修正《臺中市建筑物恢復使用及供水供電審查作業要點》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5-07-22 |
發文單位 | |||
文件號 | 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號 | ||
摘要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臺中市政府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號函修正發布第3、4、5、6、9、10點條文三、本要點所稱申請人,為建筑物所有權人。前項申請人得委任受任人代為辦理,受任人應檢附委任書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四、建筑物申請恢復使用及供水供電審查項目及權責劃分如下:(一)建筑物防火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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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5-07-22 |
發文單位 | |||
文件號 | 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號 | ||
摘要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臺中市政府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號函修正發布第3、4、5、6、9、10點條文三、本要點所稱申請人,為建筑物所有權人。前項申請人得委任受任人代為辦理,受任人應檢附委任書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四、建筑物申請恢復使用及供水供電審查項目及權責劃分如下:(一)建筑物防火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