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水利廳省環保局關于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5-12-06 |
發文單位 |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
文件號 | 浙政辦發[2005]109號 | ||
摘要 |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省水利廳、省環保局關于《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按照以下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一、《方案》是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的依據。在本省境內從事上述相關活動,必須符合《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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