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的決定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5-07-15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 | ||
文件號 | 國務院令第441號 | ||
摘要 | 現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二條,規定:“有防汛任務的地方,應當根據經批準的防御洪水方案制定洪水調度方案。長江、黃河、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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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5-07-15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 | ||
文件號 | 國務院令第441號 | ||
摘要 | 現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二條,規定:“有防汛任務的地方,應當根據經批準的防御洪水方案制定洪水調度方案。長江、黃河、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