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沿海省 自治區 直轄市審批項目用海有關問題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2-07-06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辦公廳 | ||
文件號 | 國辦發[2002]36號 | ||
摘要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簡稱《海域法》),加強海域使用管理,依照該法有關規定,明確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項目用海的審批權,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明確各級人民政府項目用海審批權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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