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確定閩江河口海河管理分界線的通告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5-20 |
發文單位 | 福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榕政[2004]10號 | ||
摘要 | 根據《福建省防洪條例》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以“金剛腿”到松門港務有限公司碼頭南大門的連線作為閩江河口海河管理分界線,請有關單位和個人遵照執行。 特此通告福州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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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5-20 |
發文單位 | 福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榕政[2004]10號 | ||
摘要 | 根據《福建省防洪條例》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以“金剛腿”到松門港務有限公司碼頭南大門的連線作為閩江河口海河管理分界線,請有關單位和個人遵照執行。 特此通告福州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