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4-29 |
發文單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
文件號 | 閩政辦[2004]84號 | ||
摘要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發改委、經貿委、財政廳、人事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國稅局、地稅局、環保局、物價局: 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將省水利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聯合制定的《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福建省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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