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繼續執行《涼山州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實施細則》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1-06 |
發文單位 | 涼山州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涼府發[2004]1號 | ||
摘要 |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有關部門:為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1997年國務院決定建立水利建設基金。根據省人民政府指示,州政府制定了《涼山州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實施細則》(涼府發[1997]246號),各縣市相繼建立了水利建設基金。但由于各種原因,至今還有五個縣未建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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