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的批復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2-02 |
發文單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閩政文[2004]24號 | ||
摘要 |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要求審批泉州市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請示》(泉政文[2003]342號)收悉。根據《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泉州市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批復如下: 一、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范圍內的地表水水域,按一類環境功能類別及相應的環境質量標準執行;其他地表水水域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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