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水利發(fā)展與改革的決定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3-10-17 |
發(fā)文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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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qū)行政公署,省直各委、辦、廳、局:為加速推進我省水資源的開發(fā)利用與節(jié)約保護,爭取用5至10年時間使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有力支撐和保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xiàn),特作如下決定。一、加快水利發(fā)展與改革的形勢和任務(一)面臨形勢。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1998年以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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