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防汛總指揮部辦公室防洪指揮調度規程(試行)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3-07-01 |
發文單位 | 河防汛總指揮部辦公室 | ||
文件號 | 黃防總辦[2003]38號 | ||
摘要 | 一、總則 1、為確保黃河防洪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簡稱國家防總)有關文件、黃河防汛總指揮部(簡稱黃河防總)洪水調度責任制、《黃河防汛工作管理規定》、《黃河防洪工程搶險責任制》、黃河水利委員會《黃河汛期水文、氣象情報預報工作責任制》等法律和法規,制定本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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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3-07-01 |
發文單位 | 河防汛總指揮部辦公室 | ||
文件號 | 黃防總辦[2003]38號 | ||
摘要 | 一、總則 1、為確保黃河防洪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簡稱國家防總)有關文件、黃河防汛總指揮部(簡稱黃河防總)洪水調度責任制、《黃河防汛工作管理規定》、《黃河防洪工程搶險責任制》、黃河水利委員會《黃河汛期水文、氣象情報預報工作責任制》等法律和法規,制定本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