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辦法(試行)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3-01-12 |
發(fā)文單位 | |||
文件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黃河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行為,促進報告職責的履行,避免或減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根據(jù)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黃河水利委員會(以下簡稱黃委)負責黃河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工作,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負責黃河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的接受和調(diào)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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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3-01-12 |
發(fā)文單位 | |||
文件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黃河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行為,促進報告職責的履行,避免或減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根據(jù)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黃河水利委員會(以下簡稱黃委)負責黃河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工作,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負責黃河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的接受和調(diào)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