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水利廳關于“十五”期間農村水利基本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2-04-21 |
發(fā)文單位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吉政發(fā)[2002]13號 | ||
摘要 | 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廳《關于“十五”期間農村水利基本建設的指導意見》,現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吉林省人民政府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一日關于“十五”期間農村水利基本建設的指導意見(省水利廳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為進一步改善我省農業(yè)生產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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