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表彰淮北農村改水工作先進市、縣(市、區)的決定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2-01-17 |
發文單位 | 江蘇省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蘇政發[2002]14號 | ||
摘要 |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九五”以來,我省淮北各地認真實施《淮北高氟和污染嚴重地區改水攻堅方案》,農村改水工作取得重要進展,超額完成了淮北農村改水工作目標。為鼓勵先進,推動淮北農村改水工作的深入開展,省政府決定對徐州市、豐縣等28個淮北農村改水工作先進市、縣(市、 ...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