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蘇錫常地區(qū)限期禁止開采地下水的決定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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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為了防止和減輕蘇錫常地區(q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保障和促進經(jīng)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作如下決定: 一、在蘇錫常地區(qū)(蘇州市、無錫市、常州市所轄行政區(qū)域,但宜興市、金壇市、溧陽市除外,下同)實行限期禁止開采地下水,2003年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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