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河涌管理規定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0-08-31 |
發文單位 | 廣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廣州市人民政府令[2000]5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加強對河涌的管理,改善城市環境,充分發揮河涌的綜合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河涌,是指用于防洪、排澇、排水、航運的天然河道(珠江干流、流溪河除外)、人工水道、人工湖泊。 本規定所稱河涌附屬設施,是指水閘、截污欄、護欄、渠箱、泵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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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0-08-31 |
發文單位 | 廣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廣州市人民政府令[2000]5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加強對河涌的管理,改善城市環境,充分發揮河涌的綜合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河涌,是指用于防洪、排澇、排水、航運的天然河道(珠江干流、流溪河除外)、人工水道、人工湖泊。 本規定所稱河涌附屬設施,是指水閘、截污欄、護欄、渠箱、泵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