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
發文單位 | |||
文件號 | |||
摘要 | (一)行政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四條。(二)行政許可條件 1、經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 書; 2、在下列單位從事工程造價工作的人員可申請注冊: (1)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 (2)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勘察設計、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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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行政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四條。(二)行政許可條件 1、經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 書; 2、在下列單位從事工程造價工作的人員可申請注冊: (1)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 (2)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勘察設計、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