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青島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決定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9-09-28 |
發文單位 | 青島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青政發[1999]203號 | ||
摘要 | 各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已對《山東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有關內容進行了調整,不再對各級各類企業征收水利建設基金。據此,青島市人民政府決定,對《青島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青政發〔1998〕19號)作如下修改: 一、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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