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廣東省實施〈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細則》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8-07-30 |
發文單位 | 廣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穗府[1998]60號 | ||
摘要 |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省人民政府頒布《廣東省實施〈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細則的通知》(粵府〔1998〕11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我市各級政府要按照《廣東省實施〈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細則》的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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