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吉林省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細則》的決定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12-26 |
發文單位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5號 | ||
摘要 | 已經1997年12月24日省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通過省政府決定對《吉林省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細則》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十五條修改為“取水許可證不得偽造、涂改或轉讓?!薄 《?、第二十七條修改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取水,對違法行為所使用的設備可以依法予以登記保存: ...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