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12-26 |
發文單位 | 遼寧省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87號 | ||
摘要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經1997年11月20日遼寧省人民政府第144次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1、增加第八條第二款:納費人應當按照前款規定交納維護費,逾期不交納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拖欠款額2‰的滯納金。 2、將第十四條修改為:對違反本辦法規定,逾期30日不交納維護費的,由征收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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