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廠水情自動測報系統管理辦法(試行)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6-12-27 |
發文單位 | 電力工業部 | ||
文件號 | 電安生[1996]917號 | ||
摘要 | 1.總 則 1.1 為加強水情自動測報系統(以下簡稱測報系統)的管理,保證正常運行,充分發揮其在防洪、發電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水電工程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原能源部《水電廠防汛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1.2 本辦法適用于電力行業的大中型水電廠。其它水電廠可參照執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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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6-12-27 |
發文單位 | 電力工業部 | ||
文件號 | 電安生[1996]917號 | ||
摘要 | 1.總 則 1.1 為加強水情自動測報系統(以下簡稱測報系統)的管理,保證正常運行,充分發揮其在防洪、發電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水電工程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原能源部《水電廠防汛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1.2 本辦法適用于電力行業的大中型水電廠。其它水電廠可參照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