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可行性論證管理辦法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8-10-29 |
發文單位 | 國家海洋局 | ||
文件號 | 國海管發[1998]439號 | ||
摘要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海域使用可行性論證規范化,提高海域使用項目審批的科學性,根據《國家海域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海域使用可行性論證是審批海域使用的科學依據。凡使用某一固定海域三個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項目,應按照本辦法進行海域使用可行性論證。 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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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8-10-29 |
發文單位 | 國家海洋局 | ||
文件號 | 國海管發[1998]439號 | ||
摘要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海域使用可行性論證規范化,提高海域使用項目審批的科學性,根據《國家海域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海域使用可行性論證是審批海域使用的科學依據。凡使用某一固定海域三個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項目,應按照本辦法進行海域使用可行性論證。 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