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礦產部關于征收礦泉水資源補償費問題的復函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6-09-10 |
發文單位 | 地質礦產部 | ||
文件號 | 地函281號 | ||
摘要 | 湖南省地礦廳: 你廳《關于礦泉水釀造啤酒計征礦產資源補償費有關問題的請示》(湘地礦管發〔1996〕32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1.對礦泉水的界定,應以國家或省級飲用天然礦泉水技術評審組鑒定后頒發的鑒定書為依據?! ?.開采礦泉水應依法辦理采礦登記,獲得采礦權,并按《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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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6-09-10 |
發文單位 | 地質礦產部 | ||
文件號 | 地函281號 | ||
摘要 | 湖南省地礦廳: 你廳《關于礦泉水釀造啤酒計征礦產資源補償費有關問題的請示》(湘地礦管發〔1996〕32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1.對礦泉水的界定,應以國家或省級飲用天然礦泉水技術評審組鑒定后頒發的鑒定書為依據?! ?.開采礦泉水應依法辦理采礦登記,獲得采礦權,并按《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