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發[1996]37號文件精神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6-09-25 |
發文單位 | 長沙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長政發[1996]50號 | ||
摘要 |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有關單位:為貫徹《湖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家計委、財政部、電力工業部、水利部<關于設立水電站和水庫庫區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的通知》(湘政發[1996]3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作如下通知。一、基金的提取標準及解繳辦法基金的提取:1995年底以前投產的水電站(含部分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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