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水文管理體制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5-02-14 |
發文單位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浙政發[1995]24號 | ||
摘要 | 各市、縣人民政府,麗水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水文工作是為防汛抗旱、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防治水害、保護水環境提供水文信息等服務的基礎工作,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省自然災害頻繁,水資源緊缺,加強水文工作顯得更加重要和迫切。為了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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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5-02-14 |
發文單位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浙政發[1995]24號 | ||
摘要 | 各市、縣人民政府,麗水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水文工作是為防汛抗旱、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防治水害、保護水環境提供水文信息等服務的基礎工作,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省自然災害頻繁,水資源緊缺,加強水文工作顯得更加重要和迫切。為了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