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對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后污泥法律適用問題的復函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4-16 |
發文單位 |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 ||
文件號 | 環函[2004]98號 | ||
摘要 | 環函[2004]98號 天津市環境保護局: 你局《對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后的污泥法律適用問題的請示》(津環保監〔2004〕73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74條規定,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均屬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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