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黃島供水水源工程管理辦法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1-12-25 |
發(fā)文單位 | 青島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青政發(fā)[1991]373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加強黃島供水水源工程(以下簡稱水源工程)管理,充分發(fā)揮工程效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山東省水利工程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guān)規(guī)定,結(jié)合本市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水源工程,是指自洋河、漕汶河攔河壩至小珠山水庫配水前池的所有工程設(shè)施。 水源工程是國家重點建設(sh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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