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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監管水務企業經營[1]—如何規制水務企業價格成本的調研報告

論文類型 運營與管理 發表日期 2005-11-01
來源 中國水網
作者 郭彬彬
關鍵詞 水務企業 標準成本費用核算 監管
摘要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自然壟斷水務市場行業的特點及經濟特征 一、行業的特點 二、經濟特征 第二節如何確定公用事業水資源產品價格成本;收益及利潤 第三節建立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的目的及意義 1、有益于水資源的管理 2、有益于水務市 ...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自然壟斷水務市場行業的特點及經濟特征
一、行業的特點
二、經濟特征
第二節如何確定公用事業水資源產品價格成本;收益及利潤
第三節建立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的目的及意義
1、有益于水資源的管理
2、有益于水務市場價格監管
3、有益于水務民營化的
第四節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監管水務企業經營作用
第二章 北京市水務企業成本價格定位狀況及分析
第一節北京市自來水制水成本狀況及分析
第二節北京市水務企業價格狀況及分析

第一章緒論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經營成本費用作為經濟范疇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成本費用的對象和內容取決于核算體系。供水產業多年來政府建、政府管、政府負責運營,運作方式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色彩。一方面,水務企業壟斷經營,缺乏競爭,造成了供水企業的低效率、高成本,另一方面政府在管理定價時忽視了水務成本,將水價看成是公益福利型的收費,這就使中國水務企業的經營不可避免地面臨虧損。長期的政企不分,使我國供水企業普遍機構臃腫,勞動生產率低下;由此企業不考慮經營成本及企業效益;依靠政府的價格政策來掩蓋企業虧損,即:利用政策性虧損掩蓋經營性虧損。虧損掩蓋的同時,由于水價與價值背離;價格體系的制定的不確定性;和制水成本費用日益提高;制水成本費用核算體系的滯后。最終使我國供水企業呈全行業性虧損局面。其實,在1993年供水企業進行財務和會計改革以來,這種虧損局面已經暴露出來。據S.M.國際技術顧問公司統計,1996年中國整個供水行業只微贏利0.44億元,凈資產利潤率僅0.1%。據報65%的水司有利潤(551個城市中有359個有利潤,不排除有虛報情況),平均每個自來水公司利潤220 萬元;33%的供水公司虧損,平均每個供水公司虧損470萬元。這些虧損公司的效益很差,以至于幾乎全部吞掉了贏利公司的凈收益。隨著我國市場化改革的深入,虧損局面還在逐年擴大。
   對于我國目前的水價水平,已經存在于制水的成本費用核算,用水價格與水資源價值界定問題的。水價事實上取決于用水人的承受能力和政治因素,基本不真實反映制水企業成本費用,而當前的水價格的上漲傾斜于制水企業的利益。對于水價決策機制,政府行政權力配置上的干預,橫向職能過于分散,縱向權力又過于集中;決策程序上顯得簡單、隨意;決策機關主體方面制勝,消費者的力量薄弱。因此水價的改革取向必須是制水企業由市場競爭形成價格體系,制水成本費用核算體系的變革,政府加強監管力度而確定,并非是現存的壟斷水務市場的企業申請價格。要監管水務企業的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規制水務企業的經營成本,價格由水務市場、國家政府、城市居民共同參與決定。水務市場化的過渡期間,政府必須監管,規制以“合理成本及贏利、公平負擔兼顧公共政策目標”為原則的價格。因此我國的水價改革的重點,是建立在合理的用水人指標分類和制水企業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上。
第一節 自然壟斷水務市場行業的特點及經濟特征
一、行業的特點
   當今水務企業仍體現自然壟斷市場經營范疇,新制度經濟學認為,改革本質上是有關利益群體的一個博弈過程。利益群體推進改革的動力來自于對現有體制下的潛在利潤的認知。而一般意義上的自然壟斷則與規模經濟緊密相連。格林沃爾德在其主編的《現代經濟辭典》中指出,自然壟斷是一種自然條件,它恰好使市場只能容納一個有最適度規模的公司。自然壟斷能否存在的決定性判斷標準是:市場需求必須小得只要有一家成本不斷降低的公司就能滿足。克拉克森和米勒(Clarkson & Miller,1982)認為自然壟斷的基本特征是:“在一定的產出范圍內,生產函數呈規模報酬遞增(成本遞減)狀態。即生產規模越大,單位產品的成本就越小。由一個企業大規模生產,要比由幾家較小規模企業同時生產更有效率。” 單一企業的平均成本會隨著產量的增加而持續下降,產量越大成本越低,單個企業進行生產會導致成本最低。如果任由多個企業同時生產,由于產量較低,每家企業的平均成本會居高不下。這時就應該由政府出面對市場的進入進行干預,讓一家企業獨家壟斷。規模經濟之所以導致自然壟斷,還因為在邊際成本遞減條件下,一方面,原先進入該產業部門的企業,生產規模越大,邊際成本持續下降,因而必然把生產規模擴大到獨占市場的程度;另一方面,在壟斷企業已經存在的情況下,即使政府不干預,任何新企業試圖進入該產業,其初始成本必然很高,無法與壟斷者展開競爭,即規模經濟成為其他企業進入該產業的壁壘。喬治·施蒂格勒(1989)對“規模經濟成為新企業進入的壁壘”不以為然。他認為,自然壟斷的產生是因為在既定的產業需求條件下,只能存在一家企業。如果按照“規模經濟是進入壁壘,能解釋為什么沒有更多的企業進入”的邏輯,同樣可以說需求不足是進入障礙。
   對于一個企業如果處于自然壟斷的地位,政府對價格放手不管,壟斷企業必然會把價格定在邊際成本與邊際收入交點上,獲得潛在的壟斷利潤。根據福利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只有當價格等于邊際成本時社會總福利才最大。”而如果按邊際成本定價,企業必然虧損。因為平均成本的不斷下降,說明邊際成本必然小于平均成本,邊際成本定價必然使總成本大于總收入,這就是自然壟斷理論中的定價矛盾。這一矛盾使水務經營企業陷入社會福利與企業利益之間進行取舍的兩難狀態,使得對自然壟斷市場范疇的水務企業的治理成為必要。
   從形式上看,經營目標的雙重性導致利益難以協調。公用企業的意識逐漸強大,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天平開始傾斜,公用企業大都獨占了國家公共資源——而這類資源又與居民日常生活休戚相關,同時,公用企業又是解決人口就業問題的一大渠道,政府往往將其作為重要財源。公用企業作為一個經濟實體,它的經營目標卻具有雙重性,一方面,作為經營者追求經濟目標,經濟目標要求有利潤,有效率,但維持過高的價格又不利于公共利益;另一方面,由于自然壟斷的公益性,它又要追求以較低的價格和很好誠信和質量服務,讓利于公眾,這又會導致其經營虧損。如何平衡公共利益與集團利益的矛盾成為兩難。
   水務企業具有幾種優勢。由自然壟斷所應降低的成本費用,應該由社會整體獲得,而不是由壟斷企業受益。即使水務企業收取純壟斷價格,壟斷經營所獲得的利潤也是由政府獲得,水務企業只不過是政府的另一個收稅者。水務企業一般被設想為具有最大化社會福利的潛力。特別是壟斷水務行業的壟斷經營利益合法化,在保持壟斷經營格局不變的前提下,放松經營成本費用管制的結果,其結果有兩種可能,其一是:壟斷企業取得超額的壟斷利潤,使消費者利益受損。其二是:企業獲得政府的補貼虧損經營,使消費福利化。其三是:水務業是自然壟斷特征突出的網絡型產業,具有規模經濟性、成本弱增性、區域壟斷性等特征,這些內在特征決定了政府必須對水務業的價格、進入、質量等進行管制。長期以來,我國水務業一直被認為是公共福利事業,其主體均是由政府財政投資形成的國有企業,由此產生了成本意識缺乏、效率低下、服務質量較低等體制病。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試圖進行水務業的管制改革,重建和強化管制。這些改革包括放松外資和民營資本進入水務業的管制、調整低水價政策、改變水價結構、改革政府已有的管制體制等。改革中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國有企業仍然占據水務業的主體,民營資本和外資進入有限,“成本加成”的水價管制形成成本“黑洞”,導致水價上漲過快,行業效率低下,管制權力分散、管制外部性顯著,這些問題都可以歸結為水務業沒有真正地建立起市場競爭機制。我國主要是為解決國有企業困難和財政負擔而進行管制改革,沒有將提高效率與維護消費者利益作為管制目標,同時,相對于西方國家明晰的政企關系,我國的管制機構與水務企業存在著千絲萬縷的同盟關系,由此導致在進入、價格、管制體制等方面的行為和政策偏差,沒有達到政府預期的改革目標。
   沃特森(Waterson,1988)認為:“一個產業不僅僅可以通過技術基礎的改變,也可通過需求改變而成為自然壟斷產業。尤其是,如果需求不斷增長,一個產業可以從自然壟斷狀況脫離出來。一個產業是否為自然壟斷不是永遠不變的,技術和需求是最基本的影響因素。當它們改變時,最適宜的產業組織形式也會改變;曾經在自然壟斷名單中的產業也可能從中移開,新的產業也可以變成自然壟斷。”壟斷的新定義并不一定要求規模經濟,只要單一企業的總成本小于多企業的成本之和即可。這樣單一企業的成本曲線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根據邊際成本定價原則,邊際成本與需求曲線相交點決定產量水平,從而決定成本水平。根據需求水平的不同,平均成本可能處于下降階段。這時邊際成本小于平均成本,邊際成本定價會導致企業虧損;可能處于平均成本曲線最低點,此時邊際成本與平均成本相等,邊際成本定價恰使企業盈虧相抵;也可能處于平均成本上升階段,這時邊際成本大于平均成本,邊際成本定價導致企業盈利。在后兩種情形中,邊際成本定價原則既保證了企業不虧損,實現了社會福利最大化,自然壟斷中邊際成本定價矛盾不復存在,被稱為弱自然壟斷。在第一種情形中,邊際成本定價矛盾依然存在,被稱為強自然壟斷。企業生存的動力和最終的目的是為了盈利,即獲得利潤。因此,企業必須保證企業生存公式:利潤=收入-成本的值大于零,且在一定的合理范圍內。所以企業如果要取得經營效益,增加收入,就必須千方百計地降低企業成本費用。從經濟學理論上說,商品價格最合理的決定因素應該是邊際成本而不是平均成本。但是在實際計算中。確定制水企業的邊際成本困難較大,所以一般都采用社會平均成本的辦法來確定水價;并且一般而言,用平均成本定價有利于鼓勵采用先進供水技術和管理方法的供水企業,鞭策供水技術和管理方法落后的供水企業。對于中、小城市的供水企業,由于企業較少或甚至只有一個,這種定價方法就可能失去鞭策作用。而且成本的核算必須準確,主要是不能漏算或低估成本。關于成本核算的法則必須嚴格參照1985年國務院頒發的《水利工程水費核定、計收和管理方法》和1998年國家計委和建設部制定的《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
二、經濟特征
   城市供水企業本身的經營特點,決定了供水企業在一個城市中是資源壟斷和市場壟斷的。這是由于水資源缺乏和規模經營的原因,在同一個城市中不能設立多個不同產權主體的自來水廠和建設不同產權主體的多套供水管網。無論從城市規劃要求還是投資規模效益要求,政府和投資者都不可能搞兩套或多套供水系統建設。由于水務產業具有“網絡型”產業的一般特征,又有其自身特殊之處。其主要的經濟特征可以概括為:
   第一,自然壟斷性。水務產業需要大量資本投資,投資一旦形成,資產專用性強,沉淀成本大,使用周期長。巨額投資使重復投資變成社會資源的浪費,使某一行業只有在一個企業生產的時候才是最有效率的。 同時,相對于總成本而言,水務業維持再生產或者回收運營成本所需要的運營收入比較低。與電力等產業相比,水務的運營成本在總成本中所占的比例最低。
   第二,規模經濟性。即對于給定的水務管網系統,接入給排水管道的居民越多,消費的數量越大,則平均成本越低。
   第三,區域壟斷性。由于現有的技術與管理,水的傳輸成本非常高,不可能建立全國性的長途運輸管網,調節全國供水市場,這就與電力的傳輸不同,水是以物質形態存在和輸送的,難以在水網中自由調度。而不同污水的化學成本復雜,混合傳輸不僅使污染難以控制,而且會產生難以預見的化學反應,所以供水和污水處理市場具有典型的區域性特征。我國正處于城市化進程中,城市與鄉村二元分割的特點決定了我國的供水和污水處理公司實際上是以城市為中心建立起來,在各自區域內實行獨家壟斷經營。
   第四,必需品和安全性。相對于電信等基礎設施而言,供水更具有必需品特征,每個消費者每天都離不開水。而供水質量直接關系到飲用者的身體健康,其含義之一是水的物理性質,如水的氣味、味道,有害物質如鉛等金屬物質的含量,消費者很難辨認,卻直接影響健康。供水質量的另一層含義是經營企業所提供的服務水平:消費者需要有足夠的水壓,以免受污水外溢,水管泄漏后得到及時搶修等。
   水務產業自身所具有的經濟技術特征,決定了這一產業需要政府管制,同時,也是我們設計管制制度的前提和出發點。首先,水務產業的自然壟斷性說明在通常情況下重復設置管網設施是不符合經濟效率的,因此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管制,既防止新企業過度進入,造成重復建設和破壞性競爭,也要防止企業利用其壟斷地位,通過制定壟斷高價獲得壟斷利潤。其次,水務產業明顯的區域壟斷性決定了引入競爭的方式如采用垂直一體化或垂直分離需要根據本地的區域狀況而定,也決定了政府可以采取區域間比較競爭的管制方式。同時,區域壟斷性也決定了管制權力的分散性,以便更好地利用地方信息,更高層次的管制者則可以比較不同區域的水企業的績效,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最后,自來水的必需品、安全性特征要求政府對水務產業進行質量管制,為消費者提供健康的飲用水。總之,水務業“需要合理的規制制度設計,避免企業財務狀況繼續惡化、投資者缺少必要的投資激勵、網絡覆蓋范圍增長緩慢、服務質量難以得到保證等問題。”
   嚴格說來,計劃經濟時代的中國并不存在完整意義或狹義的政府管制,而是由政府采取國有化措施,直接壟斷經營水務產業,國有化和管制都是解決自然壟斷效率問題的措施。許多發達國家如美國沒有經歷國有化的階段,主要由政府采取嚴格的管制措施治理自然壟斷行業,自里根政府之后普遍采取了放松管制的措施。而英國是由國家經營,它只是在私有化和引入競爭之后,才重新設立管制機構,強化對自然壟斷行業的管制。有的學者認為,計劃經濟也可以看成是極端受管制的經濟,水務產業具備市場經濟下政府管制的某些特征, 如價格管制(國家計劃價)、進入管制(不允許非國有的企業對產業的任何投資)。本文認為,計劃經濟時代的這些措施雖然可以理解為政府的經濟性管制,但80年代以來的改革卻不完全是放松管制的過程,而是一個重建管制和強化管制的過程。在文中,筆者將經濟性管制主要限定在進入退出、價格管制方面和經濟性管制體制,而沒有包括質量管制,這主要是因為質量管制既與社會性管制相關,又由于我國質量管制沒有太大變化。
第二節如何確定公用事業水資源產品價格成本;企業收益及利潤
   價格連接了生產和消費,是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標志。在中國城市水務行業推進市場化改革的背景下,原先立足于社會福利的“水費”,正逐步轉型為立足于市場供需的“水價”。對于城市水業來講,其產品既有商品特性,又有公共必需品特性,更與水資源的制約和環境保護緊密關聯,同時自然壟斷特性限制了競爭機制的引入。因此,水價的組成、形成機制以及監管方式成為一個國際性難題。水價構成的沿革在一定程度表征了城市水業成本體系逐步完善的過程。當城市化的初期,水價的內容僅限于城市從自然中取水、凈化、輸送和排放的成本與收益,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城市供水價格;當城市污水的排放對自然的影響超出了自然水體的自凈能力,水價中加入了污水處理和環境補償的費用,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城市污水處理費和排污費;當城市就近水源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總量需求,遠距離調水甚至跨流域調水的成本進入水價,形成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當水資源總量稀缺,不能滿足“以需定供”的水資源配給方式,資源成本進入水價,形成“水資源費”。2004年初,國務院以文件形式明確了城市水價的四元結構組成,即水資源費、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城市供水價格以及污水處理費四部分。
   “中國的公用事業缺乏真正意義的財務資料----。”法國電力公司(簡稱EDF)中國部的燃氣及市政管理高級代理尤思.克拉特曾經在自來水漲價價格聽證會上說到。”尤思克拉特認為,北京市針對城市基礎設施的“招標公告”,表明了政府的決心和力度,但招標不一定是最優的方式,對于在法國公用事業經驗,“公用產品的社會性,決定了市場化的模式不能簡單化處理。公用事業的產品價格,這取決于經營企業的成本核算。”但在中國,“公用事業沒有真正意義的財務資料,即只有投資沒有成本核算,估計連政府部門都不清楚成本到底是多少”。 在經濟活動中,我們始終會涉及到各種商品、服務、活動和產出的成本問題。但成本并不是一個簡單的概念。成本也并不總是可以用我們熟悉的“貨幣”單位來測量。成本并不總是很清楚,它也不同于價格。為計算出合理的公用事業的產品價格,收費標準之前,讓我們先介紹與高等教育經濟學相關的五個基本概念:成本、效益、利潤、時間(或現值)和經濟行為。
一、成本的概念
   我們所提到的成本,在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名詞委員會發表的第4號“會計名詞公報”曾經對成本下過如下定義:“成本是指由于取得或將能取得資產或服務而支付的現金、轉讓的其他資產、結付的股票或承諾的債務。所有這些不同的支付方式,都可用貨幣表示其總額。成本包括原物料成本;人工成本;加工費;管理成本等加以估計。成本按其不同產生和存在形式可分成固定成本;可變成本;半變動成本;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和總成本。成本的關鍵組成部分:
1. 直接的材料成本:用經濟可行的辦法能算出的,所有包含在最終產品中或能追溯到最終產品上的原材料成本。對汽車廠來說鋼板就是直接原材料。直接原材料不包括膠水、釘子等項目,因為在這極小部分上一個一個花時間計算成本時不合算的,它們應該被計入間接材料(副料)成本中去。
2. 直接勞動力成本:用經濟可行的辦法能追溯到最終產品上的所有勞動力成本。如機器的操作員、組裝人員。對需要大量高技術勞動力的產業來說,比如信息業或IT業,直接勞動力成本會占很高的比例。要記住如果采購項目包括高技術勞力的時候,一定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分析,不能直接將其它案例中的數據直接拿來運用。另外,要避免用本地的工資水準來衡量異地供應方的直接勞力成本,在信息不足的情況下往往會犯這種錯誤。
3. 間接生產成本(也叫生產管理費用):除了上述成本以外,所有和生產過程有關的成本。它又包括:
  · 可變管理費用,如水電、供應和勞力等。間接勞力是可變還是固定成本要取決于公司的性質。
  · 固定管理費用,如租金、保險、財產稅、折舊和工商管理費等。
  · 其它費用,如廣告、科研和銷售費用。
4.總成本是指采購成本;運送成本;以及間接因操作程序,檢驗,質量保證,設備維護,重復勞動,后續作業和其它相關工序所造成的成本的總和。 總成本是一個相對復雜的系統,但它是成本分析,采購決策,供應商策略等都是至關重要的。  
5、成本對制造企業的影響
  雖然投資回報率有不同的計算方式, 最普通的表示方法如下:   
  投資回報率(ROI)= 利潤率(Profit Margin)x 資產周轉率(Asset Turnover Rage)
  利潤率代表了相對于收益,企業對成本控管的能力。 而資產周轉率則反映出管理層對企業可用資產有效利用的能力。所以,企業管理層可透過三個方面來達到增加投資回報率:(1)降低銷售成本;(2)利用現有資產來增加銷售業績;或(3)綜合以上兩項。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在制造業中,對原料,零配件。機器設備的采購金額平均占總銷售額的50%。 換句話說,任何通過采購所節省的費用都是對利潤的直接貢獻。 我們來看以下的一個例子:假設一家公司花費總收益的50%于采購物料,其稅前純利潤為10%;每銷售100元。 利潤為10元, 而物料成本是50元, 其它開銷占40元。 此外,假設所有的成本費用都隨著銷售變動,其損益情況如下:
  銷售: ¥100
  生產成本:采購 ¥50/其它 ¥40
  稅前利潤: ¥10
  如果這家公司想多賺一元, 相當于將利潤率增加10%, 則銷售額必須提高到110元才能實現。 采購以及其它開銷則相對各要提高至55元和44元。 新的損益情況如下:
  銷售: ¥110
  生產成本:采購 ¥55/其它 ¥44
  稅前利潤: ¥11
  如果這家公司采取將采購成本有50元降低至49元的方法,那么僅僅2%的采購成本節省同樣可以達到將利潤率增加10%的目的。 在這一例子中反映出采購成本降低2%與銷售額增長10%對稅前純利潤的影響是對等的。 但是,增加銷售額則要多付出5倍于降低采購成本的努力,而且采購成本占總銷售額比例越高,兩者的比例也就越明顯。
  銷售: ¥100
  生產成本:采購 ¥49/其它 ¥40
  稅前利潤: ¥11
6、成本管理與成本分析
  以上我們所提到的成本,無論是材料成本還是生產成本,成本是一個制造企業永久的話題也是最敏感的話題。 要研究成本問題,首先要搞清楚成本的感念和理論范圍。作好成本管理要從成本分析作起, 成本分析需要運用經驗,產品知識和綜合判斷能力對實際或是預期的成本進行科學的梳理,成本管理的關鍵是成本分析。成本分析是對每一個成本單元(如:材料、工時、行政開支、管理開支和利潤)加以分析并相加,得出最終價格的過程。
 作為公用事業產品的成本是由生產該產品所消耗的資源來衡量。但是“資源消耗”不僅意味著勞動時間的花費、機器壽命的縮短、廠房或器件的磨損,還包括其他的如“蘋果和橘子”等具體可見的物品。所有被消耗的資源都很難衡量,很難比較,很難加總計算。當然,我們可以把所有的這些資源都統一轉換成某種公認的交換中介物,如費用。這樣就能反映出某種商品或服務的總成本。
  成本管理是指在經濟管理活動中,運用管理學原理和以成本會計為主的各種方法,其一、預定標準成本即;按標準成本控制成本消耗,限額開支費用,制造企業成本的高低取決于相應投入要素的用量和價格,因此,控制方面主要是降低費用,以及控制不合理用量,減少浪費。作為企業成本費用是有差異的,固定成本差異包括耗費差異和能量差異兩種。差異控制可劃分為與企業服務量有關和無關兩種。與服務量有關的,主要是在保證服務質量的前提下,與服務量無關的耗費差異是指固定成本的實際數與預算數之間的差額,與服務量無關的固定費用主要是控制費用開支和提高服務效率,充分利用現有設備使用能力,增加服務總量,以降低單位費用成本。再者,確定目標成本即:根據預計可實現的收入扣除目標收益計算出來的成本,規劃企業收益,在此基礎上同時以實際成本和標準成本比較,衡量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成績和效果,糾正不利差異,以達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之目的管理活動。通過成本差異和分析,可以發現問題,進而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不良差異,實現對成本的有效控制。制定目標成本是從單位的總成本目標開始,逐級分解成基層的具體目標成本。成本目標可以按成本責任單位和成本內容、成本管理單位職能或服務過程進行分解。制定目標成本時強調執行人自己參與,專業人員協助。
  成本管理是經濟管理最為重要和最為有效的手段之一。成本管理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成本管理是成本控制的同義詞,包括了一切降低成本的努力。它不僅是增加經濟效益的最佳途徑,也是在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的保障,更是發展的基礎。實行成本管理,首先,應本著經濟實用的原則,注重對重要、關鍵或例外的因素進行控制。其次,成本管理的方式應當因地制宜,對不同的科室、不同的崗位和人員、不同成本采取不同的控制模式和方法。成本都是企業人員某種活動的結果,只能由參與或有權干預這些活動的人來控制。對不同的成本單元業績審核的方法和重點不同。對標準成本單元的投入和產出情況以及成本控制業績,可通過實物的價格和數量來衡量。對費用單元的審核,由于投入和產出之間的關系不密切,且缺少度量其產出的標準,可考慮非傳統的方法,如采用零基預算控制。成本控制反饋分析,是在事前計劃和日常控制的基礎上,定期總結經驗與教訓,為下期成本決策提供可靠信息。成本控制反饋分析的內容包括:編制成本報表、實施成本檢查和進行成本分析。
  最后我們還必須特別指出:成本與價格不一樣。成本是指在生產某種產品過程中被消耗了的投入品。價格則是指消費者必須支付的貨幣數量。通常是企業為他們的制造產品或服務定價,要抵消其所耗費的總成本(包括利潤,到目前為止我們還將其看做成本的一部分)。但價格常常會圍繞著成本上下波動。例如,當生產者生產公共產品時,他們產品成本的一部分由納稅人支付,因而總成本中僅有一部分需要消費者通過價格來支付(這里價格低于成本);又如像空氣和水污染治理這類特殊的產品成本,由于不可能由生產者分擔,從而不可能用價格反映出來(這里價格為零);再如,有時價格定得很高,目的是為了支付特殊稅收或獲取“超額利潤”,這時的價格與生產這種產品的成本沒有多大關系。資源配置并不是按照價格等于成本的方式,而是以一種扭曲的價格進行配置。這樣配置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取決于判斷上的優先權。
二、收益
  收益是指人們進行資源配置時所希望獲得的東西,也就是人們為什么要進行生產。事實上,沒有收益就沒有成本。因為一個企業的成本就是企業在進行產品生產過程中,所迫不得已放棄的那部分—即無法獲取的那部分收益。收益的概念可以按照我們最常規的,最易表達的形式來定義。它們可以是具體化的,實實在在的,在任何時間和地點都能意識到的。收益通常可以用貨幣來表示,即表現為有形資產,如:實物,現金,股權及期權等等。也可以是非貨幣的形式,即無形的資產,如品牌,榮譽等有潛在價值的特性。
  收益可以是即時的,也可以是預期的。不過,長期收益一般總是比即時收益差。較之即時收益而言,長期收益要打折扣。但有時長期收益也會不斷升值。即時收益與長期收益的問題,實際上就是投資與消耗的問題。對經濟學家來說,投資不是將資源投入滿足即時收益的生產或服務,而是將其投入到新的資源生產中,或另外一種生產性資源的生產中。整個經濟就是在生產與消費的權衡中循環往復的。從這個角度來看,生產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消費。但人們很早就認識到,放棄即時的消費,將資源投入到機器、公路、水壩、水利工程,或者是教育與培訓,能夠提高生產力,在未來獲得比現在即時消費多得多的回報。只不過這時人們要延緩一些效用的滿足,要冒無法獲得回報的風險。
  收益可以是私人的,也可能是公眾的。一般來說,當消費者購買并明確地占有或享受了某種產品或服務時,這種收益就是私人收益或稱私人效應。當很難識別某種收益的所有權,很難判斷獲取這種收益的付款對象時,那么這種收益就是共有的。大多數食物、衣服和住房的收益易于為消費者完全占有,是私人收益。公共安全設施、天氣預報、國防和城市街道等的收益則是共有的或稱社會效應,是公眾收益。這種收益被一個群體享用,不能確切地分辨出誰是它們的使用者與擁有者,因此,不可能將它們直接出售給消費者。私人收益通常與市場上的產品與服務相聯系,一般以反映生產成本的一定價格直接出售給消費者。除非該商品的收益與另一種最佳可替代的商品的收益差不多,人們只需稍加留心就可發現哪些商品值得買,哪些商品不值得買。與私人收益相比,明確地判斷某種商品或服務的公眾效益或稱之為社會收益非常困難,因為它們不能明確地被諸如消費者等來購買,也不能與所有其他的可替代商品或服務進行直接比較。公共產品一般由人們選舉產生的并代表人們利益的政府來購買。然而,政府能確定公共產品的準確收益嗎?能將公共產品與可替代產品的收益進行比較嗎?能合理地使用減稅政策嗎?問題就變得復雜了。
三、利潤
  企業經營者最為重視的是利潤,由于企業經營取得利潤,企業才能做大,做活,做強,才能生存下去,才能發展。經濟學家們研究的也是利潤。也就是我們通常發布經濟學的幾項指數,即:國民經濟生產,國民經濟增長,國民經濟消費等等。而經濟學家們研究的,關注的利潤與企業、社會人們日常生活中所關注的利潤不同,普通人日常生活關注的利潤是他們所購買的房屋、教育、衣服等商品的全部的成本與效益,而經濟學家所關注的是新增一個單位的成本與效益,或者我們正在享用的單位成本與效益。當我們討論新增的一個或最后一個單位的利潤時,我們所討論的就是邊際問題。邊際分析的意義在于一個給定單位的商品或服務,無論這種商品是由個體消費還是由集體消費,隨著單位數量的增加或減少,這種給定單位的商品或服務的成本與效益也在增加或減少。因此,最后一個單位或邊際商品的成本與效益可能不同于該種商品的平均成本與收益。
  一個特定單位產品的產出,比如一個單位水制造成本,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部分是可變成本,它大致隨著生產數量而增加或減少(比如間接的管理費用成本);另一部分是固定成本,它相對而言并不隨著生產數量的變化而變化(比如單位水的制造成本)。固定成本所占比重越大,這些成本就會分攤到更大數量的產品之上,邊際成本也就越小于平均成本。這就是很簡單的規模收益遞增的現象。相反,當成本中可變成本占較大比例時,邊際成本與平均成本的差別就顯現出來,規模效益對實際收益的影響也就相對較小。成本的投入與收益的獲得通常會跨越不同的時間段,為了權衡成本與收益,我們必須使不同時間段中的成本投入與所得收益具有的可比性來分析問題。例如設備折舊問題,我們建設水廠投入建設成本,即建筑物、制水設備及輸配管道等等,先期假設投入一億元人民幣,在水廠的建設完工運行,它頭一年只能帶來售水的收入,因此,從第一年來看,建設水廠的投入是不合算的。然而,如果第二年,在設備完好運行的情況下,又可以帶來上一年的相同收入,而且這樣的情況能夠持續許多年,直到建設水廠投入的建設成本,即建筑物、制水設備及輸配管道等等報廢,或者重新考慮水源的異地汲取,那么建設水廠就是一項完全的,可行的獲取相當收益的經營決策。顯然,評價水廠的建設成本與收益的關鍵在于將成本分攤于能夠獲得收益的不同年份。例如,如果我們貸款建設水廠,我們就要將本金與利息按照水廠建筑物、制水設備及輸配管道等等的使用年限進行分攤。如果能夠在10年中每年獲取相同收入,我們就可以將收入以某一利率分攤到各年份中去,由此而見水廠的未來收益遠遠大于建設成本。那么這項決策是否有利可圖?與上述分析有所不同的是,如果我們足夠勤儉的話,可以在水廠報廢之前獲得相當的收益。我們稱之為折舊資金。要知道,累計提取的折舊費等于分期償還貸款之和。然而,我們無法總是保持成本與收入的完全匹配。例如,一年來自于水廠的運行和其他資源的收入假定等于一年的運行成本,但成本的投入在一年中并不規則,收入也是一筆一筆地獲得的,如售水的收入、政府的撥款以及集資費等等。即使在一年中,時間也能產生較大的差別。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我們都需要一種方便的方法來測量成本流與收入流,從而能相應地建立一些方法來控制成本流與收入流,由于時間差異所造成的不匹配。經濟學中充滿了行為化。我們經常聽到諸如價格上升、成本下降、供需關系不平衡之類的經濟術語,我們也知道單純的價格、生產成本或需求并不能對我們產生任何作用。相反,人們提高或降低價格,收取更高或更低的成本,決定生產多少或決定在某一價格下購買更多的某一產品,意味著需求的上升。所有這些從經濟概念角度發生的事情,是因為我們假定在人們身上存在著某些特定的行為。例如,每個學過經濟學原理(或許多沒有學過的)人都知道,當需求超過供給時,價格上升。但事實是價格根本沒有上升。一些人抬高價格,而另一些人還會繼續購買。現在我們一定要問什么樣的行為假定能產生這樣的結果呢?其實很簡單,按照嚴格定義,“需求上升”是指更多的人愿意以更高的價格購買某一產品。按照利潤最大化的行為假設,當其提高價格后人們仍然愿意購買其生產的產品,它就會繼續提高價格。產品價格的提高將在某一點上停止,看似簡單的模型中蘊含著極其復雜的假定,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并不完全按照簡單的利潤最大化均衡模型進行決策的組織內的決策行為。資源配置的決策在政府、企業、社會中是怎樣進行的?誰是資源配置的決策者?他們必須對誰負責?他們的回報是什么?例如水資源配置決策的一個主要動機就是使社會利益公眾化,人們生活保證化,人們生存成本最小化,即避免對人類生命造成威脅,避免社會恐慌。按照這樣的準則決策,政府就會將大量的資金投入到市政公用領域,盡管這些投入很昂貴,企業價格,企業管理,企業收益又受到國家政府的嚴格控制。因此,沒有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的動力。由此忽視制水業的成本或導致成本增加的管理系統,只會與有限的資源發生嚴重沖突。這種沖突尤為突出在于售水價格、制水成本與節約用水的關系上。因為在這里,許多決策權都掌握在政府以及管理資源的官員們手中,而往往這些對整個制水企業的經營成本問題不承擔什么責任。
第三節 建立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的目的及意義
  
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規制水務企業成本費用,監管水務企業的經營,應該是我國供水行業的管制者們建立供水企業市場運行規則、維護市場運行秩序,扶植大型水企業集團其首要目標。同時,在此基礎上,防止一些企業借助國家準入水務市場壟斷結構而采取壟斷行為,防止損害社會效益情況的發生(注意:市場壟斷結構和市場壟斷行為有本質區別。我們的目標是在供水行業建立起競爭性的壟斷市場結構,但是堅決抵制其有損社會利益的市場壟斷行為)。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規制水務企業成本費用,是當前水務市場企業中的競爭對手取得競爭優勢的關鍵。同時也是政府規制水務市場經營規范化,水價格合理化的前提。世界著名環境咨詢公司——美國西圖公司CEORalph Peterson先生于9月2日在清華大學做了一場題為“國際水和污水處理市場發展趨勢”的演講。演講中Peterson先生強調了在進行水價格決策時全盤考慮水資源的“背景環境”(即社會治理、環境和經濟發展等)的重要性。他認為:無論政府還是私人企業擁有自來水或污水公用設施,公共部門必須對其保留并且施加強有力的永久監管。自來水應當處于公共部門的控制之下,水費和服務應當予以規范,而且政府給予的特許經營期限應該相對縮短(25年期或更短)。
  企業的成本控制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往往不易也不可能實現各個環節的最優控制。因此制水企業的成本管理需要一個能協調地計劃、監控和管理企業各種成本發生的全面集成化系統,從而協助企業的各項業務活動都面向市場來進行運作。在我國由于我們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存在著區域的差異,存在著區域的發展速度的不平衡,不同區域的制水企業投資成本,投資收益,獲取利潤的水平有比較大的差距。在我國,沿海地區,經濟發達地區的投資回報率較高,而中西部地區經濟相對較落后,投資回報率相應就較低。因此,處理制水企業售水價格的盈利率問題,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管理體系,規制、監管水務企業的經營,將會促進經濟發達地區(即需水強度較高的地區)對供水工程投資的積極性,從而消減水資源的供需矛盾。對于經濟不發達地區,我們按照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管理體系,規制、監管水務企業的經營,依靠政府的扶持,金融市場的運作,雖然大量的資金投入到市政公用領域,盡管這些投入成本很昂貴,但是,對于區域售水價格,制水企業監管,企業收益成本受到國家政府的嚴格控制,對于投資者,制水企業,以及國民百姓是有百益而無一害的,擺脫現存制水行業,水務企業舊有的管理模式,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管理體系,規制、監管水務企業的經營,使他們有動力去降低成本,從而達到政府、企業和市民的共贏目的。
1、有益于水資源的管理
  水資源管理手段是多樣的,其中對水資源進行成本核算并且將其納入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之中的宏觀管理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之所以如此論斷,這是由國民經濟核算的功能所決定的。
  國民經濟核算是指對一定范圍和一定時間的人力、物力、財力資源與利用所進行的計量;對生產、分配、交換、消費所進行的計量;對經濟運行中所形成的總量、速度、比例、效益所進行的計量。其主要功能體現在它是衡量社會發展的“四大系統”,即社會經濟發展的測量系統、科學管理和決策的信息系統、社會經濟運行的報警系統和國際經濟技術交流的語言系統。由于無論是西方的SNA(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還是我國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皆未包括水資源等自然資源環境部分,由此導致嚴重的后果:水資源等自然資源環境的變化,在國民帳戶中沒有得到反映,一方面經濟的不斷增長,另一方面自然資源環境中的資產不斷減少,形成經濟增長過程中的“自然資源空心化”現象,其實質就是以消耗自然資源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泡沫式”的虛假繁榮。可以預計,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對水資源等自然資源環境的消耗速度日益增大,最終會到某一時刻水資源等自然資源環境的消耗殆盡,難以滿足經濟發展的需求,經濟的發展達到閾值,人類的生存也受到威脅。然而,可怕的是,這一切在現行的國民帳戶中均沒有得到體現,致使決策建立在忽視水資源等自然資源存在的基礎上,其結果是,決策更加失誤,后果難以想向。大量的實例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例如,1970-1989年20年間,哥斯達黎加的森林資源、土壤資源和漁業資源三個方面的損失累計超過14億美元,比該國一年的國民生產總值還要高;印度尼西亞在1977-1984年8年間,該國土壤肥力的年損耗率為4%,與該國的農業產值的年增長率大致相當,也就是說,如果將自然資源環境資產考慮進去,印度尼西亞農業生產的增長率實際為零。由此可見,對水資源等自然資源核算對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具有沖擊性影響。
  水資源核算是構成自然資源核算體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于它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其核算比較復雜,它既包括水資源實物量核算、價值量核算,同時又包括水資源水質核算,實物量核算和水質核算相對而言比較容易,它建立在大量的統計基礎和監測基礎之上,而水資源價值量核算相對復雜,并且比前者更重要,是水資源核算的關鍵,價值提供了一種通用的比較手段,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管理體系,規制、監管水務企業的經營,從此決定了水資源價值在水資源宏觀管理中所處的地位。
  我國法律規定,水資源等自然資源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僅從法律條文上來看,水資源具有明確的所有權。從實踐上來看,由于客觀上存在著水資源所有權與經營權、使用權的分離,導致了資源產權的模糊,產生了一系列問題。現代產權經濟學認為,隨著經濟的發展,資源稀缺性和需求無限增長矛盾日益尖銳,爭奪稀缺資源已成為必然,由此而產生的沖突是不可避免的。合理的產權制度就是明確界定資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及在資源使用中獲益、受益、受損的邊界和補償原則,并規定產權交易的原則以及保護產權所有者利益等。產權制度對資源配置具有根本的影響,它是影響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因素。
  我國的水資源等自然資源產權制度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主要類型是公有制基礎上的工資契約關系和集體分成的契約關系,其實質屬于多層代理經營關系,在此種制度下,經營、使用者不能獨享自然資源增值收益,也不承擔自然資源衰減所造成的損失,因而缺乏保護自然資源、節約資源激勵機制。第二階段主要形式為公有制基礎上的定額契約關系和準入企業分成契約關系,它只是引進了承包、租賃等機制。由于經營者、使用者利益眼前化、短期化,加之資源投資回收周期長,常常出現水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超采或濫采,形成資源質量下降和數量的早衰。上述兩種產權制度與持續發展的戰略思想存在一定距離,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必須進行改革。(1)嚴格界定自然資源產權權能界限,使產權主體人格化,產權清晰明確;(2)水資源等自然資源交易逐步市場化,這樣不僅減小資源交易成本,而且通過市場價格機制的自動調節作用,使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證經濟得到最大限度的發展。合理地確定水資源價值交易必須具有完善的市場基礎。同時由于水資源是一種極其特殊的自然資源,涉及面廣、應用廣泛,是生命支持系統重要組成部分,是不可替代的物質,因此確立水資源價值更富有具有現實性,如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確立水資源成本價值,成為水資源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1988年水法頒布實施后,各地先后依法征收了水資源費,規定供水成本包括運行費、大修費、折舊費以及其它按規定應計入成本費用,水資源有償使用實現了,但是價格太低,而且計算方法也不規范,節水成效沒有充分地發揮,缺乏有效的水資源保護措施,造成水資源的浪費與水環境的惡化。水資源成本價值在水資源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不僅是水利經濟與其它部門經濟的連接的紐帶;同時也是水務行業,制水企業與其它產業之間的經濟關系鏈,合理的,適宜的水資源價值不僅能夠促進節約用水,也提高用水效率,實現水資源在各社會行業之間有效配置,而且對地區間水資源合理調配都具有重要意義。可以預見,隨著對水資源價值認識的深入和不斷實踐,水資源價值作用必將得到充分地發揮,它對水資源高效持續利用的影響愈來愈顯現,科學的水資源成本價值體系能夠使各方的利益得到協調,水資源配置將從單一的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向在政府宏觀指導下由市場配置的雙重機制轉變,這對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的意義。
2、有益于水務市場價格監管。
  水價是水務市場化的關鍵,在市場準入環節就應該明確規定水價及其調整的詳細原則,正是由于當初的特許經營合同不夠詳盡到位,才會給供水企業留下討價還價的空間,而政府則往往陷于被動的地位,所謂的特許經營,實質上屬于水務準入管理的一種方法,而不是水務民營化的一種模式。僅僅通過經營特許本身,尚不足以明確政府與制水企業之間的關系,其中尤其是收益的分配關系。在組織民營化的模式中,政府與制水企業之間是一種公務委托關系,制水企業當然沒有權利得到水費加價后的收益;在聯合投資和任務民營化的模式中,制水企業及其投資方則有權(按照投資比例)享受因制水業經營產生的收益。另一個重要問題是水資源的產權歸屬。水資源性質上屬于公共財產,加價收益也應當屬于公共財產所有權人。上述兩個理由都不是絕對的,需要與其他經濟、政治、社會的因素綜合起來考慮,確定水費加價的收益分配標準。確定水的價格,需要遵循成本覆蓋原則、平等原則、比較原則等。所謂比較原則,在確定水價時應當比較不同地區同類企業提供水產品服務的價格,價格差別應當合理。定價的方式有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定價和直接定價等方式。據了解深圳市自1996年起就已率先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水價,超額加價部分水費全部進入政府“水費調節基金”,超額加價的收益來自于政府的政策,并不是供水企業自身降低成本改善經營的成果,應該收歸政府專項基金,用于調節水價和節水工作。
3、有益于水務民營化的。
  2002年底建設部出臺《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后,各地加速各種形式的嘗試。其中在水、熱、氣等經營性比較強的行業,特許經營制度逐漸成為一種主導方式。即由政府按有關法律規定,通過招投標等市場競爭機制,選擇市政公用事業的投資者或經營者,并明確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經營某項市政公用事業產品或服務的制度。間接依附行政管理。這是構成水務市場民營化資本進入的主要基礎。傳統水務實行政府直接為國民提供服務的直接賦予行政的制約,采取計劃、命令、許可等比較單一的管理方式。因現代政府承擔的行政任務越來越多,遠遠超過了政府的承載能力,政府需要借助社會組織,行業協會等,間接地為國民提供服務。政府的角色從與國計民生直接發生承載體的當事人向中間相關的國家行政的擔保者轉變,通過第三體間接為國民提供服務。為國民提供服務仍然是政府的任務,但政府沒有必要事必躬親;行政管理的職責的任務沒有改變,但完成任務的方法和手段可以改變。所謂的水務民營化,是指為了不斷改善供水服務質量,政府與制水服務企業之間,通過特許經營(合同)、聯合投資(控股)、獨立經營等方式確立合作關系,在此基礎上,明確權利義務關系及其適用的法律原則。這里需要注意區分“私有化”、“民營化”、“市場化”、“自由化”等概念。從法理的角度來看,有如下四種:一是組織的民營化,即通過獨立的水公司提供水產品服務。這意味著,水務仍然屬于公共行政的范疇,只是通過私法性質的企業實施。二是職能的民營化。這是指按照私法規則,為國民提供供水服務,換句話說,是采取商業化經營的方式,為國民提供供水服務,但是,履行公共任務的責任仍然最終歸屬于行政機關。三是聯合投資。即準許私人投資入股國家獨資水務公司,政府和私人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投資,政府通常保持控股權。四是任務的民營化。即將公共行政任務本身私法化,政府將提供供水服務的任務,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轉讓給獨立社會企業承擔,但是,政府通常保留回收的權利。上述四種方式的劃分是相對的。在民營化的具體實施過程中,這四種模式完全可以并用。
附:介紹ABC對企業戰略成本管理的意義
  實施ABC對企業的深刻意義,還在于它突破了傳統管理會計的局限性,體現了先進的戰略成本管理思想,能有效改善企業的戰略決策。
  傳統的管理會計,根據傳統成本信息,把成本習性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并建立模型y=a+bx(a為固定成本;bx為變動成本)。這一模型的有效性是立足于短期內經營和業務量無顯著變化的基礎上的。然而,隨著規模化和全球化經營的日益普遍,企業的業務量急劇上升,長期來看,絕大部分成本都是變動的,傳統成本信息失真程度不斷增加,傳統的模型y=a+bx所提供的管理信息,很大程度上也失去了相關性。
基于ABC的管理會計分析,不把成本簡單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而是以作業這一流量作為劃分成本習性的依據,進行動態的價值鏈分析,根據這種比較準確的成本信息所進行的動態分析和管理活動,從戰略經營的角度看,具有更大的相關性。而且ABC為基礎的戰略管理,是立足于經營全程的作業鏈和價值鏈管理,把握了市場需求動向、企業生產過程和售后服務等經營的全部過程,能夠使企業經營戰略更及時地應對市場風險、適應環境的變化。
Ⅴ、ABC對企業優化資源配置的意義
  最后,實施ABC還有利于我們通過對資源如何一步一步消耗的過程的細致而具體的分析和控制,來優化作業鏈、價值鏈和產品種類與生產數量的組合,從而優化資源配置,發揮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各工藝和生產環節之間的協同作用,充分利用資源,實現“一加一大于二”的規模效益目標。
  總之,ABC對企業進行科學的核算和管理決策,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二)宏觀意義
  實施ABC的深刻意義,遠遠不局限于企業自身。
1、在控制和制止國有資產流失方面,ABC能夠更科學地核算效益,向政府反饋準確的信息,使政府進行有效的管理控制,防止個別人利用傳統成本法的缺陷侵蝕國家利益,有效地保護國有資產。
2、目前會計信息失真問題,固然不少是故意造假所致,但是不科學的核算方法,也會加劇其嚴重性。逐漸普遍化的高科技、自動化的企業,不能排除利用傳統成本法虛報利潤和資產狀況的可能性。采用ABC有助于使社會擁有可靠的經濟信息,維護會計行業的誠信形象。
3、在國內經營中,成本核算的科學性,只影響到企業之間的利益分配,不影響國家的總體稅收。加入WTO后,國際資本流動日益頻繁,尤其先進的外國企業實行了ABC后,國內企業如果仍然采用傳統的成本法,則不僅會使企業處于十分不利的局面;而且跨國企業還可能故意利用傳統成本法的不科學性,隱蔽地實現轉移定價,把利潤轉移到稅率較低的國家和地區,會造成資本外流,使國家稅收等宏觀利益遭受損失。而推廣應用ABC,則有助于在國際貿易和跨國資本流動中維護國家的利益。
第四節 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監管水務企業經營作用
  
在我國大多數城市的自來水行業的水生產與經營都屬于該城市獨一無二的自來水公司。成為自然壟斷行業市場的企業,作為自然壟斷企業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與企業利益盈虧沒有人來爭搶一羹一杯,只要城市還存在,城市的建設與居民生活就離不開水,自來水公司作為城市供水行業的唯一代表,永遠沒有破產倒閉之憂。然而,自來水雖然壟斷經營,但它作為商品的屬性卻不能改變。并且,商品自有商品的游戲規則,商品的價格是由社會平均成本所決定的。由于壟斷經營,現行狀況下的城市供水企業,經營沒有競爭、效益無法比較(同一時間,同一城市沒有兩家或兩家以上生產、經營自來水的企業)。在制定價格時采取的是分別審定、一城一價的作價辦法,甲城市的供水成本不能代替乙城市的供水成本。依據這種個別企業的自然成本制定供水價格,有悖于馬克思主義的價格成本理論,不利于企業之間開展競爭,發揮優勢,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大多數城市自來水公司的基本建設超前發展,浪費驚人。有的城市在售水量連續幾年下降的情況下,大量貸款籌措資金,建了二水廠建三水廠,建了三水廠建四水廠。工程建成后不能實現滿負荷運轉,不能發揮其最佳效益,超常的供水能力大大閑置和白白浪費。據調查,一些地級城市自來水公司當前的實際售水量不足已有供水能力的三分之一,還有個別地級城市不到五分之一。生產能力過剩,產品嚴重積壓,加上還貸任務過重,企業因此債臺高筑,入不敷出,困難重重。為此,在供水成本大幅上升的情況下企業要求提高供水價格,政府為了保障城市的正常運轉,安定企業人心,只能調價沒商量。既然是國有壟斷部門,其從生產到銷售的各個環節就不可避免地受政府管制,而目前這種管制的計劃經濟色彩還很濃。長期以來政府對傳統壟斷部門的監管體制基本還是沿用計劃經濟的一套辦法,產量、利潤、投資規模等按事先設定的指標管理,成本不透明,價格受政府干預。更重要的是由于政府設置了相當高的市場準入門檻,門檻內的少數企業無法形成真正的市場競爭機制,并且在行政性壟斷和自然壟斷并存的狀況下,濫用壟斷權力被披上了合法外衣,政府的傳統管制卻保護了這種不合理行為。往往保護了這些部門落后的生存理念、落后的生產方式和技術、落后的企業管理模式。長此以往,這些部門則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掣肘部門。公用事業漲價非惟一選擇,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管理體系,規制、監管水務企業的經營,無論是從市場需求、供給,還是從企業成本、收入的角度來看,我國的水價都沒有上漲的充實理由及依據。剖析北京市用水的供需與價格問題,以微觀經濟學的方法衡量水資源的有效供水成本,以做為水價體系的基礎,并提出具體的水價計算公式及水價結構。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管理體系,規制、監管水務企業的經營,建立客觀的評估方法和將各項影響數量化的衡量指標體系,并以此評估合理水價對經濟的影響。收集國外有關水價及其制定方法的相關文獻,考慮消費者及各級產業對合理水價的接受程度,研究擬定實施合理水價的具體措施。以做為北京市水價體系的參考。以掌握問題癥結。以標準成本費用制定合理水價體系,以標準成本費用制定水務企業的核算,研究北京市水資源和水價的現狀的基礎上探討了北京市水資源供求、北京市供水的合理成本和合理水價及比價、居民和企業對合理水價的承受能力、水價上調的經濟影響評估以及合理水價的實施策略等問題。并調查北京市企業和居民對水價的承受能力、調查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提價空間等。通過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及全系統分析的方法研究北京市水資源、水價問題,并輔以必要的量化分析,用統計分析和計量經濟的方法做定量研究;其他如歸納分析、演繹推理等常用研究方法的涉及水務企業定價,漲價的原因,規制、監管水務企業以政策性虧損的理由來掩蓋企業經營性虧損的實質。
   要重新確立對水資源價值的認識,我們改變過去對水“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觀點,重新確立水資源價值的觀念,確定水資源不僅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而且已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生產要素。地球上的水資源,不管是否開發,不管是天然水還是人工水,都是有價值的,其價值的構成可由稀缺性、產權和勞動價值來表現、衡量。對于水價格的制定依據,要逐步實現成本定價,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國家的水價格制定方法也正由計劃定價方法向成本定價方法過渡。經過3—5年的努力,隨著用戶支付能力的增強,實現內部成本水價收費制度。在此基礎上,增加考慮可持續發展內在要求的、必要的如水資源開發利用環境治理、水災害防治等外部成本,實現全成本定價。即逐步實現由成本定價向邊際成本定價過渡,最后達到邊際機會成本定價,使水價格真正地在資源配置中起作用。在改革水價過程中,還應注意年度的水價結構,實行遞增水價和季節水價,以較好地調節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勻的矛盾。通過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及全系統分析的方法研究北京市水資源、水價格問題,制水企業的定價原則并沒有實現商品定價原則時,水務行業現在還是壟斷型企業或稱之為“不完全競爭性行業”,它不同于完整意義上的市場競爭型行業。因此,要進一步完善政府監管職能,創造條件,使水利行業向“兩化”過渡,即水務服務功能社會化、制水企業經營管理市場化過渡。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是水務行業中規制、監管制水企業,在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上的兩把利劍,缺一不可。特別是處于現在的水務行業,要確保國家政府和水務行業兩個積極性的發揮。從政府角度講,明確政府應履行的職能,應拿出的資金,應建立的基金必須兌現。從水務行業內部,重在學會運用經濟手段,通過市場機制促進制水企業的經濟運行模式的轉型,如建立產權交易市場,包括水資源開發使用權,交易權和制水企業的產權等。以產權資本為紐帶,對供水企事業單位推行現代化企業制度。
   作為現存的制水企業由于壟斷市場的經營支撐,以及國有獨資企業的優惠待遇,吸引了很多人都想擠進來謀個崗位,撈個“鐵飯碗”。造成企業人員臃腫,供水成本不斷攀升,作為人事管理部門在每年軍隊轉業干部和大學生分配等政策性人員安排時,自來水公司是重點考慮的對象,還有通過拉關系、走后門進來的人不少,這種爭“吃自來水”、導致人滿為患的情況各地都有。據某調查機構通過某市自來水公司的調查統計:在2003年—2004年的兩年之內企業調入增加的人員有110人,其中政府指令性安排的有72人,通過關系特別安排的有38人。經濟規律提示,在市場供給量一定的情況下,員工的工資福利等費用支出與供水成本成正比,與員工勞動效益成反比。一個省會自來水公司2001年的人均勞效為153997.11元、四個地級市自來水公司2001年的人均勞效分別為58330.81元、68225元、49751.55元、65776.79元,差別很大,其原因是人滿為患,促使供水成本上升,勞動效率低下。通過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規制、監管水務企業的經營管理,避免冗員的存在而造成制水企業的無成本費用的舊有核算,或成本核算無章可循的局面。
水務企業政府部門多頭管理,企業考核供水成本的標準不同,據我所知水務企業從財政、審計、稅務、物價、城建等幾個職能部門都考核自來水公司的財政狀況。近幾年國資委的存在并沒有顯現國家如何資本運作的權威效益,而是替代已經取消的城建工委的管理機制,由于每個國家機器,政府部門的工作職責不同,考核的內容和標準也不相同。集中表現在對制水企業的財務成本與價格成本的考核與認定方面。財政、審計等部門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認定企業會計憑證事由的真實性、會計記錄方法的正確性,以及企業虧損的報告理由,只要是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可的,當前已經發生了的,操作手續又齊全的帳務都能入財務成本。而物價部門調查的水價格成本除了會計記錄的真實性、合法性外,還有生產產品的社會必要時間、社會平均成本、以及制水企業生產產品的個性成本,對比市場中的同種產品衍生物的價格,確定制水企業的價格成本,無需進行制水成本真確與否的核算,就此通過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規制、監管水務企業的經營管理,要解決制水成本問題。西方國家在管制水價的時候,都有與其相適應的成本制度做基礎。相比之下,我們的成本管制做得還不夠,也不適合水價監管。國民經濟核算是指對一定范圍和一定時間的人力、物力、財力資源與利用所進行的計量;對生產、分配、交換、消費所進行的計量;對經濟運行中所形成的總量、速度、比例、效益所進行的計量。水資源核算是自然資源核算的構成部分之一,而自然資源核算是合理的國民經濟核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水資源核算既包括水資源實物量核算、價值量核算,同時又包括水資源水質核算,其中水資源價值量核算是水資源核算的關鍵,也是將水資源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難點,其主要原因是水資源價值的確定還很困難,目前沒有突破。如果核定成本的規則能夠使成本有所控制,并能保證制水企業的正常回報。簡單地說,捋順供水成本的確認對合理制定供水價格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要警惕經濟發展的“致畸效應”用馬克思的話說:它“用看不見的手分配人間的幸福和災難,”把一些大自然賦予我們的生存的條件創造出來又把它們摧毀掉,使我們賴于生存的一些自然資源產生又使它們趨于衰竭,同時造成生命體的死亡。國民經濟核算是綜合評價社會經濟活動的重要手段。從環境經濟角度進行審視,我們會發現,國民經濟核算很少或沒有考慮水資源等自然資源投入及其社會經濟活動所產生的外部效應—環境質量的下降。資源的增加或減少在國民帳戶中沒有得到體現,資源對經濟活動的影響或者經濟活動對資源的沖擊難以從量的角度上加以識別和度量,導致決策的失誤或失敗,引起不良后果,威脅人類自身的生存。值得慶幸的是,目前這一問題引起世界各國的高度重視。現在,已有中國、美國、加拿大、法國、挪威等二十多個國家的政府或研究機構進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或探索性實踐,提供了有益啟示。據國家統計局從五方面著手的綠色GDP核算,國家統計局在最近制定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專門設置了自然資源實物量核算表,并制定了核算方案,試編了全國土地、森林、礦產、水資源實物量核算表。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沒有反映經濟發展對資源環境產生的負面影響。綠色GDP核算在現有的GDP核算基礎上,扣除了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的損失,更全面地反映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的關系,國家經濟發展過于依賴資源消耗,產業結構低下,在全球化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下,又不積極進行產業結構的升級和優化,就有被邊緣化的危險。國家統計局下一步將研究建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基本框架,研究資源和環境實物量核算的基本內容和方法,研究資源和環境價值量核算的基本內容和方法。開展綠色GDP核算,有助于為管理部門制定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政策提供必要的依據,雖然改革開放以來煤炭、電力等行業曾為解決嚴重短缺有了不同程度的開放,但我市的水務企業仍然以國家投資(企業是國家的獨資企業,自籌資金也是國家的),地方政府壟斷經營為主,這種狀況不僅嚴重阻礙了民間資本的進入,而且其發展深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變化、地方財政收入狀況和投融資政策的影響,也受制于政府行政管理能力,例如科學規劃、依法行政、宏觀調控的能力等。就這些部門本身來說,其在國民經濟中不容質疑的壟斷地位,也助長了這些部門的等、靠、要及不思進取、以老大自居的觀念,嚴重影響了這些部門的正常發展。因此,國家壟斷經營也是多年來我國公用事業部門管理薄弱,公用企業虧損連年加大的問題始終得不到根本解決的重要原因。長期以來水行業的特征導致的自然壟斷性、資本的高沉淀性、投資的低回報性、以及由于政府價格管制造成的低需求彈性。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以標準成本費用體系研究供水企業經營管理,規制供水企業的制水成本是十分必要的。
從根本上說,提高制水企業效率、鼓勵水務行業競爭才是水務市場改革的關鍵。我國是繼美國之后的第二大能源消費國,美國也是率先打破公用行業壟斷,實現市場化。參照美國的經驗,只有實現水務市場的充分競爭,使市場機制在配置水資源方面發揮作用,才能有效提高水務企業的運營效率,并使水資源產品終端銷售價格多年來保持在較低的水平上,實現水務企業與用水人戶形成雙贏的局面。從大方向看,美國公用產品市場化的模式,即"廠網分離,競價上崗、政府(議會)定價"。在水務領域,打破投資限制,允許水務公司以外的投資者建水廠,實行水務行業投資主體多元化;在水價方面,政府由不鼓勵市場競爭定價,轉為鼓勵競爭。在管理模式方面,政府打破水務公司垂直壟斷經營的狀況,制水業務與輸水業務分離,企業之間分開結算。從經濟學角度來看,企業的目標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但有一個前提就是求得企業的長遠生存。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為了求得企業的長遠生存,應該關心的是企業長期資本收益率的最大化。為了實現這一點,他們必須承擔社會義務以及由此產生的社會成本。另外,社會是企業利益的來源,企業作為一個“社會公民”,必須融入到社會群體之中,與各種組織產生互動。企業通過承擔社會責任,一方面可以贏得聲譽和組織認同,同時也可以更好地體現自己的文化取向和價值觀念,為企業發展營造更佳的社會氛圍,使企業得以保持生命力,長期可持續地發展。

第二章北京市水務企業成本價格定位狀況及分析

第一節 北京市自來水制水成本狀況及分析
北京市地表水資源、地下水資源都制定了相應標準,自來水價格相對自成體系,本市自來水價格由兩部分構成:自來水水價和水資源費。自來水水費作為企業的營業收入,主要包括:利潤、稅費、制水成本;水資源費是市政府批準于2002年2月1日起開始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據市政府有關部門介紹:水資源費專門用于本市的水資源建設及南水北調資金,由自來水集團向自來水用戶征收并全額上繳。2003年自來水集團共上繳水資源費37361萬元,占銷售總收入的22.98%。
早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北京的水務企業-自來水公司。八十年代前,保持可觀的利潤,八十年代后,利潤出現減少的趨勢,特別是從1987年開始急劇下降,如扣除財政補貼,1988年和1989年已轉盈利為虧本。如1988年建成的水源九廠,投資7.47億元,制水成本為0.587元/m3(1989年價格水平),而當時居民用水0.12元/m3,其它0.25元/m3,即便是1993年提價后,最高只有0.45元/m3,遠低于1988年的制水成本。由于水價太低,市財政向供水企業進行補貼,1992年補貼3400萬元,1993年為3080萬元,1994年水源九廠二期投產后,供水企業將虧損達1億元。雖然,北京市地表水資源、地下水資源都制定了相應標準,自來水價格相對自成體系,但是地表水資源和地下水資源比價不甚合理。北京地表水資源價格平均為0.125元/m3(為工業消耗水與生活用水之平均),地下水資源價格為0.10元/m3(不包括地下熱水),兩者比價為1.25:1。此外,目前本市尚缺乏市場相應的中水價格和合理的污水排放價格。實際分析2003年北京自來水集團公司的成本費用結構如下:
1、2003年成本費用情況: 2003年自來水集團實現售水量55201萬噸,銷售收入162604萬元,銷售稅費18234萬元,成本費用107009萬元,上交水資源費37361萬元,實現銷售利潤為零(利潤=銷售收入-稅費-成本-水資源費=0)。成本費用情況見下表。

成本構成

數額(萬元)

所占成本費用比率(%)

單位成本(元)

原水費

27415

25.62

0.50

輔助材料

2297

2.15

0.04

折舊費

39915

37.30

0.72

動力費

9639

9.01

0.17

工資及附加

8597

8.03

0.16

制造費用

9248

8.64

0.17

管理費用

6652

6.22

0.12

財務費用

3246

3.03

0.06

合 計

107009

100

1.94

2、2004年1至6月份成本費用情況: 2004年1至6月份自來水集團實現售水量27743萬立方米,銷售收入82331萬元,銷售稅費12058萬元,成本費用53492萬元,上交水資源費19990萬元(占銷售總收入的24.28%),銷售利潤虧損3209萬元(利潤=銷售收入-稅費-成本-水資源費=-3209)。成本費用情況見下表。

成本構成

數額(萬元)

所占成本費用比率(%)

單位成本(元)

原水費

12937

24.19

0.47

輔助材料

684

1.28

0.2

折舊費

21681

40.53

0.78

動力費

4936

9.23

0.18

工資及附加

3482

6.51

0.13

制造費用

4066

7.60

0.15

管理費用

3394

6.34

0.12

財務費用

2312

4.32

0.08

合 計

53492

100

1.93

3、自來水成本分析
從去年和今年上半年成本構成來看,在成本費用中占比重最大的是折舊費,分別為37.3%和40.53%;其次是原水費,分別為25.62%和24.19%;其余六項費用都在10%以下。原水費是用于購買水庫水和地下水所支出的費用,其比率無法控制。折舊費比率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近幾年城市建設步伐加快,自來水集團用于新建供水設施、管網發展和開發新水源建設的投入資金較大帶來的。
近幾年,市自來水集團用于基本建設及技術改造投資50多億元,這些資金多是由企業自籌,其中用于開發新水源36多億元,如第九水廠三期工程建設投資28億元、平谷應急水源投資6億元、第七水廠改造投資2500萬元等。用于供水設施、管網發展及改造投資10多億元,如鋪設四環路供水管線投資5億元,籌資4億元新建其它供水管線432公里,投資近1億元用于老舊管網和閘門的改造等等。
隨著四環路供水主干線全線貫通以及供水管線向五環延伸,一大批供水管線所涉及的地區用水難問題得到解決,市自來水集團先后完成了豐臺和義西里、天通苑、中關村科技園區、豐臺鐵路橋南等96個單位和地區自備井置換通水工程,替代不合格自備井131眼,受益人口40余萬人,從而使市區自來水供應范圍擴展到東至通州衛星城、西至海淀永豐鄉、南至南苑、北至回龍觀地區。目前垡頭地區飲用水改善工程正在實施,年底前將全部完成,近3萬人將喝上優質自來水。
為了提高城市供水的安全保證率,確保2008年奧運會期間的優質供水,市自來水集團今年投資3.15億元,用于水廠設施和供水管網的技術改造。其中用于第三水廠、第八水廠改擴建投資1.2億元,將新打24口水源井,恢復供水能力8萬立方米/日;用于管網更新改造的投資1.37億等。
自來水集團從1999年8月改制后,完全是市場化經營,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沒有任何財政補貼,投資靠自籌資金,主要是從銀行貸款。
附:自來水售水結構
根據2003年自來水售水結構水量分析:
(1)居民售水量24591萬立方米占售水比例44.55%;
(2)餐飲、旅店售水量10953萬立方米,占售水比例19.84%;
(3)工商、事業售水量19360萬立方米,占售水比例35.07%;
(4)洗浴業售水量167萬立方米,占售水比例0.3%;
(5)洗車、純凈水售水量10萬立方米,占售水比例0.02%;
(6)中水售水量115萬立方米,占售水比例0.2%;
(7)農賠水售水量5萬立方米,占售水比例0.01%。
可以看出:居民用水量是售水量中比重最大的部分,并且,從近三年的售水量趨勢分析,總的售水量每年以5%的比例下降,而居民用水量以3%的比例在逐年遞增。

第二節 北京市水務企業價格狀況及分析
  
北京14年9次上調自來水價格。在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自來水價格一直都很低廉,1立方米僅售幾分錢,直到1991年自來水價格開始逐步上調。1991年,北京市自來水價格首次上調,每立方米的水價由0.12元上調到0.30元。此后進行了多次調整,2003年1月20日,北京市再次上調水價,由每立方米2.00元調整到2.30元,同時,居民使用1立方米的自來水征收0.60元的排污費,水資源費也由0.30元上漲到0.60元。今年8月1日,北京市又實施了14年內第九次調價。附:北京市1988年—2000年的自來水地表水價格的調整資料;

戶別/單價/文號

京價(重)字(1988)第168號88.8.1-91.12

京價(重)字(1991)第576號91.12-96.3

京價(重)字(1996)第147號96.4-97.11

京價(工)字(1997)第391號97.12-98.9

京價(工)字(1998)第314號1998)第314號98.9-99.10

京價(工)字(1999)第380號99.11-2000.10

京價(商)字(2000)第411號200.11-

旅游飯店

0.60

1.00

2.00

2.40

2.70

3.80

旅館招待所

0.40

0.60

1.20

1.50

*1.80

2.80

純凈水、洗車

3.00

10.00

高檔洗浴

3.00
20元以上/人次

5.00
5-10(不含)元/人次15.00
10-20(不含)元/人次
30.00
20以上元/人次

工商、行政、事業等

0.25

0.45

0.80

1.00

1.30

1.60
(含其他用水)

2.40

**居民生活

0.12

0.30

0.50

0.70

1.00

1.30

1.60

農賠

0.02

0.05

0.10

0.15

0.20

0.30

工業河水

0.15

0.25

0.40

0.50

0.65

0.80

1.20

  1991年,北京市自來水價格上調,每立方米的水價由0.12元上調到0.30元。此后進行了多次調整,2003年1月20日,北京市再次上調水價由2.00元調整到2.30元,同時,居民使用1立方米的自來水征收0.60元的排污費,水資源費也由0.30元上漲到0.60元。而自來水價格為每噸¥1.5元,有人統計自來水漲幅達18.75倍;
  自2000年11月1日起北京市又一步上調自來水價格,上調幅度如:
1、居民生活用水每噸由1.3元調為1.60元;
2、旅館、招待所,餐飲、娛樂業等用水每噸由1.80元調為2.80元;
3、旅游飯店用水每噸由2.70元調為3.80元;
4、生產純凈水行業、洗車業用水每噸由3元調為10元;
5、高檔洗浴業用水單洗價格每人次在5至10元的用戶每噸由3元調為5元;
6、單洗價格每人次在10元至20元的用戶每噸由3元調為15元;
7、單洗價格每人次在20元以上的用戶每噸由3元調為30元;
8、農業賠水每噸由0.20元調為0.30元;
9、工商業等其它用水每噸由1.60 元調為2.40元;
10、工業河水每噸由0.80調為1.20元。
11、污水處理費按用水量征收,居民污水處理費每噸由0.30元調為0.40元,其它每噸由0.50元調為0.80元。

  2004年6月3日,備受關注的北京市水價在進一步的調整,聽證會在遠洋大廈舉行。此次聽證會是《北京市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實施細則》出臺后舉行的第一次價格調整聽證會。在此次水價調整方案中擬對全市居民用水價格從每立方米2.9元提高至3.7元,其中0.5元為政府征收的水資源費,0.3元為污水處理費。
在聽證會上,市水務局、市自來水集團及市排水集團作為申請人分別陳述了此次擬調整增加的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價格方案,并提出了擬實行階梯式水價的級差為1:2:5或1:3:5。由于階梯式水價方案相配套的設施還不完善,尚不具備實施條件,該方案預計不會同期在全市實施,但有可能在部分地區試點。
新調整的水價將于20204年7月1日起在本市實施,針對申請方的報告,30多位代表紛紛發言,表明自己的觀點,并對一些問題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為什麼大伙兒對這些明顯不合理的價格沒有異議,我特別贊成有些代表的發言,其實要解決北京水資源的匱乏問題,單靠提高水價、南水北調、節約用水、監察管理等等措施及手段根本不是解決北京水資源短缺辦法,緩解本市水資源短缺與需求激增之間的矛盾。實際水價格已經沒有上漲的理由了,北京用水實際價格已經對于制水企業產生了經營性虧損的屁護。調高自來水價格,是否能有效限制高耗水行業發展,是否能夠增加市民的節水意識,自覺節約用水,遏制浪費水源的行為產生異議。

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監管水務企業經營[2]
以標準成本費用核算體系監管水務企業經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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