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稅國際經驗及對中國啟示
論文類型 | 基礎研究 | 發表日期 | 2014-10-14 |
來源 | 《環境保護》2009年第1期 | ||
作者 | 魏珣,馬中 | ||
關鍵詞 | 環境稅制 國際經驗 中國 機構設置 征收范圍 污染物 環境收益 調節作用 | ||
摘要 | 各國環境稅制根據完整程度不同可劃分為零散型,簡單型,重點型,完整型4個層次。國際經驗表明稅或費的選擇取決于污染物特性和政府機構設置;環境稅制的設置應當符合“收入中性”原則,協調環境收益和收入效益,重視稅率的行為調節作用。我國應當夯實污染基礎,將環境稅納入現有稅費體系,率先對主要污染物征收排放稅,逐步拓展征收范圍,基于征管能力和對經濟的影響確定合理的稅基,依據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設置差別稅率,制定階段性收入使用方案。 |
分享
論文搜索
月熱點論文
論文投稿
很多時候您的文章總是無緣變成鉛字。研究做到關鍵時,試驗有了起色時,是不是想和同行探討一下,工作中有了心得,您是不是很想與人分享,那么不要只是默默工作了,寫下來吧!投稿時,請以附件形式發至 paper@h2o-china.com ,請注明論文投稿。一旦采用,我們會為您增加100枚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