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財政部公布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調整方案,大幅擴大增值稅優惠行業范圍,增加十余類增值稅減免行業。
據了解,2008年出臺的《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對多個相關業務采取了稅收優惠措施。而此次新方案在原來對銷售四類自產產品免征增值稅的基礎上,增加了以建筑廢物、煤矸石為原料生產的建筑砂石骨料一類產品。原來只對污水處理勞務也免征增值稅,而新方案則把垃圾處理、污泥處理處置等勞務也納入了免征范圍。
對于享受增值稅全額即征即退的優惠業務名單,新方案也在原來5類產品的基礎上增加到12類產品,新增了“利用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余熱余壓和廚余垃圾等發酵生產出的電力和熱力”、“以污水處理后產生的污泥為原料生產的干化污泥、燃料”、“以餐廚垃圾等資源發酵產生的沼氣為原料生產的電力、熱力、燃料”等七類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據了解,目前國家正醞釀更多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優惠措施,其中稅收是最為直接的手段。(綜合自搜狐、中金在線)
編輯:孫翠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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