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水務2011年11月1日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局責令改正書,涉及到公司治理以及財務等方面的問題。就此,中國水網采訪了國中水務。
據國中水務介紹,此次公告《關于對黑龍江國中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責令改正決定”),是源于黑龍江證監局執行證監會《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而進行的例行檢查。黑龍江證監局重點檢查了該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和公平性;公司治理的合規性(包括公司獨立性、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使股東權利和控制權的合規性;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合規性以及審計機構的審計工作情況。
國中水務公司相關人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該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收到“責令改正決定”后,根據證監會公告(2010)12號文《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第二十二條:“檢查對象應當在收到責令改正決定書后兩個工作日內披露并通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內容,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披露的。
對于該公司獨立董事年報工作制度不完善一事,國中水務公司表示,公司獨立董事此前已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履行了年報中的職責,只是沒有形成相應的制度,在此次證監局檢查后的協調會上獲知存在此問題后,國中水務公司便制定了《獨立董事年報工作制度》,并于2011年10月28日召開的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詳見2011年10月29日公告)。
對于“責令改正決定”提及的“個別收入確認存在跨期現象”,國中水務公司介紹,該問題僅存在該公司2011年年度內,且對公司2011年度全年業績不會產生影響。
國中水務向中國水網表示,公司將以此次檢查為契機,繼續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要求,不斷加強公司治理結構建設,完善公司各項工作制度,進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規范運作水平。本著認真學習,務求實效,持之以恒的原則,積極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并積極配合黑龍江證監局對整改情況的跟蹤監管,切實保障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受侵害,以更加規范的運作和良好的業績回報廣大投資者。針對“責令改正決定”中提到的問題,公司的《整改報告》將在規定時間內,經黑龍江證監局無異議后,報送交易所予以披露,同時披露董事會關于整改工作的決議和監事會的意見。
中國水網后續將會對此進行持續關注。
編輯:成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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