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上旬,隨著福州閩清縣、三明建寧縣的污水處理廠相繼建成通水試運行,福建省所有縣(市、區)均已建成一座以上的污水處理廠,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十一五”末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的目標任務全面實現。
“十一五”期間,福建省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污染減排工作,切實加大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力度。到2010年底,全省建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87座,日處理能力達348萬噸,比“十五”末分別凈增長了3.1倍和1.5倍,市縣污水處理率達77%,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達82%,分別比“十五”末提高28.2和27.5個百分點,提前全面超額完成省政府確定的“十一五”全省市縣污水處理率達到60%以上、設區市城市達到70%以上的目標任務。污水處理廠數量的持續增加,減少了水污染物排放,對COD減排的貢獻率不斷提升,有效保障了水環境質量。經國家核定,2010年上半年,福建生活污水處理廠新增COD削減量占COD減排總量的84%。“十二五”期間,按照城鄉統籌原則,福建省將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不斷完善縣城以上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重點抓好鄉鎮特別是省級22個試點小城鎮和重點流域鄉鎮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研究農村污水處理技術,推進污泥處理處置,力爭進一步發揮污水處理廠的減排效益。
編輯:程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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