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有效的處置汛期突發性重大水污染事故,澄城縣環保局制定出臺了《汛期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指導汛期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減輕污染,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應急處理程序:(一)接報:局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重大水污染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汛期重大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程序。(二)出動:應急調查小組接到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指令后,縣城區范圍內25分鐘到達現場、鎮區接報后40分鐘內抵達現場。(三)現場處理: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按照職責分工,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首先要控制污染繼續擴散,然后依法進行查處。(四)報告:速報、確報和處理報告三類。速報從發現事故后起48小時內上報,采用電話、傳真或派人直接報告形式;確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立即上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形式;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形式。(五)信息發布:事故應急處理期間,需要發布的信息內容報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后,通過電視、廣播等形式對外發布。(六)應急終止:當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并且繼續采取了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能夠將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時,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申請,我局寫出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報告,報市環保局、縣政府批準后,終止應急處理工作。
編輯: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