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防洪建設要貫徹“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太湖流域的實際情況,2001~2010年防洪建設的總體思路是:蓄泄兼籌、完善提高,科學調度,綜合考慮水資源利用、水環境保護、航運以及城市供排水等方面效益,建成流域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綜合防洪體系,為流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創造條件。
?。ㄒ唬┨饔虻姆篮榉譃榱饔蚍篮椤⒊鞘蟹篮楹蛥^域防洪三個層次,其防洪標準按不同保護對象的重要程度分別確定。結合當前流域防洪形勢,根據需要與可能,太湖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設的目標是:
1.流域防洪
在《總體規劃方案》確定目標的基礎上,總結近年防御流域洪水的經驗和出現的問題,補充必要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鞏固、完善流域防洪體系,到2010年能防御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洪水,重點工程建設應與防御流域100年一遇洪水的標準相銜接。
2.城市防洪
太湖流域特大型城市上海以及重要城市蘇州、無錫、常州、杭州、嘉興和湖州等防洪標準為:
上海市:黃浦江干流城區段及主要支流按1000年一遇高潮位設防;海堤城區段按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級風設防。
杭州市:錢塘江北岸海堤按1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級風設防,老城區段堤防按500年一遇高潮位設防。
蘇州、無錫、常州、嘉興、湖州按100年一遇洪水位設防,其中蘇州、無錫中心城區按200年一遇洪水位設防。
其他縣級城市按50年一遇洪水位設防。
3.區域防洪
區域防洪標準由10~20年一遇提高到20~50年一遇,確保鐵路及公路干線安全。
?。ǘ檫_到上述防洪建設目標,工程安排以治太骨干工程為基礎,完善洪水北排長江、東出黃浦江、南排杭州灣和充分利用太湖調蓄的流域防洪工程布局。在2002年基本完成既定的治太骨干工程建設任務基礎上,增建必要的工程項目,進一步完善流域防洪工程體系;建設流域防洪與水資源調度系統,建立集防洪減災、水資源合理配置與保護為一體的工程與非工程體系。
要進一步加大城市防洪建設的力度,各主要城市的防洪能力要盡早達到相應的防洪建設目標。
要實施區域性河道整治,加快中小河流的清淤疏浚,擴大洪澇水外排能力;繼續進行圩區治理,逐步提高區域防洪除澇標準。
要同步實施重點水庫工程、海堤達標建設,退田(漁)還湖并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
?。ㄈ┨饔蚍篮榻ㄔO應按統籌規劃、遠近結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分級負責、共同負擔的原則組織實施。防洪建設任務完成后,全流域能防御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洪水。如遇1999年洪水,采取加大太浦河、望虞河的泄洪流量,應急加大沿江、沿杭州灣工程排水能力,太湖適當超蓄,有效限制農業圩區排澇,環湖大堤臨湖側圍湖區破口蓄洪等措施,能重點保護上海以及蘇州、無錫、常州、杭州、嘉興、湖州等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及滬寧、滬杭等交通干線的防洪安全,最大限度減少洪災損失。
編輯:全新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