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引導民營企業家增強愛國情懷、勇于創新、誠信守法、承擔社會責任、拓展國際視野,敢闖敢干,不斷激發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發揮優秀企業家示范帶動作用,按規定加大評選表彰力度,在民營經濟中大力培育企業家精神,及時總結推廣富有中國特色、順應時代潮流的企業家成長經驗。
(二十三)加強民營經濟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優化民營經濟代表人士隊伍結構,健全選人機制,兼顧不同地區、行業和規模企業,適當向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領域傾斜。規范政治安排,完善相關綜合評價體系,穩妥做好推薦優秀民營經濟人士作為各級人大代表候選人、政協委員人選工作,發揮工商聯在民營經濟人士有序政治參與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民營經濟代表人士在國際經濟活動和經濟組織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十四)完善民營經濟人士教育培訓體系。完善民營經濟人士專題培訓和學習研討機制,進一步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完善民營中小微企業培訓制度,構建多領域多層次、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培訓體系。加強對民營經濟人士的梯次培養,建立健全年輕一代民營經濟人士傳幫帶輔導制度,推動事業新老交接和有序傳承。
(二十五)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把構建親清政商關系落到實處,黨政干部和民營企業家要雙向建立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各級領導干部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家接觸交往,主動作為、靠前服務,依法依規為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解難題、辦實事,守住交往底線,防范廉政風險,做到親而有度、清而有為。民營企業家要積極主動與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溝通交流,講真話、說實情、建諍言,潔身自好走正道,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
七、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
引導和支持民營經濟履行社會責任,展現良好形象,更好與輿論互動,營造正確認識、充分尊重、積極關心民營經濟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十六)引導全社會客觀正確全面認識民營經濟和民營經濟人士。加強理論研究和宣傳,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把握好正確輿論導向,引導社會正確認識民營經濟的重大貢獻和重要作用,正確看待民營經濟人士通過合法合規經營獲得的財富。堅決抵制、及時批駁澄清質疑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否定和弱化民營經濟的錯誤言論與做法,及時回應關切、打消顧慮。
(二十七)培育尊重民營經濟創新創業的輿論環境。加強對優秀企業家先進事跡、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宣傳報道,凝聚崇尚創新創業正能量,增強企業家的榮譽感和社會價值感。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輿論環境和時代氛圍,對民營經濟人士合法經營中出現的失誤失敗給予理解、寬容、幫助。建立部門協作機制,依法嚴厲打擊以負面輿情為要挾進行勒索等行為,健全相關舉報機制,降低企業維權成本。
(二十八)支持民營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教育引導民營企業自覺擔負促進共同富裕的社會責任,在企業內部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構建全體員工利益共同體,讓企業發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體員工。鼓勵引導民營經濟人士做發展的實干家和新時代的奉獻者,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個人價值,向全社會展現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的良好形象,做到富而有責、富而有義、富而有愛。探索建立民營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引導民營企業踴躍投身光彩事業和公益慈善事業,參與應急救災,支持國防建設。
八、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九)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黨中央對民營經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建立完善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工作機制,明確和壓實部門責任,加強協同配合,強化央地聯動。支持工商聯圍繞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更好發揮作用。
(三十)完善落實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已出臺政策的督促落實,重點推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產權保護、弘揚企業家精神等政策落實落細,完善評估督導體系。建立健全民營經濟投訴維權平臺,完善投訴舉報保密制度、處理程序和督辦考核機制。
(三十一)及時做好總結評估。在與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中對涉民營經濟政策開展專項評估審查。完善中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健全政策實施效果第三方評價機制。加強民營經濟統計監測評估,必要時可研究編制統一規范的民營經濟發展指數。不斷創新和發展“晉江經驗”,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好經驗好做法,對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以適當形式予以固化。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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