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集蓄雨水。結合海綿城市建設,因地制宜提升公園、綠地、建筑、道路、廣場等雨水資源綜合利用水平。西北、華北缺水山區,西南巖溶地區以及沿海地區和海島,結合地形地貌建設水池、水窖、坑塘等工程收集、處理雨水。水質型缺水地區,結合治污減排,積極推進雨污分流和雨水收集利用。因地制宜推廣農業集雨節水灌溉技術,用于農業補充灌溉。
(十二)海水。把海水作為沿海水資源的重要補充和戰略儲備,加強海水直接利用。沿海火電、核電及石化、化工、鋼鐵等重點用水行業在技術成熟的基礎上推廣海水作為冷卻用水,鼓勵脫硫、沖洗類工藝環節用水優先利用海水。支持沿海海域灘涂和鹽漬化地區科學發展海水增養殖業和海水灌溉農業,推廣海水源熱泵技術。探索在消除含海水廢污水對生態環境影響前提下,城市市政、消防、沖廁等領域直接利用海水。
(十三)海水淡化水。沿海缺水地區要加強海水淡化水利用,因地制宜將海水淡化水作為生活補充水源、市政新增供水及應急備用水源,進一步提高海水淡化水配置量和覆蓋范圍,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對沿海地區工業園區和高耗水產業應科學配置海水淡化水,擴大工業園區海水淡化水利用規模,建設海水淡化水利用示范工業園區,依法嚴控具備條件但未充分利用海水淡化水的高耗水項目和工業園區新增取水許可。
(十四)礦坑(井)水。西北、華北、兩淮、云貴等煤礦礦坑涌水量豐富的地區,應統籌加強礦坑(井)水利用。礦區生產應充分使用礦坑(井)水。對于周邊具備礦坑(井)水供水條件且水質滿足利用要求的工業企業,在辦理取水許可時應合理配置礦坑(井)水。具備條件地區在礦坑(井)水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前提下,可推廣用于農業灌溉。
(十五)微咸水。西北及沿海地區等微咸水豐富的缺水地區,在不影響生態環境安全、不造成土壤鹽堿化的前提下,穩妥發展咸淡混灌、咸淡輪灌等微咸水灌溉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推廣種植耐鹽堿作物品種。在農村供水水源不足地區,可因地制宜加強微咸水淡化處理利用,作為生產、生活供水的補充水源。
四、加強能力建設
(十六)增強計量統計能力。依托用水統計調查制度和用水計量監控體系建設,加強非常規水源計量監測,完善《水資源公報》《節約用水管理年報》等統計體系中非常規水源統計規則和數據質量,實現重點用水戶非常規水源利用量數據網上直報。加強跨部門計量統計協作,推動建立數據要素共建共享機制。加強對非常規水源供水單位水量水質監督檢查,保障非常規水源安全利用。
(十七)健全技術標準體系。水利部研究構建非常規水源技術標準體系,統籌協調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快推進非常規水源技術標準制修訂工作,按照不同非常規水源類型,建立健全不同用途水質標準,完善水處理、水質檢測、安全利用、規劃配置、工程設計等技術規范。各地結合實際編制差別化的非常規水源地方標準,鼓勵相關行業協會、企業等主體編制非常規水源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
(十八)提升科技支撐能力。加強再生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關鍵技術科研攻關,支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研究開發,推動先進實用技術設備集成、示范和應用。鼓勵引導建立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推動跨領域跨行業協同創新。
五、保障措施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各流域管理機構應充分認識加強非常規水源配置利用的重要性,嚴格履行指導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的行業管理職責,積極發揮節約用水協調機制作用,針對不同類型的非常規水源,加強與發展改革(能源)、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推動明確相關部門目標責任,促進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
(二十)統一統計口徑。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淡化水、礦坑(井)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規水源利用量的統計口徑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非常規水源統計工作的通知》(辦節約〔2019〕241號)執行。雨洪資源、云水資源、難以更新的地下水等不屬于非常規水源統計范疇。非常規水源利用量目標不含海水直接利用量。再生水利用率為再生水利用量與污水處理量之比。
(二十一)加大宣傳力度。將非常規水源利用作為節水宣傳的重要內容,結合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等重要時間節點,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手段,大力宣傳我國非常規水源利用的重要意義、法規政策及典型案例,傳播國內外先進經驗技術,科普安全利用知識,提高公眾對非常規水源的認知度和接受度。
水利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2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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