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發布《廊坊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繼續削減并達到省級考核要求,溫室氣體排放增長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效率不斷提高,危險廢物與危化品、核與輻射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以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三線一單”管控措施有效實施,構建高效運行的環境監管、風險防控、應急處置體系,生態環境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全文如下: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穩定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打造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的橋頭堡,制定本規劃。
一、接續奮進,開啟廊坊市生態環境保護新征程
(一)取得歷史性成就
空氣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城鄉聯治,統籌推進治企、壓能、減煤、降塵、控車、增綠等重點任務,環境空氣約束性指標全部達到規劃目標要求,穩定退出全國重點城市倒排前十,空氣質量綜合排名在全省8個傳輸通道城市中位列第1,連續四年被評為“河北省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先進市”。2020年全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68.9%,優良天數252天,較2015年增加67天,重污染天數減少41天;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較2015年降幅達50.6%。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3項大氣污染物均達到國家標準。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下降38.1%,空氣質量綜合排名由2015年全國74個重點城市倒排第9位,2020年大幅增階進位到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中倒排第49位。
水環境質量逐年好轉。著力抓好大清河等主要河流治理、工業污水達標整治、坑塘綜合治理等專項行動,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2020年水環境質量被評定為全省優秀,城市水質指數(CWQI)由2016年21.95下降至2020年6.50,7個國省考核斷面全部達到或優于地表水V類水體標準,超額完成國家“十三五”劣V類斷面控制比例考核任務。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標準,地下水水質保持穩定,達到國家和省考核要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全面清除。“十三五”期間累計投資近40億元,全面完成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提標改造工程、龍河及市區水系清淤、濕地建設及農村污水治理等綜合治理工程,龍河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V類水體標準。開展了北運河一期、潮白河流域百家灣等清淤和綜合整治生態擴容工程,新增人工濕地處理能力38.5萬噸/日,位居全省濕地工程建設前列,水生態環境基礎更加牢固。
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注重構建明晰的源頭治理和風險管控制度體系,印發實施《廊坊市土壤污染防治評估考核辦法》《廊坊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工作推進方案》。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兩項指標達到省級考核要求。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采取綜合措施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農產品檢測100%達標。嚴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完成775個重點行業企業和重點污染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信息采集。組織督導完成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自行監測工作,開展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完成各年度重金屬減排目標,未發生土壤污染相關的重大健康風險事件和不良社會影響事件。
聲環境質量保持良好并有所改善。完成廊坊市主城區和各縣城規劃建成區的聲功能區劃分工作,開展噪聲常規監測工作。廊坊市區域環境噪聲均值保持在較好水平;道路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持續為較好及以上水平;各類功能區晝、夜間等效聲級均穩中向好。加強各類噪聲污染源管控,噪聲投訴、糾紛案件占比由2015年的33%下降為2020年的27%。
污染治理與減排取得新進展。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工作思路,以“氣十條”“水十條”“土十條”為抓手,實施重點減排項目368個。完成對274家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企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和1936臺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完成超100萬戶的城鄉居民“氣代煤”“電代煤”改造,基本實現全市域農村地區散煤清零。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600余臺,淘汰10—35蒸噸燃煤鍋爐92臺,實現全市域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清零。全市已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26座,工業園區自行建設污水處理廠26座,全市污水處理能力已達到123.87萬噸/日。優化完善污水配套管網,市主城區建成區污水全部進入污水處理廠,其他縣(市)城區污水處理率均達到90%以上。積極推進農村污水治理工作,473個村莊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全力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治污設施配套建設,全市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環境設施配套建設基本完成。嚴控新增污染物排放,實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等量或倍量替代。持續不斷開展“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關停取締14215家,整改提升1910家,基本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與2015年相比,2020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項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別削減了20.48%、28.11%、69.85%、36.87%。
結構調整與淘汰過剩產能成效顯著。全市加大產業、能源結構調整、技術改造、管理提升攻堅力度。實現淘汰鋼鐵、水泥、玻璃等行業過剩產能工作目標,全市水泥生產企業已基本退出,引導八百多家涉鋼企業轉型升級,四家鋼廠全部退出,減少煉鋼產能1000多萬噸,建設“無鋼市”目標圓滿完成。全面推進化工、電鍍等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基本完成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藝設備,推動生產裝備向大型化、連續化、自動化邁進,全市工業增加值能耗強度大幅度降低。
維護京津冀生態支撐功能取得新成效。實施“兩年攻堅戰,造林一百萬”“兩年大提升,創建森林城”“營造百萬林,決勝森林城”等系列造林綠化行動,林木覆蓋率達到35%以上,基本形成以河渠路堤綠化為框架,以農田林網為脈絡,以林果苗基地為主體,以城鎮、村莊綠化為節點的林田綜合體系。實施小流域綜合治理、生態廊道、水源涵養及城市綠化等重大項目,全市環境容量、生態空間逐步擴大,進一步筑牢了京津冀城市圈生態安全屏障。
環境監控預警和風險防控取得新提升。構建完成市、縣、鄉三級聯網,氣、水執法監控全覆蓋的生態環境監測監控網絡體系,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環境監管模式。布置數百套污染源在線監控、分布式傳感監測、無人機遙測、機動車路網遙測,建立空氣質量實時管控平臺,實現了實時采集各類環境相關數據。全市建成國控空氣站4個、省控站21個、鄉(鎮)站90個、省級工業園區站30個,實現了市、縣(區)、鄉(園區、街道)三級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全覆蓋。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管理體系,對重點工業企業實施精準管控,污染減排清單實施年度修編更新。建成國省控水質自動監測站16座、市控水質自動監測站32座,實現跨省、市、縣(區)河流水質分析監測全覆蓋。建立污染源與斷面水質實時響應的水環境預警與評估分析平臺,建立完善污染物排放管理分析系統和斷面達標管理評估系統,實現關鍵數據分析和綜合決策的動態發布。建成投運全市智慧生態環境大數據監管指揮平臺,設立457個高清視頻監控點位,對重點區域全覆蓋監控。加強環境風險企業的危廢和環境應急管理,完成1904家涉及危險廢物企業登記備案,建立危險廢物臺賬。完成2602家環境風險企業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預案評估。完善分表計電系統,建設市級平臺,實現省、市、縣(區)三級聯網,確保企業污染防治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加強輻射安全許可管理、廢舊放射源送貯工作,開展輻射事故、環境事故應急演練,全市未發生重大生態環境事故和環境相關社會不穩定事件,保持生態環境風險總體可控。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制度建設取得新進展。建立完善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動機制,建立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制度和信息溝通辦法,將鄉鎮、主城區街道、工業園區全部納入考核獎懲范疇,全面實行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依托智慧生態環境大數據指揮平臺,市生態環保委辦、大氣辦、水辦、土辦、督察辦5個市級污染防治辦公室聯合縣(市、區)和市政府各部門實施生態環境工作掛圖作戰和周調度,實現了生態環境閉環管理。全力推動落實跨區域大氣、水環境聯防聯控機制,空間網格化管理機制,河長責任管理機制,取得顯著成效。生態環境系統實施了省轄市以下機構的垂直管理,創建局隊合一、全員執法,各分局領導包片、包企業,定期現場巡查執法。創新環境治理模式,開展“生態環境管家”試點,實施環境監測制度改革,積極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持續開展六五環境日生態環境主題宣傳、新《環境保護法》宣講等活動,推動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二)迎來重大機遇
生態文明建設地位日益凸顯。“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起步期和奠基期,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引下,全黨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體布局,保護生態環境已成為全國人民的共識,為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提供了重大的現實機遇。
污染物新增量增速降低。國家實施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加快培育增長動力提供了更大空間和可能。河北省“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的系列政策措施,為廊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了有利條件。全市經濟增長方式由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把轉方式、調結構作為經濟發展的主要任務,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成新常態。工業結構調整改善,鋼鐵、水泥、玻璃等高污染行業得到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已進入收窄期,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提高,經濟總量和結構都在向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方向發展。
科技創新驅動京津冀協同發展。隨著京津冀一體化,廊坊列入京津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和全國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有利于率先突破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形成與京津深度融合的緊密共同體。廊坊市作為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可與京津實行生態環境資訊共用、生態過渡帶共建、污染聯防聯控。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實施、大興新機場投入運行、雄安新區的建設等將為廊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帶來重大機遇。
(三)面臨問題和挑戰
結構性矛盾依然存在。“十三五”期間全市在淘汰落后過剩產能取得重要成效,但結構性矛盾、經濟發展需求與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的壓力較大。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不盡合理,各工業園區間產業同質化情況普遍存在。支撐縣域經濟的主要產業其污染型企業占比偏高,低能耗、低排放、資源循環利用的產業體系尚未健全,經濟增長與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關聯性依然存在,現存高耗能、高排放的企業急需升級改造,小微企業入園區難問題尚未解決。伴隨京津冀一體化,經濟快速增長與城市建設的擴張需求,對于局地生態空間、資源環境將形成新的壓力。我市作為快速發展中的城市,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實現達峰目標,面臨諸多困難和不確定因素。
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尚未形成穩固基礎。大氣環境質量尚未全面達標,優良天數比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隨著外區域輸送、天氣因素對空氣質量影響權重逐漸增大,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的難度加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任務十分艱巨。全市達到或好于Ⅲ類標準的水體比例不高,已達標水體水質尚不穩定,受上游來水影響、下游節制閘封閉導致的湖庫型河流污染現狀未得到根本改變,流域水系連通性、流動性較差,水系自凈能力不足。水資源天然稟賦不足,資源型缺水問題突出,生態補水嚴重不足,局部水生態系統受損。
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強。以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有待加強,生態環境監測與環境監管執法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鄉(鎮)、園區基層生態環境機構不健全,專業人才不足,環境執法和應急風險防控能力建設還不能滿足環境保護工作需求。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依然是環境治理能力的短板,污水收集管網相對滯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覆蓋率不高,農村清潔取暖和垃圾污水治理長效運行機制有待完善。全市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能力不足,部分危險廢物未實現本地化安全處置,抗風險能力薄弱。生態環境治理市場手段發揮的作用相對較弱,生態環境保護專業化、市場化運作模式有待探索。生態環境治理投入不足和渠道單一,綠色金融體系有待完善。
“十四五”時期,既是生態環境保護負重前行、大有作為的關鍵期,也是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攻堅期、窗口期。生態環境保護機遇與挑戰并存,要充分利用新機遇、新條件,著力解決存在的主要問題,積極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堅定推進生態環境保護。
二、錨定目標,精準把握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會議、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廊坊市作為京津冀協同發展典范城市、環京津生態環境支撐區、首都生態安全屏障和生態修復示范區的戰略定位,以持續改善廊坊市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推動結構調整和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支撐,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統籌推進污染治理與應對氣候變化,有效防控環境風險,全面推進生態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為我市實現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綠色富市、綠色惠民,協調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將生態環境保護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并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生態優先的決策機制。堅守生態底線,以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力為基礎,強化生態環境硬約束,推動綠色發展轉型。
堅持問題導向、以人為本。堅持依靠人民、服務人民,把維護群眾的生態環境權益作為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盯群眾關注的熱點環境問題,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標尺,持續實施生態環境民心工程,優先解決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力爭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成效與人民群眾感受相一致,為人民群眾創造宜居優美生活環境,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堅持系統觀念、協同增效。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堅持生態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修復、污染減排與應對氣候變化、城市環境治理與美麗鄉村建設相統籌,做到預防和治理結合、減污和增容并重,系統保護、綜合施策、分區管控、分類治理。以京津冀協同發展為統領,堅持區域污染共治策略,不斷增強廊坊在京津冀環境治理體系中的作用。
堅持改革引領、創新驅動。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提高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構建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創新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強化生態環境制度體系建設,明確生態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充分激發黨委、政府、企業、公眾等生態環境保護主體內生動力,形成與治理任務、治理需求相適應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主要目標
總體目標。全市生態環境空間格局、國土空間保護與開發格局得到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調整深入推進,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更加優美。綠色低碳發展和綠色生產生活水平明顯提升,生態文明制度和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備,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成為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的橋頭堡,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到2025年,全市空氣質量穩步提升,重污染天數持續減少;爭取部分縣(市、區)空氣質量實現全面達標。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水生態功能得到恢復,城市黑臭水體動態清零,實現“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的目標。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鞏固提升。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基本實現寧靜、綠色、安全、和諧人居環境目標。
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繼續削減并達到省級考核要求,溫室氣體排放增長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效率不斷提高,危險廢物與危化品、核與輻射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以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三線一單”管控措施有效實施,構建高效運行的環境監管、風險防控、應急處置體系,生態環境治理能力顯著提升。
遠景目標。到2035年,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明顯提升,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質量根本好轉,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實現生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生態系統良性循環。
廊坊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指標體系分為環境治理、應對氣候變化、環境風險防控、生態保護等四個類別16項指標。
廊坊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指標
三、構建生態安全格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
(一)打造綠色發展生態空間
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科學布局生產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形成全市生態保護與綠色低碳發展的新格局。在城鄉規劃、工業園區規劃和其他開發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過程中,留足生態空間,在生產空間與生活空間之間建設生態廊道和大氣擴散通道。確保生態空間保護面積不減少,生態功能不降低。加快推進分散企業向園區集聚,逐步建設一批鄉鎮小型工業聚集區和特色產業小鎮。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對市、縣城區規劃區內除涉及民生的工業企業實施逐步遷出。實施“三線一單”管控,在城鎮規劃、園區發展、項目建設中要嚴格執行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以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的管控要求,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強化對區域污染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
實施綠色發展戰略功能分區。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和廊坊市“三區一城”戰略,結合全市產業和城鎮化發展格局特征,劃定廊坊市戰略功能分區。北部協同發展區,作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要戰略區,覆蓋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推動與北京市通州區一體化高質量發展,重點加強京津交界區生態空間建設與開發管控,嚴格產業準入,推動高標準轉型,禁止布局高耗水、高耗能及環境污染高風險項目,推動家具、屠宰傳統產業的改造升級。統籌推進潮白河、北運河等主要河流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生態廊道保護與修復工程,構建由森林公園、郊野公園、濕地、水系組成的復合生態系統。中部發展引領區,覆蓋廣陽區、安次區、廊坊開發區、固安縣、永清縣。要充分發揮臨空經濟區對周邊區域的輻射帶動作用,重點加強區域產業布局優化、人居風險防控,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藝和企業。嚴格臨空經濟區開發環境管控,嚴格項目環境準入。提升臨空經濟區廊坊片區森林覆蓋率,圍繞機場周邊建設2~4千米寬密植林帶,降低機場運行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強化永定河水系保護與生態建設,以公園體系、河流水系為重點,提升區域生態功能。南部優化發展區,作為廊坊市產業集群發展的承載區,覆蓋霸州市、文安縣、大城縣。以對接雄安新區戰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戰略為重點,加強水系統問題治理,開展大清河、子牙河水系污染治理,構建以子牙河、大清河等水系為主的生態廊道;加快推進南水北調供水工程建設,嚴格地下水超采管控。強化大氣污染整治,解決零散分布小微企業問題,加快推動南部小型或者作坊式鑄造、壓延業及表面處理等行業的整治。加強化工、工業涂裝等揮發性有機物整治。
(二)夯實綠色發展生態基礎
強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作為京津冀中心區生態過渡帶,遵循生態系統整體性特點,建立健全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治理,提升全市生態環境資源承載力。加快推進潮白河、大運河國家濕地公園建設,推進永定河泛區、文安洼等洼淀退耕還湖、還濕工程,初步形成山水林田湖草良性生態系統。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實施河流與交通干道綠廊建設工程和鄉鎮村街綠化美化工程,創建平原森林城市,參與打造環京津生態過渡帶,形成一體化生態安全格局。完成一批生態修復示范工程,持續開展三河礦山生態修復工程,結合礦山公園、自然景觀、人文景點、生態旅游等資源,力爭建成北部風景生態區。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以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為目標,全力構建由森林公園、郊野公園、濕地、水系構成的結構合理、生物多樣的復合生態系統,到2025年,全市林木覆蓋率穩定在35%以上。
全面改善鄉村生態環境。以污水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為重點,統籌農村改廁和污水、黑臭水體治理,因地制宜選擇經濟實用、維護簡便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實現生活污水相對集中處理,常住戶廁實現應改盡改。開展農村黑臭水體常態化整治,實現存量清零、動態隨清。到2025年,直排河流或水系、水體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100%。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推進源頭分類減量、資源化處理利用,到2025年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健全農村人居環境設施管護機制,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廣城鄉環衛一體化第三方治理。以美麗鄉村建設為抓手,深入推進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和美麗庭院示范創建活動,全市每年建成120個以上美麗鄉村,力爭到2025年末累計建成650個以上美麗鄉村。
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實施國家土地保護工程,推廣保護性耕作模式,減少冬季裸露農田揚塵,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業,鼓勵以循環利用與生態凈化相結合的方式控制種植業污染,農企合作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穩定在90%以上。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有效控制農藥化肥使用量,引導農民科學施肥,在政策上鼓勵施用有機肥,減少農田化肥氮磷流失,嚴格控制高毒高殘留高風險農藥使用,推廣應用生物農藥、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先進施藥機械。逐步完善農膜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推動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落實回收責任。全面實施秸稈綜合利用和農膜、農藥包裝物回收行動,加強可降解農膜推廣使用,建設一批農業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
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續開展生態文明創建工作,力爭建成一批“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和“生態示范園區”。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低碳社區、綠色商場等創建活動,廣泛宣傳推廣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綠色生活的相關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動全民低碳生活、綠色消費,積極制止餐飲浪費行為。鼓勵零售企業、電商平臺開辟綠色產品銷售專區,增加綠色產品有效供給。完善節能生態環境產品政府采購制度,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范圍,促進綠色產品消費。通過開展“節能補貼”“以舊換新”等活動,鼓勵居民購買生態環境標志產品,引導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到2025年,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取得顯著成效,綠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廣,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全面形成。
營造寧靜和諧人居環境。完善聲環境功能區劃工作,定期開展聲環境監測工作。依據聲環境功能區劃,充分考慮聲環境因素的影響,結合城市用地現狀及規劃嚴格建設項目審批,將工業噪聲、交通噪聲對居民的影響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加強噪聲污染源頭控制,強化各類噪聲排放源監督管理。加強對工業企業的噪聲管理,不能達到噪聲排放標準的工業企業要限期整改。對公路、高架道路沿線的噪聲敏感點進行集中整治,降低城市交通干線的噪聲污染。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噪聲、建筑噪聲管控,減少噪聲擾民投訴案件發生,營造寧靜和諧人居環境。到2025年,廊坊市主城區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以上。
(三)全面推進綠色轉型升級
著力構建現代綠色產業體系。堅持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雙輪驅動,推進產業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促進金屬制品、家具板材、食品制造、絕熱節能材料、塑料制品等傳統優勢產業的轉型升級。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產業深度融合,促進產業向價值鏈高端攀升。深化與北京產業鏈互補合作,推動京廊產業協同發展、錯位發展、聯動發展。推進資源節約高效,強化節能節水和生態環境標準化約束。嚴格落實節能審查制度,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推動生產性服務業綠色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低碳發展。堅持源頭控制,嚴控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引導現有“兩高”企業向低碳綠色轉型。繼續淘汰過剩產能和落后工藝,鞏固清理“散亂污”企業治理成果。
促進園區經濟綠色發展。建立全市園區統一規劃、協同發展機制,最大程度降低工業園區間產業同質化。建立并嚴格實施園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管控,建立園區生態環境考核機制。強化園區規劃和項目環評制度,嚴格管控有化工定位的園區,審慎發展石油化工等項目。開展國家生態園區創建工作,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及循環化改造,創建一批綠色園區和循環發展園區。解決小微企業入區難問題,建立規范的小型工業集聚區和特色產業小鎮,工業園區建設一定數量的標準廠房,接納符合生態環境要求的小微企業入駐,推動其健康發展。
積極培育綠色環保產業。發揮生態環保產業協會作用,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提高生態環境技術專業化服務水平。以節能環保材料與清潔能源、污染治理技術與裝備、生態環境技術咨詢與服務為重點,推動全市生態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實施節能環保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工程,推動低碳循環、治污減排、監測監控等核心生態環境技術、成套產品、裝備設備研發。推動生態環保產業鏈上下游整合,鼓勵發展環境服務綜合體,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環保管家、治理設施托管服務等模式,提升環境治理市場化、專業化水平。構建生態服務業全面發展機制,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培育一批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環保產業園、生態農業示范區和生態服務項目,提供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產品和服務。
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嚴控煤炭消費總量,深入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工程,加強清潔能源和新能源供給,在工業、農業、交通運輸等領域推進天然氣、電能替代,加快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鼓勵開發利用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持續提升非化石能源電力消納能力。逐步加大清潔能源使用比例,以工業園區為試點建設廊坊清潔能源示范區。加快建設垃圾發電項目,鼓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余熱利用等高效利用項目,到2025年,非化石能耗占總能耗比重完成省下達任務。
改善交通運輸結構。借助京津冀一體化的交通網絡優勢,優化貨運運輸方式,實施公鐵聯運、城市綠色配送、城市公共綠色交通網工程,構建綠色交通體系。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汽車,推進貨運車輛清潔能源替代。到2025年,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等車輛中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加快城市電動汽車充電站、充電樁等配套設施覆蓋。推進各縣(市、區)城區國道、省道、干線公路繞城工程,強化柴油車(機)達標排放監測與管控。
專欄1 生態空間與結構調整重點工程
綠色廊坊行動工程:鞏固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成果,持續推進重點造林綠化工程,優化景觀綠帶建設,打造生態廊道。鞏固提升三河東部礦山生態修復成果。開展縣級創建國家、省級森林城市工作,啟動市級森林鄉鎮、森林村莊創建工作。 重點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工程:實施主要河流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生態廊道保護與修復工程。積極爭取生態水指標,向重點河流引調生態水,永定河、大清河及子牙河重點河段逐步實現“有水”,泃河、潮白河、北運河及龍河滿足生態水量要求,主要河流實現“有魚有草”。加強香河潮白河、大運河濕地公園、安次區東張務濕地等生態建設保護工作,提升濕地系統功能。 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工程:促進包裝印刷、金屬制品、家具板材、食品制造、絕熱節能材料等我市縣域傳統優勢產業的轉型升級。推進重點行業工藝技術設備綠色化改造,發揮試點示范效應,分批分期完成企業清潔生產推行任務。深化與北京產業鏈互補合作,堅持分區施策,推動京廊產業協同發展、錯位發展、聯動發展,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競爭力。實施產業園區綠色化改造工程,構建園區產業循環體系,創建一批綠色園區和循環發展園區。開展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嚴控煤炭消費總量。 農村生態修復工程:大力實施美麗鄉村創建、農村改水改廁、黑臭水體治理、污水收集治理、垃圾收集等工程。
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一)全力提升保障能力
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評價考核。制定市縣兩級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健全各級各部門責任體系,建立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編制《廊坊市應對氣候變化“十四五”專項規劃》,統籌指導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常態化編制《廊坊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科學制定應對氣候變化年度工作要點。實施以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建立健全全市應對氣候變化跟蹤、評估和考核機制。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相關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增加考核權重,加強指標約束,推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注重能力建設,強化宣傳教育。完善部門基礎統計與調查制度及職責分工,建立能源消耗碳排放統計和報告制度,健全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體系。面向市縣兩級有關部門,開展低碳發展政策法規、碳排放交易、碳排放核查等專業培訓,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管理能力。定期開展面向廊坊市重點碳排放企業相關管理及執行人員的培訓,提升企業碳排放核算填報和數據報送業務水平及碳資產管理能力。加快碳排放核算和碳資產管理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專家庫和專業技術服務團隊。拓展公眾參與渠道,引導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利用全國低碳日、節能宣傳周、防災減災日、世界環境日等活動,開展節能低碳科普宣傳活動。
(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推進綠色工廠建設和綠色產品生產,支持煤電、化工、建材等傳統產業通過技術改造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減少工藝過程二氧化碳排放。以科技創新、區域協作、園區整合、差異化發展為重點,培育發展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大健康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現代物流、科技服務、商務會展、金融保險、中介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充分利用地熱、濕地、園林、文化等資源,發展健康養老、文化體育、旅游、商貿、家政生活性服務業。
建設清潔低碳能源體系。嚴格控制新建耗煤項目,鞏固“氣代煤”“電代煤”成果。深化政策限煤、工程減煤、提效節煤、清潔代煤,逐步降低高耗煤行業用煤總量和強度。加快產業結構向高新產業轉變,實施電力、供熱等行業改造提升和節煤挖潛,實施工業窯爐、燃煤鍋爐等集中供熱替代和清潔能源置換。全力推進轄區內天然氣輸送管線等項目建設,提高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發展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推動大城縣風能發電項目建設,推進產業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推動城市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
大力推進能源節約。落實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實施企業能耗在線監測平臺提升計劃,健全節能計量、統計、監測、預警、信息發布和目標責任體系,加強重點行業用能管理。推行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從源頭消減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行階梯電價和階梯氣價,推進熱能計量收費,推動低碳節能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廣泛應用。實施園區現有產業循環化改造和新增產業的循環化構建,推進廢物、余熱、余壓梯級利用,實現環境基礎設施共建共享。
控制重點領域排放。升級金屬壓延、建材、石油化工領域工藝技術,推動煤電、煤化工、石油化工等行業開展全流程二氧化碳減排示范工程,嚴控工業二氧化碳排放。在傳統行業實施重大節能低碳技術改造,開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重大項目示范建設。強化新建建筑節能管理,發展裝配式被動式建筑,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構建高效密集軌道網絡,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強化城市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推進老舊營運車輛更新換代,控制交通領域溫室氣體排放。推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推進標準化規模種植養殖,控制農業領域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推廣綠色辦公模式,控制公共機構溫室氣體排放。推進醫療廢物、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工程建設,控制垃圾處理溫室氣體排放。
推進區域低碳發展。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制定全市二氧化碳達峰行動方案,明確達峰目標和達峰路線圖,開展碳排放達峰行動。加強碳交易市場納管企業管理,監督納管企業在履約周期內完成碳排放配額清繳,推動納管企業低碳綠色轉型。
增加生態系統碳匯。持續推進環京津生態林帶、農田防護林網、交通干線廊道綠化、城市綠化、村莊綠化等重點造林綠化工程,推進沿河道、高速公路、交通干線兩側景觀綠帶建設;調整和優化林種、樹種結構,實施中幼林撫育、低質低效退化林改造和稀疏林補植補造。協調重點河流上下游引調生態水,修復河道生態功能。實施香河潮白河、大運河濕地公園、安次東張務濕地、大清河、子牙河流域濕地、中亭河生態修復工程,提升濕地系統功能。
(三)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提高基礎設施適應能力。城鄉規劃建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影響,合理布局城市建筑、公共設施、道路、綠地、水體等功能區;嚴格執行城市建設規劃,禁止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鼓勵城市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地建設采用滲水設計;推進城市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雨水調蓄設施,提升城市內澇防治能力。完善城市周邊水系工程建設,推廣雨水收集利用設施,鼓勵使用透水性鋪裝材料,提高城市防洪除澇能力;依托南水北調、引黃等工程,結合地下水超采治理項目,提高應對旱災能力。
提高農業發展適應能力。圍繞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定位,建設省級現代農業園區,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程、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和人工濕地建設工程、農村水利工程、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農藥化肥精準控制工程、規模化畜禽養殖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工程。大力推廣噴灌、微灌、管灌等農業綜合節水技術,發展旱作農業,提高農業灌溉用水效率,提升農業領域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提高人群健康適應能力。加強全民公共健身場所和設施建設,大力開展全民健康促進行動;支持醫療衛生項目建設,提高疾病醫治能力;建設疾病監測監控網絡,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強化衛生監督執法,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完善氣候變化影響人體健康應急預案,加強衛生應急準備,提高抵御風險和處置突發衛生事件的能力。
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加強氣象災害敏感區、森林火災敏感區、水旱災害多發區、地質災害易發區等重點區域監測站網建設,提高極端天氣和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能力。完善極端氣候事件預測預警信息共享共用機制,健全應急聯動和社會響應體系。推動關鍵部門和領域編制極端氣候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做好應急物資、設備、人員等準備工作,開展應急處置預案演練,提高全市防災減災能力。
專欄2 應對氣候變化重點工程
溫室氣體排放管控工程方案:制定《廊坊市應對氣候變化“十四五”
規劃》、《廊坊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及全市達峰行動方案和達峰路線圖。 傳統產業高質量發展工程:鼓勵煤電、化工、建材等重點排放行業技術改造,促進金屬冶煉及壓延業、食品加工、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等傳統行業轉型升級。 能源低碳轉型重點工程:產業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設施建設,國家電投集團大城100兆瓦風電項目和河北大城縣子牙河風電場盾安一期100兆瓦工程項目建設,城市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 適應氣候變化影響工程:實施基礎設施、農業、水資源、人體健康等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加強適應性基礎設施建設,健全防災減災體系。
五、堅持綜合施策,持續改善大氣環境
(一)實施大氣質量穩定達標管理
完善大氣環境綜合管理體系。建立科學應對重污染天氣、污染企業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機制,動態更新應急減排清單,實現對重點涉氣企業重點時段的精準管控。針對冬季重污染天氣多發頻發和夏季高溫天臭氧污染問題,實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加大城市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能力建設,編制更新污染源清單。針對重點區域、產業園區、企業集群區的大氣污染特點,實施“一區一策”“一園一策”“一廠一策”。優化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布設,實現大氣監測全市域覆蓋。到2025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爭取部分縣(市、區)空氣質量實現全面達標,優良天數進一步增加。
深入實施大氣污染減排工程。推進傳統行業污染深度整治、機動車管控與污染治理、“六塵同治”、燃煤替代深度擴展、燃煤發電廠和垃圾發電廠深度治理、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以及工業源揮發性有機物(VOCs)深度治理等重點工作。強化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管理,全面掌握工業企業排放情況,建立全市工業企業環境檔案,做到“一企一檔”“一企一策”,嚴格控制粉塵、VOCs排放。嚴格執行火電、化工、有色行業以及鍋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推動建材、化工、家具、印刷等重點行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提高耐火材料、保溫建材等行業工業窯爐的治污設施處理能力,實施深度治理。嚴格爐前煤質監管,實現抽檢全覆蓋。推進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在安全生產許可條件下,對工業企業物料實施封閉儲存、密閉輸送、系統收集,實施各生產環節無組織排放治理。嚴查“散亂污”企業反彈滋生,確保“散亂污”企業實現動態清零。
(二)強化大氣多污染源綜合治理
加強移動污染源管控。加強機動車環境管理,實施銷售、行駛、維修、年檢、路檢全過程環境管控。嚴格執行老舊車報廢鼓勵政策,全面推進老舊車輛淘汰,推動淘汰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加速淘汰國Ⅳ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新車執行國Ⅵ排放標準。推進機動車“天地車人”一體化監控系統建設,完善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體系建設。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加大對重型貨車超載超限的執法檢查力度,降低重型柴油貨車使用強度。強化重點用車單位和柴油貨車集中存放地抽查,加強專項作業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管理,全面推進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車加裝污染控制裝置。重點用車單位建立重型柴油車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和環保達標方案,確保本單位車輛符合相關排放標準。嚴格落實機動車生態環境年檢制度和不達標車輛的管控制度,統籌“油、路、車”防控,加快油品質量升級,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成品油。開展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嚴厲打擊銷售質量不合格油品等違法行為。
加強揚塵污染管控。加強建筑施工場地揚塵污染精細化管理,健全建筑施工揚塵治理長效機制,全過程督促監管在建工程項目做好揚塵治理。持續開展揚塵違法行為檢查,依法對未采取防塵降塵措施的違法行為從嚴查處,確保建筑工地揚塵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兩個全覆蓋”。加強城市道路路面清洗保潔,擴大道路機械化清掃和灑水范圍,重點對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邊重要干線公路路段加強機械化清掃,做到公路路面基本無浮土,行車無明顯揚塵,主要道路“水洗機掃”全覆蓋,2025年前各縣(市、區)建成區、工業園區機掃率達到100%。加強市政道路新建、修復和道路開挖的環境管控,減少揚塵和瀝青煙污染。加強城市綠化,擴大城市建成區綠地面積,加強城區裸露地面的綠化或鋪裝,落實各類裸露地面的綠化和鋪裝責任主體。2025年前,各縣(市、區)建成區、工業園區基本消除裸露地面。
加大秸稈禁燒管控。嚴格落實縣、鄉、村三級工作機制,實現禁燒政策宣傳到戶、落實到人。發揮秸稈禁燒紅外視頻監控和報警作用,按需增建監控點,實現實時全面監管,嚴格落實24小時值守制度,確保露天焚燒火情“發生即發現,發現即處置”。建立完善秸稈收儲運輸體系和綜合利用機制,堅持疏堵結合,鼓勵支持實施區域收儲綜合利用項目,落實獎補政策,全面推廣秸稈收儲和綜合利用。
加強餐飲油煙等污染管控。進一步提高城市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清潔能源使用比例,加強對經營性餐飲單位日常監管執法,嚴查凈化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染物超標排放等行為。對城區燒烤等攤點實行“集中布局、進店經營”,堅決制止露天燒烤行為。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規定,加強城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日常監督管理。禁止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農業廢棄物等可燃物質,實時監控,有獎舉報。
(三)推動多污染物減排協同增效
加大VOCs排放核查和治理。把VOCs綜合治理納入總量控制體系,開展排放源解析和源清單研究工作。將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大的企業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制定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方案,完成化工、涂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任務。全面落實《河北省重點行業水性涂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推廣替代實施意見》,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油墨和膠黏劑。鼓勵企業根據其排放特點選擇針對性強、處理效率高的治理技術,推進集中涂裝、溶劑回收和活性炭集中處理工程建設。強化油品儲運銷監管,重點推進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建立VOCs長效監管機制。
開展臭氧協同控制。評估臭氧治理與VOCs、NOx的控制關系以及協同管控效果,分析不同情況下臭氧管控對策,制定臭氧管控方案,推動VOCs、NOx、PM2.5與臭氧協同控制。夏季高溫天氣期間,引導涉VOCs排放重點行業企業實行生產調控、錯時生產,強化城市臭氧濃度的監管,加強應急調控和監管能力建設。
加強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探索推動大氣氨排放控制,建立大氣氨規范化排放清單,按要求開展重點區域大氣氨監測。強化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風險管控,積極推進大氣汞排放控制。全面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排放治理,實施含氫氯氟烴(HCFCs)淘汰和替代,推動三氟甲烷(HFC-23)的銷毀和轉化。加強惡臭、異味大氣污染防控,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惡臭、異味污染問題。
專欄3 大氣環境提升重點工程
VOCs綜合治理工程:推進VOCs排放源解析和源清單研究工作,核算排放量確定重點源。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限期完成化工、涂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任務。大力推進產業升級,積極推廣低毒、低VOCs原輔材料和清潔生產工藝的使用。 超低排放治理工程:鞏固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電力等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成果,推進其他行業工業爐窯提標改造。 機動車污染治理工程:全面推進老舊車輛淘汰,推動淘汰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加速淘汰國Ⅳ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新車執行國Ⅵ排放標準。全面推進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加裝污染控制裝置。 揚塵精細化管控工程:加強建筑施工揚塵精細化、標準化管理,健全建筑施工揚塵治理長效機制。實施城市建成區、開發區裸露地面綠化、鋪裝工程。強化道路揚塵管控,開展道路揚塵違法行為查處。
六、深化“三水”統籌,打造良好水生態環境
(一)保障水環境質量穩定達標
強化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老舊污水管網改造和破損修復,加強市區、縣域污水管網清查,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直排口截污、老舊管網改造。推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服務范圍向農村延伸,進一步提升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率。能夠納入城鎮或工業園區污水廠的鄉鎮,要完善管網建設,將污水納入污水處理廠。因地制宜分步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鄰河、鄰渠污水直排地表水體的村莊單獨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推動城區、園區雨污分流管網和污水廠提標改造,三河、大廠、香河城鎮污水廠出水標準對標京B標準,分步提標改造。到2025年,基本實現鄉、鎮級污水收集、處理全覆蓋。
建立完善流域水環境管理制度。健全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的綜合管控機制,優化實施以控制斷面和水功能區相結合的地表水環境質量目標考核管理。嚴控高耗水、高污染項目建設,嚴格無排水去向的項目環評審批。繼續強化各縣(市、區)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河長制,制定實施不達標斷面達標方案。加強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聯防聯控,完善流域水環境監管預警體系,加強流域信息共享,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案件實施聯合調查。嚴格落實入河口管理制度,完善入河排污口設置監管機制,實現“受納水體—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單位”全過程監督管理,健全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體系。
持續深化污染減排。堅持源頭控制,全面推行企業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和證后執法監管,實行排污總量和濃度雙達標控制,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強化重點企業水污染排放監管,確保工業廢水達標排放。實施差別化限期治理和工業廢水深度處理工程,對電鍍、化工、造紙、原料藥制造等涉水企業進行清潔化改造,加強對排放重金屬、產生危廢企業的廢水排放監管和在線監測。加大現有工業園區整治力度,組織開展園區環境問題排查。嚴格控制依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工業廢水的入水標準,確保污水廠出水穩定達標。
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加強畜禽養殖禁養區管控,落實畜禽禁養區劃定工作和規范化管理要求,制定實施河流沿岸畜禽養殖企業及養殖戶清理方案,依法關閉和搬遷禁養區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實現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率100%。優化畜禽養殖布局,推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模式,推廣畜禽養殖場糞污資源“就近就地”肥料化利用,促進養殖業轉型升級。加強規模化以下畜禽養殖業的生態環境管理,推進散養密集區畜禽糞便污水綜合治理和利用。支持規模養殖場和第三方建設糞污處理利用設施,實現畜禽規模化養殖場糞污收集處理設施全覆蓋,到2025年,規模化養殖糞污綜合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5%以上。
(二)推進水生態保護與修復
推進水生態系統修復治理。加強白洋淀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推動白洋淀流域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提升。嚴格保護河流水系的生態緩沖帶空間,禁止侵占河道、自然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的違法違規行為。修復或重建主要河流生態緩沖帶和河濱綠色岸帶,提高生態系統穩定性,結合增殖放流項目,提升水生生物多樣性。推進文安洼生態修復,開展河道清淤和生態水面建設,加大河流水系、濕地周邊規模化造林力度,打造濕地生態走廊和高標準生態綠帶。打造大運河生態帶,鞏固北運河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成果,加強通航運行的生態環境管理,推進趙王新河—大清河生態修復和保護工程實施。河流穿越城市規劃區的縣(市、區)要實施城市河流沿岸水生態景觀工程,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成效。
積極推動水生態擴容。明確河流生態流量底線要求,實施重點河流生態補水。制定實施“一河一策”水生態環境保護方案,因地制宜實施生態流量保障、水生態保護修復、水環境治理等措施。實施水系連通工程,連通河流、濕地和微水體,完善八干渠、六干渠、大皮營引渠、龍河等主城區環城水系,通過增加水體流動性提高城區水體自凈能力和環境容量。打通北運河、龍河、永定河生態水網,建立互聯互通的水循環體系。實現龍河、老龍河通過豐收渠與永定河連通,探索將廊坊市區中水引調至永定河,遠期實現永定河通過安次區小廟干渠與中亭河、大清河連通。積極與北京溝通對接,推進潮白河、鮑邱河、泃河長效引水,結合農灌需求和河流生態水量要求,增加引水頻次和引水時長。對子牙河進行生態補水,逐年增加子牙河有水月份。
(三)做好水資源監管與利用
保障飲用水水源可靠安全。推進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開展“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專項整治,全面排查并清理水源地保護區內的違法設施,清除水源地保護區內違規建設項目等污染源。重點加強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測應急能力建設,完善環境風險源管理控制措施。建立完善水源地、水廠的環境風險防控機制,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推進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和管理,做好南水北調供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實施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嚴格執行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嚴格控制高耗水項目建設和高耗水行業用水管理。開展區域水資源需求調查和評估,建立重點用水單位監控名錄,重點推進生態流量監測和研究。大力推進中水回用工程,到2025年,全市城鎮污水廠、工業園區污水廠全部建成再生水工程,中水利用率達到45%。將再生水資源與地表水、地下水、引調水等共同納入廊坊市水資源統一配置,優化水資源配置,持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轉變高耗水農業灌溉方式,調整優化種植結構和布局,積極擴大抗旱、耐旱、節水作物種植,減少高耗水作物比重。到2025年,全市萬元GDP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8.3%。
加強地下水資源監管和保護工作。完善地下水監測網絡,整合監測資源,實施地下水質定期監測制度,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周邊地下水環境監測。保護地下水水質,建立地下水污染源清單,重點加強化學品生產企業、化工產業為主導的工業園區、涉重金屬企業、危廢處置、貯存企業、垃圾填埋場的環境監管,特別要做好垃圾填埋場運行和封場的環境管理。定期開展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與評估,科學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制定分區分類地下水保護方案和措施,2023年底前,完成重點危險廢物處置場和垃圾填埋場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任務。嚴格落實《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規劃(2014—2030)》,積極推進廊坊納入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試點,調整超采區水資源利用結構,逐步壓減地下水開采量,實施江水置換工程,按時完成壓采目標。嚴格控制深層承壓水開采,開采礦泉水、地熱水和建設地下水源熱泵、熱源熱泵系統應進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嚴格實行地下水開采許可制度。未經批準的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一律予以關閉。
專欄4 水生態環境提升重點工程
水環境質量穩定達標工程:推進城市建成區和工業園區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和雨污分流工程。三河、大廠、香河城鎮污水廠出水標準對標京B標準,白洋淀流域出水類四類,達到大清河流域標準,實施分步提標改造。推進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制定并實施鮑邱河、永定河等國、省控重點河流水質達標方案。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消除黑臭水體。制定實施河流沿岸畜禽養殖企業及養殖戶清理方案。 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全面恢復水生態功能,永定河、大清河及子牙河重點河段逐步實現“有水”,泃河、潮白河、北運河及龍河滿足生態水量要求,主要河流實現“有魚有草”。完善八干渠、六干渠、大皮營引渠、龍河等主城區環城水系,進一步提升城區水體自凈能力。實施水系連通工程,打通北運河、龍河、永定河生態水網,建立廊坊市互聯互通的水循環體系。加強香河潮白河、大運河濕地公園、安次東張務濕地等生態保護工作,提升濕地系統功能。 水資源監管與利用工程:持續推進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排查并清理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設施和排污口,推進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和管理。完成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與勘界立標工作。大力推進中水回用工程。工業園區污水廠全部建成再生水工程,中水利用率達到45%。 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程:配合開展4個“國考點位”及周邊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開展“一企、兩場”等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七、強化協同防控,保障土壤環境安全
(一)推進土壤污染源頭管控
加強土壤工業污染源管控。建立全市土壤重點監管企業名錄并動態更新,開展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和關閉搬遷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調查,監督重點企業制定實施自行監測方案。加強對土壤有潛在污染的電鍍、電池、化工、金屬加工、危廢處置等重點工業企業的環境監管,嚴格重點行業企業拆除生產設施設備、構筑物和污染治理設施過程的環境管理。嚴格落實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對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污染物排放減量替代。推動涉重金屬企業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實施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嚴格控制新污染源產生,編制修訂國土空間規劃要充分考慮土壤污染的環境管控,不得在居民區、學校、醫院、療養院周邊、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和與農田相鄰地塊規劃建設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強化土壤污染重點行業的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規范土壤環境影響的評價內容。
加強土壤農業污染源管控。加強灌溉水水質管理,推行測土配方施肥,引導農民合理使用肥料、農藥、獸藥、農用薄膜等農業投入品。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推廣生物農藥、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的應用,逐步淘汰高毒農藥。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農田肥料。嚴格農用土地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構建農用土地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對耕地環境質量實施類別清單管理并實時更新。
(二)實施土地利用分類管控
強化農用地保護與利用。實施耕地質量提升工程,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要向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地區傾斜。對優先保護類耕地和耕地面積減少或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農用地,采取預警提醒等措施。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污染源整治,促進無污染耕地土壤環境保護法治化、常態化。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制定安全利用實施方案,定期開展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對嚴格管控類耕地,制定實施風險管控方案,對達不到相關標準的耕地,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特定食用農產品。農村土地流轉的受讓方要履行土壤保護的責任,避免因過度施肥、濫用農藥等掠奪式農業生產方式造成土壤環境質量下降。推行施用有機肥、種植綠肥等措施,嚴厲查處向農田施用不符合標準肥料等行為。逐步開展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等工作,未利用地、復墾土地等擬開墾為耕地的,須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分類管理。
嚴格建設用地管控。落實土地征收階段的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查詢,加強城鄉規劃、土地征收轉讓、用途變更等環節的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監管,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鄉規劃和供地管理,依法做好土壤狀況調查工作。土地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用途變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前,要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建立全市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名錄,對納入污染地塊名錄的暫不開發利用地塊,劃定管控區域,采取制度控制或工程控制等風險管控措施。建立和完善污染地塊信息溝通機制,對污染地塊的開發利用實行聯動監管,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重度污染農用地轉為城鎮建設用地的,由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調查評估。加強關停企業原址用地土壤環境監管,做好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負面清單定期更新和信息公開。做好危廢處置、醫藥化工、鋼鐵生產企業退出后的土壤環境管控工作。
(三)構建土壤污染防控體系
健全土壤環境管理體系。建立全市土壤環境管理體系和管控機制,部門協同監管、聯動檢查,必要時開展土壤環境專項聯合執法。充分發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作用,明確各相關部門監管職責、工作任務,定期研究解決土壤重大環境問題。建立全市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構建“數字土壤”管理體系,實現土壤環境數據共享。
提高土壤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完善土壤環境監測網,優化監測點位。強化農產品產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嚴格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的定期監測,開展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加強基層環境執法能力建設,設立土壤監管技術支撐團隊。開展土壤環境專項培訓,配備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檢測等執法裝備。開展土壤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培訓,制定土壤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方案。發現污染情況應追蹤溯源,采取措施、切斷源頭,必要時啟動土壤污染應急預案。
專欄5 土壤環境治理重點工程
農業土壤污染治理工程:推行測土配方施肥,引導農民合理使用肥料、農藥、農用薄膜等農業投入品。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加強對土壤有潛在污染的電鍍、電池、化工、金屬加工、危廢處置等重點工業企業的環境監管。確定全市土壤重點監管企業名錄,實施嚴格管控,動態更新。 污染源排查整治:開展廢舊資源再生利用活動場所及企業危廢貯存場所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環境風險排查整治。
八、加強固體廢物監管,提高綜合利用水平
(一)強化危險廢物環境管理
健全危險廢物監管體系。完善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構建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全鏈條監管體系,完善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區域聯防聯控機制。以廢酸、化工危廢、含重金屬等危廢為重點,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常態化開展以重點涉危險廢物為主的工業企業登記工作,動態更新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嚴格收集處置單位的許可證制度,建設危險廢物智能化環境監管平臺。加大源頭管控力度,嚴把新建涉危險廢物工業項目生態環境準入關。推進企業主體責任承諾制,落實企業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對年產生危險廢物100噸以上相關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嚴格落實產生、貯存、利用、處置單位貯存危險廢物時限要求和產廢企業轉移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建立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白名單”,推動轉移運輸規范化和便捷化。
提升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置能力。科學評估危險廢物處置需求,統籌推進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提升全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促進危險廢物源頭減量與資源化利用,在環境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鼓勵生產企業對產生的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支持其研發、推廣減少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工業危險廢物危害性的生產工藝和設備。提升涉酸企業自身處置能力建設和管理水平,確保廢酸不出市。積極探索廢酸等危廢“點對點”定向利用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豁免管理試點。加快推進危險廢物收集體系建設,持續做好鉛蓄電池集中收集試點工作,推進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建設,探索建設廢活性碳再生項目。鼓勵油泥油腳、鋁灰渣和二次鋁灰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統籌規劃布局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和協同處置設施。到2025年,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得到充分保障,技術和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
加強危險廢物風險防控。提高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將危險廢物環境風險納入全市環境風險應急管控體系,強化對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處置單位的監管,嚴防危險廢物超期超量貯存。推進智能化視頻監控體系建設。推動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重點加強危險廢物處置、貯存、運輸環節的環境風險防范與管控。強化多部門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以廢酸、廢鉛蓄電池、廢礦物油等為重點,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違法行為,并將違法企業納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違法失信名單。
(二)注重醫療廢物全過程管理
嚴格醫療廢物收集轉運管理。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體系建設,每個鄉(鎮)建立1個醫療廢物周轉站,行政區域較大的縣(市)建立1個醫療廢物集中收集周轉中心。衛生健康管理部門要建立全市醫療廢物分類收集、交接、儲存、轉出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全市醫療廢物數據實時化、監控全程化。生態環境管理部門要將處置單位接收、處置信息納入固體廢物信息監管平臺。
優化提升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加快構建以焚燒工藝處置為主、消毒工藝處置為補充的醫療廢物處置體系,支持現有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升級改造,鼓勵危險廢物焚燒設施協同處置醫療廢物。強化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建立突發疫情情況下醫廢監管、處置應急機制,統籌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的水泥窯,梯次建立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鼓勵醫療廢物處置企業購置移動式醫廢應急處置設施。2022年底建成并運行市醫廢焚燒處置項目,實現醫療廢物收集、處置市轄區全覆蓋。
(三)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積極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制定實施全市“無廢城市”建設方案。加強城鄉生活垃圾治理,推動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置,切實消除環境安全隱患。結合區域功能定位,科學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促進固體廢物處理設施跨行政區域共建共享。打造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集群,推動固廢處理資源化利用。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推動快遞包裝的綠色轉型。逐步健全強制報廢制度和廢舊家電、消費電子等耐用消費品回收處理體系。以電器電子產品、汽車產品、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物為重點,加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管理。強化一般工業固廢管理弱項,加強源頭控制,實現工業固體廢物減量化;深化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促進廢舊資源行業規范發展。探索工業固廢協同處理途徑,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加強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切實消除環境安全隱患。鼓勵各類廢物在企業內部循環使用和綜合利用,鼓勵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的單位在廠內開展綜合利用處置,有效減少源頭固體廢物產生量;實現電廠灰渣、粉煤灰等典型大宗工業固廢年產年消;推動集中式工業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實現“小散零”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規范化收集、貯存、處置。積極培育龍頭企業和規模企業,打造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產業鏈、生態鏈,推動固廢處置規范化、規模化、綠色化管理和發展。提高工業固體廢物回收利用率,逐步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可用盡用。結合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類別和特征,拓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途徑,加強多種固廢的全產業鏈協同利用,加強產廢企業與下游利廢企業的聯動機制,形成循環利用產業鏈。大力推行綠色制造,培育一批綠色工廠示范企業、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園區。到2025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穩步提升。
強化生活垃圾治理。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協調機制,加大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設施配套建設,鞏固完善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體系,提高垃圾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率。規范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管理,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餐廚垃圾回收處理等項目建設。實施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積極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和農業廢棄物分類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加快廊坊市靜脈產業園區建設。到2025年,實現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置、廚余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全覆蓋,全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
加強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的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市場化再利用制度,推動建筑垃圾無害化綜合利用,鼓勵建設建筑垃圾綜合利用項目。開展建筑垃圾管控,對積存建筑垃圾進行徹底清理。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全過程監督管理,加大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宣傳力度,明確農藥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的主體防治責任,建立健全回收處理體系,實施農藥包裝廢棄物無害化處置,鼓勵秸桿、農用薄膜綜合利用建設項目。到2025年,基本實現農膜全部回收,主要農業固體廢物全量利用。
加強塑料污染防治。加強對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處理的監管,嚴控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快遞塑料包裝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增加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綠色產品供給。定期開展河湖水域、林田等區域塑料垃圾清理,開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門聯合專項行動。規范廢舊塑料回收、綜合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廢棄物直接填埋或混入生活垃圾焚燒。引導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企業入區進園,加快培育塑料廢棄物綜合利用骨干企業。到2025年,建立完善覆蓋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回收等全過程的管理體系,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專欄6 危險廢物處置重點工程
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程:建立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解決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難的問題。 醫療廢物處置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體系建設,每個鄉(鎮)建立1個醫療廢物周轉站,行政區域較大的縣(市)建立1個醫療廢物集中收集周轉中心。2022年底前,建成并投運醫療廢物焚燒集中處置中心。 靜脈產業園建設:加快廊坊市靜脈產業園區規劃建設,推進具備條件的縣、市規劃建設,滿足生活垃圾等各類固體廢棄物處理需求。 危險廢物智能化監管體系建設工程:建立完善危險廢物智能化監管體系,危險廢物監管實現信息化、智能化。
九、強化風險防控,牢守環境安全底線
(一)提升生態環境風險防控能力
構建生態環境風險評估與應急體系。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加強市級、縣級、工業園區、企業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推進企事業單位及工業園區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重點環境敏感企業及工業園區環境風險應急預警管理。健全防患化解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風險和應急響應責任體系,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定期開展各層級的突發環境事故應急演練,建立完善全市環境應急預警指揮系統和基礎信息庫。
加強生態環境風險源管理。堅持預防為主,加強工業園區和重點環境風險企業管理,定期進行環境風險防范檢查,動態更新重點環境風險源管理目錄清單。加強較大及以上風險源的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管理。落實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制度,建立重點污染源排污狀況實時監控信息系統、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系統,開展涉危、涉重企業、化工園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及重點流域的環境風險調查評估。
提升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防控和應對能力。推進環境應急管理機構和環境應急物資信息庫建設,建立完善全市環境應急監測網絡。加強環境安全形勢分析,及時預判區域生態環境風險;定期開展生態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強化跨市、縣監測信息共享與協作,利用大數據技術實施環境風險聯合預警和管控,強化各級各部門間信息資源共享和公開。強化安全生產事故、交通事故引發的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完善其環境應急響應體系。加強陸路溢油及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的跨部門跨區域應急聯動,推動跨省、市、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合作,提升區域環境應急響應聯動能力。開展基層環境應急人員培訓,完善環境應急專家管理體系。探索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后評估、公眾健康影響評估工作。
(二)加強核與輻射環境風險防范
嚴格核與輻射環境監管。完善放射源、輻射源數據庫,建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信息化平臺,實施對放射源的實時監控。持續開展核與輻射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加強對高風險移動放射源和停產、半停產企業閑置放射源的安全檢查,及時收貯廢舊、閑置放射源,對放射源的生產、銷售、使用、儲存實施全過程管控。建立健全輻射環境安全責任制,落實輻射安全主體責任。定期開展放射源安全專項檢查,加強放射性物品運輸的監督管理,強化高風險移動放射源輻射安全監管,確保廢舊放射源做到100%安全送貯,在用放射源做到實時監控,防范發生輻射事故。
加強輻射監管應急能力建設。持續完善輻射環境應急預案和應急監測體系,強化輻射事故應急備勤和響應,提高輻射監測應急能力。修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演練。開展對輻射監管監測人員的法律法規和專業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的監督執法、輻射監測、事故應急、公眾溝通等綜合能力。持續推進核安全文化教育建設。
(三)防范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
強化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嚴格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監管。針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環境激素類化學物質等新污染物,開展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強化源頭準入,落實國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理及其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加強對研究、生產、進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學物質的單位監督管理,嚴禁未經登記使用、加工新化學物質。對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或生產過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業,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強化石化化工、涂料、紡織印染、橡膠、農藥、醫藥等行業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
防范化學物質環境風險。對生產、運輸、使用劇毒化學品的企業定期開展環境風險和污染隱患排查,及時督促企業進行整治;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制度。防控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的環境風險,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轉運過程環境風險應急方案管理。開展重點行業重點化學物質生產、使用信息調查,根據國家要求試點開展環境危害評估,實施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調查監測。全面落實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淘汰和限制措施,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含量限值,淘汰六溴環十二烷、短鏈氯化石蠟等一批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專欄7 強化風險防控重點工程
強化風險管控工程:開展涉危、涉重企業、化工園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及重點流域的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建立完善全市環境應急監測網絡。落實環境應急管理機構和環境應急物資信息庫建設。完善放射源、輻射源數據庫,建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信息化平臺,實施對放射源的實時監控。開展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和污染隱患排查。
十、深化改革創新,全面提升環境治理能力
(一)完善生態環境管理體系
健全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級黨委、政府履行領導責任,市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對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對資源保護和污染防治等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明確各工業園區生態環境的責任主體以及鄉(鎮)生態環境責任主體和執法主體。健全市委、市政府定期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度,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市、縣(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的協調作用,統籌協調監督各部門履行生態保護職責情況。制定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將年度生態環境工作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相關部門,建立目標考核機制,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健全企業環境治理責任體系。強化排污單位治污主體責任,落實排污許可證等各項管理要求,依法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接受社會公眾監督。重點排污單位要安裝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并保障正常運行,依法查處治理效果和監測數據造假行為。鼓勵企業積極踐行綠色生產方式,開展技術創新,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生產工藝技術。加大清潔生產推行力度,加強全過程管理,減少污染物排放,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深化傳統產業及其園區生態化改造,創建綠色制造體系示范工程。
健全環境治理監管體系。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進一步理順整合相關部門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執法職責和執法隊伍。完善生態環境“五辦一平臺”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生態環境部門在全市污染防治工作中牽頭抓總作用。市以下生態環境機構垂直管理改革后的管理機制進一步磨合完善,健全完善鄉鎮“四所合一”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嚴格“三線一單”生態空間管控,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探索排污許可制度與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的銜接,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強化證后監管。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依托排污許可證實施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監管和考核。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環境監管模式,依托在線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等科技手段,優化非現場檢查方式,提高監管時效性和準確性。加強生態環境法制建設,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加強檢察機關提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工作,探索完善生態環境案件檢察機關訴訟、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的協同配合。
(二)提高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能力
深化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建設。全面加強市縣環境執法隊伍建設,補齊應對氣候變化、農業農村、生態監管等領域執法能力短板,強化市級統籌執法,壓實縣級日常監管責任,嚴格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加強基層環境執法能力建設,進一步理順鄉鎮基層生態環境管理人員、機構和執法權。開展環境督察、環境稽查、應急管理、風險防范、危險廢物管理、監管執法、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培訓,提高各層級生態環境監管、執法人員素質和水平。全面提升全市環境管理執法人員服務意識,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采取包容審慎監管方式。設立企業服務專線,第一時間解答企業關于生態環境政策、管理要求、環境治理等方面疑問。理順市縣兩級生態環境監測組織架構,依托市環境監測中心,帶動8個縣級監測中心整體能力提升,完善監測質量控制體系和質量監督機制。環境監測工作所需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組織培訓提升監測人員素質能力,確保市、縣兩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監測能力與其職責和承擔的任務相適應。健全完善環境風險防控和預警應急監測體系,實現全市域2小時應急監測響應能力。強化對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管理,建立規范有效的生態環境第三方監測市場。
健全生態環境監測評估體系。統一規劃建設高質量生態環境智慧感知監測網絡,實現環境質量、生態質量、污染源監測全覆蓋。積極推動空氣、地表水自動監測站點建設,增加交通、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的監測站點。加強各自動監測站、在線監測設備的運維保障管控,確保監測數據質量。建立監測管理與執法包片的有效聯動,督導企業切實履行自行監測數據質量主體責任,規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依法依規開展自行監測并及時公開信息。加快秸稈焚燒高清視頻監控和紅外報警系統等自動化監控體系建設,開展自動監測為主、手工監測為輔的“9+X”水質監測。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市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完善生態環境監管信息化建設。加強生態環境數據資源規劃和數據共享開放,實現數據跨行業、跨部門橫向整合,省、市、縣三級貫通。加強環境信息管理、統計工作,統籌環境監測、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成果庫、排污申報等信息管理,持續完善生態環境信息一張圖和固定污染源統一數據庫,推動新一代信息化技術與生態環境管理深度融合。根據《河北省智慧生態環境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以生態環境數據庫建設為基礎,加快建設全市生態環境綜合管理信息化平臺。
建立完善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實施企業生態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完善環評機構和監測機構生態環境信用評價工作,運用環境信用評價平臺,依據評價結果對企業實施分級分類監管。鼓勵企業主動做出信用承諾,落實誠信激勵政策。將企業生態環境信息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共享信用信息,并向社會公開。建立排污企業嚴重失信名單制度,依法依規納入失信對象名單。
(三)構建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
充分發揮環境治理中的市場機制作用。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打破地區和行業壁壘。規范市場秩序,在環境治理領域營造公平透明、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做大做強生態環境產業,發揮市生態環境產業協會等社會團體橋梁紐帶作用,搭建環境治理供需雙方服務對接平臺,加強行業技術交流,深化“幫企減污”,強化專業綜合治理咨詢和技術供給。支持環境治理整體解決方案、生態環境管家、區域一體化服務模式,拓展社會力量參與渠道,開展第三方專業化治理服務,鼓勵采用“環境修復+開發利用”模式對污染地塊進行治理。健全環境權益市場交易體系,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完善全市排污權交易二級市場,在重點行業開展基于排污許可制和排污權確權的現役源消減替代試點。
引導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開展六五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生態環境普法宣傳周、生態文明進校園等系列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推進生態環境宣傳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企業、進機關,通過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以及網絡、生態環境APP、微信、微博等新媒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科普宣教和公眾溝通。推動低碳社區試點建設工作,推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等示范創建工作。搭建與生態環境社會組織的溝通平臺,完善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例行新聞發布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落實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引導生態環境社會組織和高校生態環境社團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強化生態環境的社會監督。優化生態環境投訴舉報平臺和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充分發揮“12369”生態環境舉報熱線作用,暢通生態環境監督渠道。發生生態環境重大事件,及時組織調查研判,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引導具備資格的生態環境組織依法提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探索建立公益訴訟賠償金管理使用辦法。
專欄8 環境治理能力提升重點工程
生態環境監管信息化建設:統籌環境監測、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成果庫、排污申報等信息管理,做到生態環境信息一張圖和固定污染源統一數據庫。加快建設全市生態環境綜合管理信息化平臺。 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打造“市、縣、鎮、園”空氣監測體系,增加交通干線及其他重污染區域、清潔對照區域、農村地區的監測站點。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市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健全智慧生態環境云服務平臺、智慧生態環境規范體系、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控體系、秸稈焚燒視頻監控體系、環境信息采集與感知系統、智慧生態環境決策中心、環境行政綜合執法系統等智慧生態環境體系建設。
十一、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人大監督、環保部門統一監管、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的環境保護工作機制,繼續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各級“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實行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制度,定期研究解決發展中的重大生態環境問題;建立生態環境獎懲制度,嚴格落實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問責制度。明確任務分工,各地各部門編制相關規劃時,要與本規劃做好銜接,針對生態環境各要素各領域編制專項規劃或行動方案,要逐級落實本規劃目標任務。建立規劃實施年度調度機制,完善規劃實施的考核評估機制。在2023年和2025年年底,開展規劃執行情況的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
(二)推進多元投資
落實生態環境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財政支出的重要領域,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持,切實保障規劃期內重點工程推進實施。建立社會化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拓寬投融資渠道,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價格多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規范有序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準公益性和公益性環境保護項目。鼓勵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和社會捐贈資金增加生態環保投入,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環境保護基金。采取環境績效合同股份、授予開發經營權益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建設環境污染治理和環境基礎設施。強化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保障治污自有資金投入。
(三)注重科技支撐
提升環境治理技術創新能力,鼓勵企業加大環保研發投入力度,支持節能環保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技術研發機構,帶動相關技術和產品應用,鼓勵企業開展智慧能源管理、智慧環境監測和治理。推動節能環保產業與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推進建設節能環保產業技術共享、檢測認證、成果展示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專業化節能環保眾創空間,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聚焦節能環保領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加快科技人才培養,實施生態環境保護人才培養工程,加大對執法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力度,積極培養高層次技能型人才,大力引進高學歷、高素質人才。有計劃地培養一批中青年技術骨干,組建本市生態環境專家團隊。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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