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在第一輪巡察整改階段性任務完成后,向社會公開巡察整改進展情況,惠州市水務集團在針對“污水實際處理量低于保底量造成財政資金浪費問題未整改到位”問題上表示已完成整改,并從惠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獲悉,污水處理廠涉及新項目取消保底量方式,按實際處理量結算。
近日,惠州在第一輪巡察整改階段性任務完成后,向社會公開巡察整改進展情況,惠州市水務集團在針對“污水實際處理量低于保底量造成財政資金浪費問題未整改到位”問題上表示已完成整改。
具體措施如下:
一是函請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復核涉及的6家污水處理廠處理量相關數據,相關職能部門回函嚴格執行各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量的數據核對、資金核算、資金撥付工作,并根據核算情況研究BOT協議的污水處理費用標準,防止財政資金浪費。
二是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獲悉,污水處理廠涉及新項目取消保底量方式,按實際處理量結算。
就“保底水量”問題,此前中國水網特邀發改委、財政部PPP專家庫雙庫專家連國棟撰文,連國棟表示保底水量的“保”是政府相關部門應擔負的決策的責任,是為了合理分配項目風險,“使風險能夠最有能力承擔的一方來承擔項目風險,也符合PPP項目的風險分配機制”,“底”是社會資本在對于風險判斷后,基于自身實際,所能夠接受的底線。合同設定的基本水量,是政府和社會資本經過市場博弈后的結果,也是“保”和“底”實現的動態平衡。
項目如果前期調研深入,對于市場風險已經基本化解,如污水處理廠所覆蓋的區域明確,每一排水戶實際每日的排水量調查到位,實際入場水量應該偏差不會太大,這時是否設置基本水量,并無多大的實際意義,就是不設置,也不會影響項目的融資和項目順利推進。
再來分析一下,出現設計量與實際量的原因,不外乎有幾個方面,一是對追求超前意識,上規模,上水平,未結合項目的發展規劃,導致項目前期不能物盡其用,項目曬太陽;二是有些地方鉆政策方面的空子,如目前政策鼓勵建設污水處理廠,建設污水處理廠,國家有相應的補貼,但是建設管網,周期長,拆遷多,矛盾突出,因此污水廠建好后,管網遲遲不能接入;三是有的項目決策流程不科學,項目為了應付考核,匆上馬,對項目所在區域排水戶數、排水量,連接管道的敷設范圍都不明確,倉促上陣。因此因政府決策方面導致的風險,也就應該“保”,要保證政府決策的科學性,減少社會資本于風險所應承擔的責任,在服務費中增加過高的風險費用,有利于降低項目的交易成本。
文章最后連國棟指出, “保”與“底”的設置是否合理,設置基本量的高與低的合理性,也并無唯一的答案,還需市場的歸市場,具體項目具體分析,項目是否設定基準水量(或是保底水量),還是由政府和社會資本通過競爭來確定,給予充分的自治靈活性,而不是一棒子打死。
三是積極做好管轄的污水處理運行管理工作,做好納污范圍內污水應納盡納工作,抓緊推動陳江街道辦二號污水處理廠投產運營。截至2022 年6月底,集團累計完成排水管道清疏 6.8 萬余米,清疏進水井、各類窖井約4.2 萬座,更換檢查、進水井蓋 1325 套,更換管道約 179 米。
除此之外,惠州市水務集團在針對“污水(泥)處理市場占有率低”問題上表示已完成整改。
具體措施如下:
一是加大存量污水處理廠收并購力度。集團所屬惠東水務公司于今年6月成功收購一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新增 6 萬噸/日: 所屬碧源公司于今年 7月成功收購第五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新增 5 萬噸/日。
二是全力推進新增污水處理廠項目。所屬惠陽區城鎮水務科技有限公司已中標惠陽城區第三凈水廠BOT 項目,于 2022年8月1日動工建設,預計完工后可新增污水處理規模 5 萬噸/日:并成功中標惠陽區鎮降鎮第二凈水廠 BOT 項目,已開展項目前期工作,預計完工后可新增污水處理規模 4 萬噸/日。
三是“廠網一體化程度逐步提高。截至2022 年 11月底,集團承接污水處理設施11座,污水處理設計規模達 42.2 萬噸/日,市場占比提升至16.3%。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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