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于2006年修訂后,今年迎來了再次更新。
本次修訂對標準的范圍進行了更加明確的表述,對規范性引用文件進行更新,對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出廠水、末梢水、常規指標和擴展指標等術語和定義進行修訂完善或增減,對全文一些條款中的文字進行編輯性修改。在此基礎上,與 2006版相比,目前已知的調整內容大致如下(僅供參考,具體內容以正式出版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為準):
調整了指標分類的名稱和數量
原分類:
常規指標(表1、表2,42項)
非常規指標(表3,64項)
參考指標(附錄A中的表A.1,28項)
新分類:
常規指標(表1、表2,43項):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水質指標,各地在水質檢測、監測中應實施的指標。
擴展指標(表3,54項):反映地區生活飲用水水質特征及在一定時間內或特殊情況下水質狀況的指標。各地在水質檢測、監測中應根據當地實際水質情況進行選擇性實施。
參考指標(附錄A中的表A.1,55項):我國可能存在局部污染或確定標準限值的資料尚不完善,有待進一步調查和評估的水質指標。
常規指標和擴展指標部分
增加了5項指標,刪除了13項指標
修改了2項指標名稱
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 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
氨氮(以N計)? 氨(以N計)
8項指標限值進行了調整
硝酸鹽(以N計)、渾濁度、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游離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樂果
增加了總β放射性指標進行核素分析評價前扣除 40K的要求及微囊藻毒素 -LR指標的適用情況。
刪除了對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的特殊要求
城市與農村一致
取消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的暫行規定,不單獨列表對農村小型供水放寬要求,在保留的5個項目菌落總數、硝酸鹽、氯化物、硫酸鹽、總硬度用說明放寬。
12項指標調整到參考指標(附錄A)
附錄A由28項調整到55項
增加了29項指標
刪除了2項指標,包括2-甲基異莰醇、土臭素
修改了2項指標的名稱,包括二溴乙烯名稱修改為1,2-二溴乙烷,亞硝酸鹽名稱修改為亞硝酸鹽(以N計)
調整了1項指標的限值,為石油類(總量)
除了以上這些主要修訂內容之外,本次標準還對采用不同消毒工藝需要測定的重要消毒副產物進行修改:
采用次氯酸鈉進行消毒時必須要加測氯酸鹽
采用臭氧時應測定溴酸鹽
采用二氧化氯時應測定亞氯酸鹽
采用二氧化氯與氯混合消毒劑發生器時應測定氯酸鹽
而在2006年版的標準中,氯酸鹽僅需在采用復合二氧化氯進行消毒時才需要測定。
氯酸鹽是一種近年來逐漸引起人們關注的消毒副產物,當使用次氯酸鈉對飲用水進行消毒時,氯酸鹽會作為氯的高度氧化形式生成并進入到產水中。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已經對氯酸鹽進行了限制:
美國環保署將0.2mg/L確定為氯酸鹽含量的健康參考水平
歐盟委員會將氯酸鹽含量規定為250 μg/L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氯酸鹽的限制為0.7 mg/L
一些食品和飲料生產商已在食品安全和水安全指南中將氯酸鹽設定為20 μg/L
本次標準對氯酸鹽限值適用的消毒工藝范圍放大也意味著國內飲用水安全的指標正越來越和更為嚴苛的世界發達國家標準靠攏。
盡管通過電解制備的次氯酸鈉由于濃度更低,存放時間更短,比事先采購的次氯酸鈉生成的氯酸鹽濃度更低, 但在電解過程中依然會由于電化學副反應而產生次氯酸鈉。
迪諾拉研究人員近期對現場制備系統進行實驗后發現了電解過程中使用的鹽水溶液中的鹽度和溫度是直接影響制備次氯酸鈉溶液中氯酸鹽含量的重要因素,并因此改進自己的電解制氯技術使氯酸鹽的含量優化到最低程度。
這項研究可以為使用現場制氯進行消毒的飲用水廠提供了適用的運行方法,從而滿足全球和各個國家對于氯酸鹽法規越來越嚴格的要求。對電解制備系統中的氯酸鹽進行持續的研究也讓迪諾拉的電解制氯技術始終走在法規的前沿。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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