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上海市環境執法監測暫行規定》的通知
各區生態環境局、浦東新區城管執法局、上海市化學工業區管理委員會、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環境執法總隊、市環境監測中心:
為建立環境執法機構和環境監測機構協作配合機制,提高環境監測數據在環境執法中的有效運用,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環境執法監測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8月9日
編輯:趙凡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