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力爭到 2025 年,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國家要求的 65%以上,設施穩定運行率達 90%以上,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群眾幸福感、獲得感持續增強。積極探索實踐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EOD 模式),指導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與收益較好的城鎮污水處理、城鄉供水、資源產業開發、鄉村旅游、現代農業等關聯項目或產業一體實施、統籌推進。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 年 6 月 17 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動計劃
(2021—2025 年)
為加快補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屬地主責、多元共治,因地制宜、梯次推進,建管并重、市場運作,分年度推進實施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重點治理轉型融合城郊類、集聚提升中心類、保護開發特色類村莊,優先治理環境問題突出、鄉村振興試點等重點村莊。力爭到 2025 年,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國家要求的 65%以上,設施穩定運行率達 90%以上,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群眾幸福感、獲得感持續增強。
二、重點任務
(一)編制專項規劃。各地應于 2021 年 8 月底前完成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或方案的編制或修訂工作,合理制定各年度計劃,策劃生成年度項目清單。年度項目清單于每年 3 月3底前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報送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生態環境部門匯總篩選審核后,報送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改委、農業農村廳、住建廳、衛健委、水利廳、文旅廳等配合。以下均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實施精準治理。各地要堅持實事求是,根據地形地貌、人口分布、施工條件等,因地制宜、合理選擇“納廠、集中、分散”等技術路線,優選經濟適用、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技術工藝設備,強化資源化利用,實施精準治理,堅決禁止“一刀切”。采用納廠和集中技術路線的要突出管網配套和雨污分流。對已開展治理的村莊,有序分批實施提升改造。(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住建廳、衛健委、農業農村廳、水利廳等配合)
(三)規范建設運維。各地要堅持“修復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淘汰一批”,逐村逐戶現場踏勘、合理設計,精心組織施工、嚴把工程質量,對處理設施及管網進行日常養護、定期巡查,確保污水有效收集、設施正常運行、出水水質達標。(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發改委、住建廳等按職責分工)
(四)提升治理水平。各地要堅持“規劃、設計、建設、運維”統籌考慮,與農村道路、河道整治、環境治理等項目協同建設,與城鎮(含鄉鎮)污水廠網建設、農村戶廁改造協同推進。納入省級第一批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試點名單的地區(詳見附件 3),2021 年 7 月底要出臺試點方案,加快推進試點示范工程,省生態環境廳要及時總結推廣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治理經驗和模式。省直相關部門要加快制定出臺技術指南、建設指引,組織推薦適用工藝技術裝備。(指導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水利廳、交通運輸廳、科技廳等按職責分工)
(五)推行社會共治。各地要加強基層協管力量,將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的日常巡查納入鄉鎮綜合執法、村級協管隊伍的工作范疇。發揮村級組織力量,有序組織村民參與項目建設。借助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工青婦組織、當地鄉賢、農村“五老”等力量,幫助推動項目落地和日常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強政策解讀、案例宣傳和問題曝光。(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牽頭)
(六)強化成效管理。各地要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創新智慧監管模式,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監管系統,實現任務在線調度管理、問題及時轉辦督辦、整改限期落實反饋。建立第三方評估制度,常態化開展成效評估、明察暗訪、企業信用評價。以污水收集率、出水達標率為重點,實行以效付費,每5季度或每半年開展成效考核。(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住建廳、發改委等配合)
三、實施模式
(七)推行城鄉水務一體化
明確實施主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大統籌力度,平衡收益、協同搭配,捆綁打包項目,以市、縣(區)為單位,優選專業公司統一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含廠站及管網)項目“投、建、管、運”,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規定授予特許經營權。鼓勵省內有投融資能力、項目運營能力及相關經驗的國有企業與地方合作組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業公司。(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發改委、住建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穩步推進一體化。堅持建管一體化、供排一體化,統籌考慮區域協同搭配、收益平衡,鼓勵將城鄉供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鎮污水處理整體打包給專業公司統一負責建設運維。對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村莊污水管網與城鎮污水管網統一規劃、統一建設,日常運維鼓勵由城鎮污水廠網運維單位統一負責,運維費用按相應渠道保障。(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住建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
明晰資產權屬。根據產權及經營權歸屬,依法依規、分類分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資產整合,逐步實現由同一公司負責。對產權及經營權屬于集體或國有的,通過無償使用、租賃、作價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購等方式整合;對其他情形的,鼓勵通過作價入股、兼并收購等方式進行資產回購,或待特許經營期限到期后實施整合。各地在資產整合過程中要規范運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指導單位:省國資委、生態環境廳、住建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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