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木蘭溪下游水生態修復和治理工程獲批。
莆田市發改委:
報來《莆田市發展和改革委關于請求審批福建省木蘭溪下游水生態修復和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莆發改〔2021〕12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有效改善木蘭溪下游水生態水環境、修復河湖水生態系統、保護水文化遺產、提升流域智慧管理水平,原則同意建設福建省木蘭溪下游水生態修復和治理工程項目。
二、項目名稱:福建省木蘭溪下游水生態修復和治理工程(項目編碼:2020-350300-77-01-063180)。
三、項目建設地點:莆田市城廂區、涵江區、荔城區、秀嶼區。
四、項目單位:莆田市生態水系建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五、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1.水生態安全保障工程。建設河濱水閘1座,生態補水管道11公里;2.綠心河網生態治理工程。河道生態治理29.32公里、生態護岸建設54.35公里等;3.建設木蘭溪干流生態廊道工程26.3公里;4.建設南北洋河湖生態廊道工程107.3公里;5.木蘭溪智慧流域系統等。
六、項目建設期限:按63個月控制。
七、項目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項目估算總投資為296947萬元,資金除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補助外,其余由業主單位多渠道籌措解決。
八、招標內容:根據招標投標法、國家和我省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具體規定,項目單位申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要設備、重要材料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發包事項不再核準,請嚴格依法依規認真開展招投標工作。其他采購事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社會穩定風險:項目已按有關規定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經莆田市政府審查,項目總體風險等級為低風險。請嚴格落實項目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
十、請莆田市政府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組織領導,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征地拆遷補償、生產生活安置等工作,確保群眾生產生活得到妥善解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十一、項目業主應嚴格履行建設程序,遵守財務管理規定,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項目管理制度,建設過程中,嚴格按有關規定,落實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措施,在加快建設進度的同時,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十二、請據此批復抓緊開展初步設計,深化其他相關前期工作,爭取項目盡早開工建設。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6月7日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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