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和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印發《浙江省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指導意見(試行)》。
本指導意見適用于在浙江省內建設的新建、擴建、技改或搬遷的數碼噴印項目。項目建設內容均滿足生產工藝、指標體系等兩方面要求的數碼噴印項目,屬于本指導意見所指的綠色準入項目。
本綠色準入指導意見所指數碼噴印,是針對紡織品的數碼噴墨印花應用,包括數碼直接噴墨印花工藝、數碼轉移噴墨印花工藝(數碼噴墨打印之后需要另行添加非生態環保型有機助劑的轉移噴墨印花項目除外)兩類工藝,不包括滾筒印花、平網印花和圓網印花工藝等其他印花工藝。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關于印發浙江省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經信局:
為加快推進我省紡織印染行業數碼噴墨印花技術發展和產業化應用,全面提高全省紡織印染行業綠色發展水平,現印發實施《浙江省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指導意見(試行)》,請遵照執行。
詳情見附件。
浙江省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指導意見(試行)
為加快推進我省紡織印染行業數碼噴墨印花(以下簡稱“數碼噴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應用,鼓勵采用技術含量高、污染排放少、能源消耗低的技術與裝備,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高我省紡織印染行業綠色發展水平,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原則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遵循推進減排、降低能耗、激勵先進、促進創新的原則,對符合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要求的紡織印染建設項目,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措施。
本指導意見適用于在浙江省內建設的新建、擴建、技改或搬遷的數碼噴印項目。項目建設內容均滿足生產工藝、指標體系等兩方面要求的數碼噴印項目,屬于本指導意見所指的綠色準入項目。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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