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中國水網從E20環境平臺標訊采集系統E標通獲悉,廣東省大埔縣縣城第二水質凈化廠建設PPP項目招標。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441422-2021-00186
項目名稱:大埔縣縣城第二水質凈化廠建設PPP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9876.48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5.1 項目名稱
大埔縣縣城第二水質凈化廠建設PPP項目(下稱“本項目”或“項目”)
5.2 項目政府方機構
項目授權主體:大埔縣人民政府
項目實施機構:大埔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下稱“實施機構”)
5.3 項目實施內容
大埔縣縣城第二水質凈化廠建設PPP項目的勘察、設計、投融資、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
5.4 項目實施地點
本項目場址位于大埔縣原縣城水質凈化廠內。
5.5 項目合作范圍
5.5.1建設內容: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擬在大埔縣原縣城水質凈化廠旁新建2萬立方米/日水質凈化廠。項目建設規模:粗格柵及提升泵站約192㎡,細格柵及沉砂池約220㎡,改良型氧化溝約2104㎡,二沉池約499.4㎡,高效沉淀池499.4㎡,反硝化深床濾池約360㎡,紫外線消毒間約63㎡,流量槽約40㎡,回流泵房約81㎡,貯泥池約70㎡,堆泥間約40㎡,污泥脫水車間及加藥間約200㎡,三層宿舍及飯堂約480㎡,發電機及配電房約108㎡,鼓風機房約l08㎡,中控室約150㎡,以及配套污水設備。廠區場地平整約17400㎡,場地綠化約3000㎡。廠區場地平整約17400㎡,場地綠化約3000㎡。(最終建設內容以審核的設計圖紙為準)
處理工藝及出水標準:設計出水水質滿足經水質凈化廠處理后,排放需達到《城鎮水質凈化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8918-2002)一級A的排放標準。
5.5.2項目投資金額
建設總投資規模:
根據批復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設投資共計約9876.48萬元(其中工程建設費用約為7831.96萬元,工程建設其它費用約2044.52萬元,預備費約897.86萬元)。另考慮建設期利息后,本項目總投資為10108.67萬元。
表1-1 項目總投資(含建設期利息)
注:項目實際總投資額最終以竣工實際工程量且經財政審核中心(或委托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審定的總投資為準。
5.5.3運營維護內容:
本PPP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服務內容包括本次投資新建規模為2萬m3/d的污水處理設施(含相關的建構筑物、設備)的運營維護、管理,提供污水處理服務。運營期的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
5.6 合作期
本項目的合作期限為30年,其中,建設期1年,運營期29年。
5.7 運作方式
本項目的運作模式采用 BOT 模式(即建設、運營和移交),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甄選社會資本,由社會資本出資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作為項目的實施主體,具體負責項目的投融資、勘察、設計、施工、運營和移交等工作。
5.8 投融資結構
本PPP項目所需投入的全部資金由社會資本/項目公司籌集,合計約為10108.67萬元。項目總投資約10108.67萬元(其中建設期利息約232.18萬元),項目資本金比例為25%,債務資金由社會資本/項目公司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融資籌集,融資利率按6.125%計。項目實際總投資額以財政審核中心(或委托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審定的總投資為準。
5.9項目回報機制
本項目的回報機制為可行性缺口補助模式。本項目擬先由政府向使用者統一收取生活污水處理費用,但考慮到使用者付費的金額不足以滿足項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內的運營成本和合理回報,擬由政府通過可行性缺口補助的模式,向社會資本/項目公司支付缺口補助,即政府先向使用者收取生活污水處理費,若征收的生活污水處理費不足以覆蓋項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內的運營成本和合理回報,由大埔縣財政予以補足。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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