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近年來,各地持續推進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建設,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不斷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機制,取得了積極進展。生態環境部總結了九個生態保護補償典型案例,為各地推動生態保護補償提供借鑒。
福建省作為全國第二個開展跨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試點的省份,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全面建立覆蓋全省、統一規范的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大流域生態保護補償金籌措力度,促進流域上游地區可持續發展和全流域水環境質量改善。
12條主要流域全覆蓋,建立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長效機制
2003年,福建省在全國率先啟動九龍江流域上下游生態保護補償試點,之后試點范圍逐步擴大到閩江、敖江等流域。按照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要求,近年來,福建省進一步建立了覆蓋全省12條主要流域的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長效機制。
隨著補償機制進一步完善,福建省對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金籌措力度不斷加大。2018年,福建省下達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資金13.36億元,比上年度增加2.32億元。2019年,福建省共下達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資金147460萬元,其中5000萬元統籌用于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工作。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按照水環境質量、森林生態保護和用水總量控制三類因素來統籌分配,主要用于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
省市縣共擔,資金向流域上游地區、向欠發達地區傾斜
資金從哪里來?全省12條主要流域范圍內的所有市、縣既是流域水生態的保護者,也是受益者,對加大流域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投入承擔共同責任。福建省建立由省級政府牽頭推動,責任共擔、穩定增長的補償資金籌集機制,采取“省里支持一部分、市縣集中一部分” 的方式籌集補償資金,按地方財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和用水量的一定標準每年上解補償資金,下游地區籌集標準高于上游地區。
資金到哪里去?綜合考慮不同地區受益程度、保護責任、經濟發展等因素,采用因素法將補償資金分配至流域范圍內的市縣,在資金籌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區、向欠發達地區傾斜,對水質狀況較好、水環境和生態保護貢獻大、節約用水多的市縣加大補償力度,上游地區補償系數高于下游。各市縣及時將補償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并公示公開,省有關部門對補償資金的使用情況加強監督檢查。
獎懲分明、規范運作的補償資金分配機制,較好解決了“錢怎么籌”和“錢怎么分”兩大難題,有效促進了流域上下游關系的協調和水環境質量的改善。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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