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網從E20環境平臺標訊采集系統(信息來源:全國各級政府采購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獲悉,8月4日,河北省定州市唐河流域綜合治理PPP項目社會資本方采購資格預審公告發布,河北省定州市唐河流域綜合治理PPP項目開始資格預審。
河北省定州市唐河流域綜合治理PPP項目總投資 296517.49 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用 205658.22 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52906.81 萬元,設備購置費 438.60 萬元,預備費 17872.62 萬元 , 建設期利息18890.63萬元,鋪底流動資金 750.61 萬元。其中定州市唐河生態水系工程 總投資 69331.72 萬元,定州市唐河流域生態治理工程 總投資 227185.77萬元 。
河北省定州市唐河流域綜合治理PPP項目包括兩個子項目,其中定州市唐河生態水系工程建設內容為按管道引水、按照批復的《唐河采砂與整治工程》文件疏浚河槽、開挖生態槽;定州市唐河流域生態治理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唐河生態修復工程、慢行系統建設工程、驛站工程、廣場和照明設施、市污水處理廠中水管道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設施工程 。
本項目采用 BOT (建設 - 運營 - 移交)的方式運作 , 由 定州市人民 政府授權出資代表和依法中選的社會資本方共同出資組建項目公司 , 負責本項目的投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等。合同期滿后,項目公司將本項目資產無償移交給定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河北省定州市唐河流域綜合治理PPP項目合作期限為 2 3 年。其中定州市唐河生態水系工程建設期 2 年,運營期 2 1 年 ; 其中 定州市唐河流域生態治理工程 建設期 3 年,運營期 20 年。
附:
河北省定州市唐河流域綜合治理PPP項目 社會資本方采購資格預審公告
1. 采購條件
河北省定州市唐河流域綜合治理PPP項目 (以下簡稱“本項目 ” 或 “ 項目 ” )目前已通過物有所值評價(定財綜〔 20 20 〕 1 1 號)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定財綜〔20 20 〕 1 2 號),實施方案已獲定州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定市府批字〔20 20 〕 46 號)。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 擬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 項目 的社會資本方, 北京京園誠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定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的委托,現就 河北省定州市唐河流域綜合治理PPP項目 社會資本方采購進行資格預審,特邀請符合條件的潛在社會資本方(以下 統 稱“申請人 ” )參加資格預審 。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 河北省定州市唐河流域綜合治理PPP項目 社會資本方采購
2.2 項目授權主體:定州市人民政府
2.3 項目實施機構: 定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4 采購人: 定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5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京園誠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 項目建設地點: 項目包括兩個子項目,其中 定州市唐河生態水系工程起點為南水北調唐河退水閘,終點至京港澳高速橋下游500m,樁號 0+000 ~ 22+516 ,長度約 22km ; 定州市唐河流域生態治理工程起點為南水北調唐河退水閘,終點至京廣高鐵跨河橋, 全長約29公里, 涉及土地征收2908畝。
2.7 項目建設內容: 項目包括兩個子項目,其中定州市唐河生態水系工程建設內容為按管道引水、按照批復的《唐河采砂與整治工程》文件疏浚河槽、開挖生態槽;定州市唐河流域生態治理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唐河生態修復工程、慢行系統建設工程、驛站工程、廣場和照明設施、市污水處理廠中水管道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設施工程 。
2.8 項目運作方式:本項目采用 BOT (建設 - 運營 - 移交)的方式運作 , 由 定州市人民 政府授權出資代表和依法中選的社會資本方共同出資組建項目公司 , 負責本項目的投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等。合同期滿后,項目公司將本項目資產無償移交給定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2.9 項目投資規模:項目總投資 296517.49 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用 205658.22 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52906.81 萬元,設備購置費 438.60 萬元,預備費 17872.62 萬元 , 建設期利息18890.63萬元,鋪底流動資金 750.61 萬元。其中定州市唐河生態水系工程 總投資 69331.72 萬元,定州市唐河流域生態治理工程 總投資 227185.77萬元 。
2.10 項目投融資結構:項目資本金 61517.49 萬元, 約 為項目總投資的 20.75% ,其中政府方出資1300萬元,出資比例為 2.11% ;社會資本方出資 60217.49 萬元,出資比例為 97.89% 。項目資本金外資金由項目公司通過 銀行 貸款或其他合法方式融資籌集。
2.11 項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 2 3 年。其中定州市唐河生態水系工程建設期 2 年,運營期 2 1 年 ; 其中 定州市唐河流域生態治理工程 建設期 3 年,運營期 20 年。
2.12 質量要求 : 工程建設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質量驗收標準驗收合格。運營維護按照PPP項目合同相關約定考核績效。
2.13 項目回報機制:可行性缺口補助。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主體條件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合格供應商條件,并滿足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法規和政府部門頒布的其他適用強制性要求;
(2) 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作為本次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親關系)的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提出資格預審申請;未按國辦發〔2015〕 42 號第(十三)條要求剝離政府性債務、并承諾不再承擔融資平臺職能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的定州市人民政府下屬的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國有企業,不得作為本次資格預審的申請人;
(3) 申請人 應 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 具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 ;
(4) 申請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 和政府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以 本 公告發布之日 起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信用中國 ” 網站 www.是ditchina.gov.cn 查詢結果為準);
(5) 申請人未被列入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以 本 公告發布之日 起 “中國政府采購網 ” 網站 www.ccgp.gov.cn 查詢結果為準)。
3.2 財務狀況
申請人財務狀況良好, 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存在其他潛在不良狀態(如重大未決訴訟等影響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的情形),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須提供 2017、 201 8 、 201 9 年度 經 具有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的 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 的 財務審計報告 (成立不足三年的,須提供成立以來經審計的財務報表;2020年新成立企業,須提供三個月內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資金證明) 。
3.3 企業信譽
申請人應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近 三 年 內 (成立不足三年的,自企業成立之日起至本公告發布日止) 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會計資料無虛假記載、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中無不良記錄,未被禁止進入定州市政府采購市場。
3.4 資質條件
申請人 應 具備現行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甲級資質 , 且 具備現行有效的 市政 公用 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和水利水電工程 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 及 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 .5 技術力量
申請人應在人員、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 和 施工能力 , 擬派駐本項目設計負責人應具有國家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排水)證書和給排水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擬派駐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均須提供近一年內連續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項目負責人應同時提供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負責人的聲明。
3. 6 融資能力
申請人 應 具有 與 本項目 投資 相適應的融資能力和抗風險能力,須提供 銀行等 金融機構出具 的有效期內的 存款證明或貸款意向函或授信文件 ,且可用額度合計 應 不低于 2 5 億元 人民幣 。
3. 7 業績能力
申請人 自 2015年 7 月1日 至今 (以提供的PPP項目合同的簽訂日期 或中標通知書的落款日期 為準) , 擁有 累計投資額不低于20億元 人民幣的 類似項目 PPP 業績(包括:市政、水利、海綿城市或生態環境治理 類 BOT、 BOO 、 TOT 、 ROT 、 BOOT 等)。
3. 8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申請。聯合體資格要求為:
(1) 聯合體各方均應 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具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 。
(2) 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超過 三 家 。
(3) 聯合體各方應以協議方式明確約定 各方應承擔的工作 、 責任 和 出資比例(任何一方不得為0% ) ,并在 資格預審申請 文件中將聯合體協議一并提交采購人;聯合體中選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共同向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
(4) 聯合體成員各方均應滿足第3.1~3.3條要求 ; 聯合體組成應滿足第3.4 ~3. 5 條要求, 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 在聯合體協議中約定 共同承擔設計或施工任務的,分別 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 ; 聯合體中任意一方滿足第3. 6 ~3. 7 條要求即可 。
(5)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次 資格 預審 中 提出申請 ,否則, 所有 相關 申請 均視為無效 申請 。
(6) 資格預審后聯合體增減、更換成員的,其投標無效 。
4. 資格預審方法
4.1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 合格制 。
4.2 未參加和未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社會資本方不得參與后續采購環節。
4.3 實際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足 3 家,或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足 3 家,采購人將修改資格預審條件,重新組織資格預審。
4.4 經重新資格預審后,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仍不足 3 家的,采購人將依法變更采購方式。
5.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方法
5.1 凡有意提出資格預審申請者,請于 2020 年 8 月 4 日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登錄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網上系統,免費注冊用戶,認真 閱讀 交易響應方注冊指南 、 操作手冊、操作演示視頻 等相關文件資料,按照有關程序辦理 報名及 資格預審文件(含答疑或相關說明)下載事宜。在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時間前如因申請人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時間內完成注冊,未能從網上 系統 完成資格預審文件下載的,其后果由申請人自負。省級交易平臺提供技術支持聯系方式:0311-66635062。
5.2 資格預審文件費用: 自行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下載,不收取工本費。
6.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 2020 年 8 月 26 日 9 時 3 0 分(北京時間),地點為 定州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 第三開標室 。
6.2 本次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方式: 申請人須在遞交截止時間前將紙質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送達指定地點;本次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不接受郵寄方式遞交。
6.3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 中國 政府采購網 、 河北省政府采購網 、 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上發布。
7.2 采購人可能對本資格預審公告進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購人將另行發布公告。
8. 聯系方式
采 購 人: 定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地 址: 河北省定州市中山中路1號
郵 編:073000
聯 系 人: 李少卿
電 話: 0312-2319572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京園誠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13號合生財富廣場 304 室
郵 編:100011
聯 系 人:周小偉、胡蔓蔓
電 話:15801492757、 15801532907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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