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是否超標如何判定?很多污水處理企業或許都會碰到這個問題。天津寶坻一案是否個案,究竟有多少同類案件,涉及哪些主要法律問題,遇到此類問題企業究竟該如何應對?為了深度解讀這些問題,E20環境平臺特別聯合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文黎照博士團隊就此專門做了一個司法大數據統計分析,面向E20全體圈層企業,開展一次線上專題交流會。
【案例背景】
2016年,北京某公司與天津市某鎮人民政府簽訂了《天津市寶坻區某鎮工業園污水處理站托管運營合同》,約定了出水達標排放標準。天津市寶坻區生態環境局在2018年環保檢查中,根據出水一次取樣監測,總磷排放濃度為0.68mg/L,認為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相關標準,認定為超標排放。后以公司違反了《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進行了行政處罰。北京某公司不服該處罰決定,向天津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天津鐵路運輸法院經審查認為《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規定排放標準為日均值,采樣頻率為至少每2小時一次,取24小時混合樣。寶坻環境局以一次取樣檢測的數值認定超標排放而作出被訴處罰決定,適用法律錯誤,應予撤銷判決,遂作出撤銷被訴處罰決定的判決。寶坻環境局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維持了一審判決。
寶坻環境局不服仍舊不服,向北京高院申請再審。近日,北京高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案件進行了審查,認為二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駁回了再審申請。
排放是否超標如何判定?很多污水處理企業或許都會碰到這個問題。天津寶坻一案是否個案,究竟有多少同類案件,涉及哪些主要法律問題,遇到此類問題企業究竟該如何應對?為了深度解讀這些問題,E20環境平臺特別聯合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文黎照博士團隊就此專門做了一個司法大數據統計分析,面向E20全體圈層企業,開展一次線上專題交流會。
線上交流會話題:
1. 現場采樣超標處罰由來已久,為什么天津寶坻案這么判?
2. 從司法大數據角度分析,以“一次性采樣”為由判定超標的行政訴訟案件有多少?涉及到什么類型的企業?勝訴比例是多少?
3. 污水處理廠相關案例有多少?有什么共性與個性?
4. 司法裁判同案同判,還有多遠?
5. 對于環境企業來說,該如何看待此類訴訟?
主講人:文黎照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辦公室環境業務部負責人,武漢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博士,錢伯斯環境法專業律師,中國環境與資源法研究會理事,生態環境部執法大練兵評審專家。
司法數據分析人:張倬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香港城市大學國際經濟法碩士,近年參與代理多個國內影響力較大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和環境行政處罰訴訟案件,專業領域為環境法律政策咨詢研究、企業環境法律風險管控、環境爭議解決、環境公益訴訟等。
此前,中國水網對此事進行了連續報道(可參見:終審 | 北京高院駁回環境局上訴:一次取樣結果不能作為超標處罰依據!;北京四中院:認定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水超標排放需以24小時混合樣為準),并邀請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敬霞律師就此話題進行了直播訪談(可參見:直播連線劉敬霞律師 深度解讀天津污水廠勝訴案例),引發廣泛關注。
時間:8月7日下午14:00
會議方式:騰訊會議,名額有限,需邀請參加。
建議參會人員:E20會員企業中負責運營、法務的同事。
歡迎E20圈層企業參與交流,如欲現場提問或發言,可與工作人員溝通。
聯系微信:lanxuan0308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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