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工信部發布《關于請推薦2020年度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研究項目的函》表示,為進一步完善節能與綜合利用和綠色制造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的規范引領作用,促進工業企業能效提升與綠色發展,現開展2020年度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研究項目征集工作。
6月15日,工信部發布《關于請推薦2020年度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研究項目的函》表示,為進一步完善節能與綜合利用和綠色制造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的規范引領作用,促進工業企業能效提升與綠色發展,現開展2020年度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研究項目征集工作。
以下為正文: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關于請推薦2020年度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研究項目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部標準化委托機構、部標準化工作組:
為貫徹落實《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化行動計劃》(工信部節〔2017〕110號),進一步完善節能與綜合利用和綠色制造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的規范引領作用,促進工業企業能效提升與綠色發展,現開展2020年度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研究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征集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內容
(一)重點支持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機械、汽車、輕工、紡織、電子等行業的工業節能標準(單位產品能耗限額、重點用能設備產品能效、節能診斷、節能監察、節能技術規范、能源計量、能效測試等),綠色制造體系相關評價標準(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等),以及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標準。
(二)優先支持具備一定工作基礎、已立項或列入計劃的標準研究項目。
(三)標準須符合《綠色制造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工信部聯節〔2016〕304號)、《工業和通信業節能與綜合利用領域技術標準體系建設方案》(工信廳節〔2014〕149號)確定的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或綠色制造標準體系。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申報單位在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化領域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礎和經驗,開展過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制定工作,或從事過工業領域能源審計、節能診斷以及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相關技術咨詢等工作。
3.優先支持能效“領跑者”企業、節能診斷服務機構、綠色制造體系(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等)建設單位、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承擔單位、綠色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等牽頭開展或參與標準研究。
4.優先支持近五年牽頭完成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的單位。
(二)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將申報書(附件1)及標準草案報送至當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部標準化委托機構或部標準化工作組。
2.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部標準化委托機構或部標準化工作組匯總初審申報材料,填寫統計表(附件2),于2020年6月22日前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同時隨附電子版光盤。
三、項目管理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公示后確定標準研究項目。
(二)對確定的標準研究項目,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有關行業部標準化委托機構、部標準化工作組實施,并簽署任務合同,明確其負責的標準清單、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標。有關行業部標準化委托機構、部標準化工作組與標準研究單位簽署合同,明確標準制定工作要求、進度安排、考核指標等。
(三)根據各機構負責的標準數量和任務工作量,工業和信息化部按進度下達標準研究補助經費。
(四)項目支持的標準制定周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年,各行業部標準化委托機構、部標準化工作組每季度總結負責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項目完成后(以標準報批為準),標準研究單位應向對應行業部標準化委托機構、部標準化工作組提交完工報告和驗收申請,由部標準化委托機構、部標準化工作組組織項目結題驗收,結果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五)各單位須嚴格按照《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研究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工信廳節〔2018〕92號)使用和管理經費。未完成考核指標要求或逾期不能完成項目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將責成有關部行業標準化委托機構、部標準化工作組追回標準研究經費。
附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2020年6月15日
(聯系人及電話:莫虹頻 張慶環 010-68205369 5368)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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