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河長辦印發《湖南省2020年實施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要點》,確定湖南省全年河湖長制的工作任務,以問題為導向,綜合施策,不斷完善河湖長制工作體系,進一步夯實河湖管護基礎,強化河長湖長履職盡責,推進“一江一湖四水”系統聯治,強化河湖監管,力促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明顯改善,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率達到93.3%以上,國控省控斷面水質基本消除劣V類,加快構建美麗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
在夯實提升河長制基礎方面。主要是進一步完善河長湖長會議、工作督察、信息共享制度、評價問責和激勵等制度,建立覆蓋全省河湖的“一辦兩員”(鄉級河長辦+鄉鎮辦事員+河湖保潔員)基層工作體系。嚴格工作評價,把河長湖長履職情況作為暗訪檢查、評價激勵的重要內容,將河湖長制工作納入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省政府真抓實干激勵范圍。落實“一河(湖)一策”,加快推進河湖劃界與水利工程劃界、河湖岸線開發利用規劃編制、河道采砂規劃編制與審批,持續推進智慧河湖建設,啟動水污染防治重點領域、重點區域技術攻關,提升河湖管護水平。持續推進示范河湖建設,加大瀏陽河國家示范河湖創建力度,以湘贛邊區域河長制合作為示范,加強跨省河湖聯防聯治。開展“河小青”、“美麗河湖”及民間河長征集等活動,營造愛河治河護河的良好氛圍。
在推進“一江一湖四水”系統聯治方面。主要是以水資源保護為重點,開展“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加快推進農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強化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將省政府對市州政府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情況納入河湖長制評價內容。以水域岸線保護為重點,將河湖“清四亂”向規模以下河湖延伸,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持續推進長江岸線利用項目清理整治專項行動,加強河道采砂綜合整治;完成洞庭湖、湘資沅澧四水非法碼頭、渡口的整治。以水污染防治為重點,加快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強船舶污染治理,整治農村面源污染,提升地表水環境質量。以水環境治理為重點,持續推進洞庭湖水環境治理,推進大通湖流域、華容河、武水、蒸水、舂陵水等不達標水體或水質易反彈區域綜合整治;加大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力度,到2020年底,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以上。以水生態修復為重點,完成44個水生生物保護區水域及長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資沅澧四水干流保護區以外水域的禁捕任務;加快洞庭湖溝渠塘壩清淤疏浚,推進農村小水電清理整治,加強水土保持和濕地生態修復。
在強化河湖監管方面。落實水利部《河湖管理監督檢查辦法》,進一步強化排查整改。強化河湖法治保障,加快出臺《洞庭湖保護條例》《河道采砂管理條例》,開展河長制湖長制立法前期調研。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繼續深入推進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掃黑除惡工作。嚴格做好涉水市場主體監管,將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河長制湖長制評價。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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