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確界定生態產品涵義的基礎上,對生態產品的價值進行分析、分類,根據不同類型生態產品、不同價值屬性,構建相應的實現機制。
01
生態產品的屬性特征
2010年12月國務院《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中首次提出“生態產品”概念并進行了定義:“生態產品是維系生態安全、提供良好人居環境的自然要素,包括清新的空氣、清潔的水源和宜人的氣候等”。指出“保護和擴大自然界提供生態產品能力的過程也是創造價值的過程”。
生態產品具有二重性,即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
(一)生態產品的自然屬性——是自然生產的自然要素的總和
生態產品是自然生成(部分有人工輔助)之物,自然要素不是人類生產出來的產品,而是“自然生態系統生產出來的物品”,包括空氣、水、巖石、土壤、氣候、生物等,這些自然要素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在不同地域,由于各種要素的差異形成不同特征的自然生態系統,如果沒有外界因素的干擾和破壞,自然生態系統的生產過程會不斷持續,這些自然要素總能在相互影響、相互作用中不斷更新和恢復,即通過自然生產過程實現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與能量流動。生態產品的生產及為人類提供服務,首先受自然規律支配。
(二)生態產品的社會和經濟屬性——自然生產與社會生產共同產出的產品
自然環境是天然存在的,由各種自然要素構成。自然環境是人類起源、存在與發展的空間,人類文明就是依靠對自然要素的開發利用才得以存在和發展的。聯合國環境署(UNEP)對自然資源的定義是“在一定時間和一定條件下能夠產生經濟效益,從而提高人類當前和未來福利水平的自然因素和條件”。當自然要素作為生產資料或者勞動對象,成為社會生產過程的基本構成要素,就可以制造和創造出各種滿足人類需求的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因此,生態產品的生產就不僅僅是自然生產,還受到了社會生產的影響。社會生產的介入賦予了這些自然要素以社會和經濟屬性,這一過程受社會經濟規律支配。
02
生態產品價值分析
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中,所謂價值是相對于人類的生產和生活而言的,自然系統自身無價值可言。對于人類的生產生活,生態產品的價值具有多維性,包括了生態價值、經濟價值、景觀價值、歷史文化價值、科研價值以及人類尚無法認識的價值等等,其中,現階段,對人類生產生活最有影響的主要是生態價值和經濟價值。
(一)生態產品的生態價值和經濟價值
生態產品的生態價值是生態產品對人類生存的天然有用性,即無需人類勞動的生態產品滿足人類基本生活需要和提高生活質量而提供的服務。自然生態系統作為自然界獨立存在的主體,依靠自身的組織機制完成物質循環與能量轉換,維持自身的平衡和發展,這一過程依靠自然本身的機制實現,創造生態價值的“勞動者”是自然生態系統本身。
生態產品的經濟價值是生態產品經過人類加工,而產生的經濟效益。為的是滿足人類不斷增長的對物質產品的需要。生態產品到物質產品的轉換,需要投入人類勞動,生產者是人類,轉換的效率體現的是社會生產力的水平。
(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重點在于生態價值的實現
生態產品的屬性特征,決定了生態產品既有生態價值,也有經濟價值。生態產品之于人類,首先在于其具有生態價值,然后才可能產生經濟價值,生態價值是經濟價值存在的基礎,經濟價值必須依附于生態價值而存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正是對生態產品經濟價值與生態價值關系的最好詮釋。保護和提高生態產品的生態價值,才能實現持續開發和創造其經濟價值。只有生態價值存在和提高,經濟價值才能可持續發展,綠水青山在,金山銀山就會在。這正是中央提出的“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意義之所在。
(三)生態價值與經濟價值的衡量與核算
價值一般是指物品對于人類生產和生活的用途或積極作用。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把價值定義為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強調勞動創造價值。效用價值論則是從對人的有用性來定義價值,認為一切物品的價值都來自它們的效用,側重于人的主觀感受。
生態產品的生態價值,適宜用效用價值理論來衡量。用貨幣量來衡量生態價值既缺乏科學性,又增加大量行政成本。
生態的經濟價值,適宜用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地租理論、以及一般商品、資產的核算方式進行核算。
03
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建立
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過程,就是深入領會、理解、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兩山論”的過程。以習近平總書記“兩山論”為指引,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應重點抓好以下環節。
(一)明確責任主體
按照中央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負總責,要建立協調機制,形成有利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工作格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形成生態文明建設的強大合力。” 各級黨委和政府是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的責任主體,對本地區的生態產品的價值實現負主體責任。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統籌業務協調, 與地方黨委、政府和各相關部門一致,搞好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生態產品的價值實現。
(二)分類精準施策
生態產品價值具有多維性,而且多數情況下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因此,生態產品價值的實現,不會有單一的途徑。而應按照一定的標準對生態產品進行分類,對不同類型生態產品的不同價值,設置相對應的實現機制。
1.將生態產品分類
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為基礎,確定資源消耗上限、環境質量底線、生態保護紅線,以“上限”、“底線”、“紅線”為界,劃分可開發利用的生態產品和不可開發利用的生態產品。
2.生態價值的實現
生態價值實現的范圍,以“上限”、“底線”、“紅線”之內的生態產品為主,同時覆蓋開發利用領域。
實現生態產品的生態價值,有兩條途徑:
一是保護自然生態系統。減少人類對“上限”、“底線”、“紅線”以內自然生態環境系統的擾動,讓生態產品按自然規律自行衍化。完善法律法規,對“上限”、“底線”、“紅線”以內的生態產品嚴格保護,突出生態產品損害處罰規則。以現有的經濟能力和生產力手段為生態產品的自身繁衍創造有利條件。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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